院东头镇防台风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 yishuiydtz2591108/2021-000016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院东头镇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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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院东头镇防台风应急预案 |
院东头镇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防热带气旋工作(简称防台风),有效防御和减轻热带气旋造成的灾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登陆或影响我镇的台风防御和抗灾救灾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台风工作方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实行镇长任总指挥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部门责任制。遵循热带气旋自然规律,依靠科学技术,制定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全民参与的预案,做好防台风工作。
1.5 现状
院东头镇位于沂水县的最西南部,辖72个行政村,共2.1万户,6.4万口人,面积16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3万亩,森林覆盖率75%。地势西高东低,境内大部分为山区。气候属温带季风气候区,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干燥,春秋干旱,气温年内差别较大。
组织机构与职责。院东头镇人民政府成立了防台风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相关单位任成员负责全镇防台风工作。
2.1.1 镇防台风指挥部
指挥部负责组织和指挥全镇防御热带气旋和抗灾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拟订全镇有关防台风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执行上级防风指令,组织制订防台风方案,及时掌握全镇风情、雨情、水情,组织实施防风救灾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2 镇防台风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下述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御台风工作。
党政办公室:负责协助领导协调防风抢险救灾期间的重大事项。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水利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镇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为全镇水利工程抢险提供技术指导。在防御台风及其带来的暴雨期间统一调控全镇水利、水电等设施。指导完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沂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院东头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
应急办: 负责全镇台风灾害的救灾工作。及时向县防台风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 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财政所: 负责落实镇级防台风救灾资金,会同镇有关部门分配防台风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
派出所: 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协调交通秩序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风、抢险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交管所: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的防台风工作,做好防台风抢险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卫生院: 负责指导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开展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镇防台风指挥部提供台风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赶赴防风抗灾一线,开展治病防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教委:组织做好学校防台风安全工作。适时通知当地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停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供电所:负责灾区电力调度和供电设备抢修工作。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以及各级防台风指挥部办事机构的用电。
电信公司:负责通信保障工作,保证防风、救灾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风临时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移动公司:负责移动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防风、救灾移动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移动通信设备为防风临时指挥提供移动通信保障。
供销社:负责防台风、抢险和救灾物资的供应。
保险公司: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参加台风灾害保险,协助保户做好防风防损工作,灾后负责及时向受灾保户理赔。
2.1.3 镇防台风办公室
镇防台风办公室防台风工作主要职责为:及时掌握热带气旋信息,并向上级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提出防台风的对策和措施;向有灾情的村庄传达镇防台风指挥部的防台风指令。
3 预测、预警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热带气旋的监测和预报工作由党政办负责。党政办应密切监视热带气旋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以天气报告或重大气象信息快报的形式报党委、政府和防台风指挥部,同时向社会发布热带气旋预警信号,以及热带气旋消息、热带气旋警报、热带气旋紧急警报、热带气旋特急警报和热带气旋解除消息。当监测和会商结果产生后,应在15分钟内做出报告。
3.2 预警
办公室负责台风报警、预警,发布台风信号;水文部门负责江河水情的报警、预警;防台风部门负责接警和处警,发布处警指令,同时视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3.2.1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分五级,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台风信号由县级以上办公室发布后,新闻媒体(报纸除外)应在15分钟内向公众播出;电视台除挂出预警信号外,还要以滚动字幕形式播放信号的含义。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Ⅳ、Ⅲ、Ⅱ、Ⅰ四级。
Ⅰ级应急响经镇政府批准后启动;其他各级应急响应由镇防台风指挥部根据本预案有关规定启动。
4.2 应急响应行动
Ⅰ级应急响应为最紧急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响应。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4.2.1 Ⅳ级应急响应
(1)党政办将热带气旋的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等热带气旋信息和会商分析意见报告党委、政府和防台风指挥部。
(2)防台风办加强24小时值班,防台风办领导带班,全天候开机接收卫星云图信息,并加强与办公室的联系,密切注意热带气旋动向,通知有关方面和相关部门做好防御热带气旋的各种准备。
(3)乡建办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城镇危房危楼、临时建筑物、手脚架、广告牌等进行安全检查。
(4)国土部门加强对易发生山体滑坡和泥石流地带的监控。
(5)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的地区,农业部门视情组织防护、抢收农作物。
4.2.2 Ⅲ级应急响应
(1)防台风指挥部:防台风指挥部副总指挥坐镇指挥,部署防风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防风负责人上岗带班。防台风办及时传达、贯彻、落实领导对防风工作的指示精神,密切注视风情、雨情、水情、潮情,掌握水利工程防台风情况,下发防台风指挥部的防台风通知,检查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
(2)党政办:继续对热带气旋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防台风指挥部,必要时派技术骨干到防台风指挥部会商。
(3)水利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巡查,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确保工程安全;热带气旋可能明显影响地区的水库水位降到汛限水位以下;在建水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措施。
(4)农业部门:继续视情况组织防护或抢收农作物。
(5)乡建部门:通知城镇建筑工地人员注意避风,危险地带设置隔离标志,做好临时建筑物、建筑设备、手脚架、广告牌加固。负责危房排查工作和协助人员转移。
(6)教育部门:适时通知当地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停课。
(7)民政部门:做好临时避险场所使用及其有关物资的准备工作。
(8)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易发生山体滑坡或泥石流地带的监控并做好转移人员的准备工作。
(9)交通部门:做好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加强受台风影响地区公路、铁路沿线的巡查。
(10)通信、供电部门:保证通信和供电畅通。
(11)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准备工作。
4.2.3 Ⅱ级应急响应
(1)镇防台风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坐镇指挥,组织水利等有关部门进行防风紧急会商,召开防台风指挥部成员单位防台风会议,派出工作组到防风第一线,检查、督促和落实各项防台风工作。
(2)办公室:加密热带气旋趋势预报,分析热带气旋、暴雨对我镇的影响,派技术骨干到防台风指挥部会商。
(3)水利部门:严密监视水库、河堤等水利工程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较大险情、灾情向镇防台风指挥部及政府报告。
(4)乡建办:负责转移危房、低洼易浸地居民到安全地带。
(5)供电部门:加强供电线路巡查,优先保证防台风抢险用电。
(6)教育部门:组织做好可能受热带气旋严重影响地区的学校和在校学生的防御热带气旋安全工作。适时通知当地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停课。
(8)国土资源部门:做好易发生山体滑坡或泥石流地带的人员转移的组织工作。
(9)卫生部门:负责组织突击救护队伍,做好抢救受灾伤病员和指导灾区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10)防台风其他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加强值班,按本部门预案做好防风工作,并及时与防台风部门联系,服从防台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随时准备执行各项防风任务。
各级政府把防台风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防台风工作,领导靠前指挥,责任人到位,以人为本落实防风措施,特别要做好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工作。
4.2.4 Ⅰ级应急响应
(1)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坐镇防台风指挥部指挥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部署;镇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全力做好防风工作;镇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对全镇防风工作做出紧急部署。
(2)受台风严重影响或正面登陆地区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坐镇防台风指挥部,并组织和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
(3)镇防台风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各负其责,服从镇政府和镇防台风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
4.3 应急结束
应急响应级别改变后,原应急响应自动转入新启动的应急响应。
根据办公室热带气旋解除消息,发出通知宣告防风应急结束,转入救灾工作。Ⅰ级应急响应结束由镇政府批准并公布;其他各级应急响应结束由镇防台风指挥部宣布。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各级政府加强灾后救灾复产工作领导,组织救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积极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确保灾民有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帮助灾民灾后重建家园;征用人工、物资按市场价格由财政补偿。卫生部门及时抢救伤病员,组织医疗队到灾区巡医问诊,指导灾区防疫消毒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受灾地区迅速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复产工作,各相关部门尽快组织修复、维护受损毁的交通、供电、供水、通讯、水利等设施。
5.2 保险
各级保险部门应积极宣传、动员各企、事业单位和家庭参加台风灾害保险并做好防灾防损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家庭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5.3 调查和总结
防台风部门负责灾情调查、收集、统计和核实,并向上级汇报灾情及抗灾行动实况。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防风能力。
6 保障措施
6.1 应急队伍保障
镇政府统一指挥,各部门密切配合,要组织抢险队伍,作为抢险救灾的主要先期处置队伍,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各类专业应急队伍,作为本单位归口灾种的先期处置队伍;当发生职能范围内自然灾害时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相应抢险救灾工作。
6.2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抢救伤员和指导灾区防疫消毒等工作,预防控制灾区疫情的发生、蔓延。
7 宣传
7.1 公众宣传教育
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防御热带气旋的知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热带气旋:是在热带海洋上生成,绕着自己的中心强烈旋转,同时又向前移动的空气旋涡。热带气旋经过时常伴随着大风和暴雨天气。
热带气旋分级:根据国家2006年5月修订的《热带气旋等级》,按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为标准划分为:热带低压、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六个等级。热带气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10.8-17.1米/秒(风力6-7级)时称为热带低压;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17.2-24.4米/秒(风力8-9级)时称为热带风暴;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24.5-32.6米/秒(风力10-11级)时称为强热带风暴;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32.7-41.4米/秒(风力12-13级)时称为台风;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41.5-50.9米/秒(风力14-15级)时称为强台风;底层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风速达到或大于51.0米/秒(风力16级或以上)时称为超强台风。
热带气旋灾害:热带气旋是一种破坏力很强的灾害性天气系统,但有时也能起到消除干旱的有益作用。其危害性主要有三个方面:①大风。②暴雨。③风暴潮。
风暴潮:由气压、大风等气象因素急剧变化造成的沿海海面或河口水位的异常升降现象。由此引起的水位升高称为增水,水位降低称为减水。
台风信号:①白色台风信号:表示48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②蓝色台风信号:表示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③黄色台风信号:表示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④橙色台风信号:表示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⑤红色台风信号:表示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