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庄镇关于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倡议书
索 引 号: | yishuiqzz2691108/2021-0000104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泉庄镇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3-30 | ||
标 题: | 泉庄镇关于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倡议书 |
泉庄父老乡亲们: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流行,疫情输入的风险持续存在。疫苗接种是阻断病毒传播最方便、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
目前,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工作已启动。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灭活疫苗,从研发、实验、审批、上市、储存、运输、接种等全流程都有严格的管理规定。试验表明,全程接种14-28天后90%以上受种者产生抗体,保护效果明显,因此,居民朋友们可放心接种!在此,我们倡议:疫情防控不做旁观者,全体居民朋友共同携手,及时、主动接种疫苗,共同履行疫情防控的社会责任。
一、接种人群:在我镇居住、学习、生活的18周岁-59周岁符合接种要求的居民。
二、接种费用:免费接种。
三、接种剂次:2剂次,间隔21-28天。
四、不适宜接种人群:对疫苗所含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反应者;患有未控制的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妊娠期间,或者哺乳期间的妇女等人群暂缓接种。
五、注意事项:1.接种疫苗后现场留观至少30分钟;2.接种疫苗当日注射部位避免沾水并注意局部卫生;3.接种后三天内避免饮用含有乙醇成分的饮品;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避免剧烈运动。接种疫苗后,仍需保持“勤洗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这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你、我、他的健康请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六、接种地点:
泉庄镇卫生院二楼接种门诊
咨询电话:269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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