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沟镇农村新能源项目安全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 yishuisgz2761108/2021-000010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沙沟镇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1-03-24 | |
标 题: | 沙沟镇农村新能源项目安全应急预案 |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农村新能源项目所产生的沼气是易燃、易爆、有毒气体, 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安全工作十分重要。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农村沼气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及时地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沼气建设相关技术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沙沟镇人民政府处置在我镇管辖内突然发生或预见的沼气泄漏、爆炸、火灾、中毒、生产等各类安全事故。指导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参与沼气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严格制度,分级负责。严格执行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 事故报告制、沼气生产工就业准入制等,把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镇政府要加强管理,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和处置。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要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农村沼气安全知识的宣传、预防措施的落实和工程运行的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并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四)反应及时,果断处置。出现沼气事故行政村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向镇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并按本预案明确的职责,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 断,取得实效。
(五)善后处理,及时妥善。由事发所在地行政村(社区)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善后工作。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镇政府设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应急办、县应急管理局报告沼气安全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二)指导救助参与沼气安全突发事件的救助工作。
(三)协调沼气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各种关系。
(四)协助县有关部门做好沼气安全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五)决定表彰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等事宜。
五、 预防、预警
(一)预防机制
1、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加强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增强应急人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沼气从业人员的自救互救能力。
2、建立政府领导指挥、用户应急预防、专业队伍救援、 专家咨询指导、社会参与救援的事故预防控制机制。
3、建立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发放安全挂图和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沼气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二是加快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为沼气用户提供更便捷的技术管理服务和更细致的安全指导。三是强化安全监督检養,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4、相关应急救援人员应参加必要险种的保险。
5、镇沼气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要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值班电话要24小时开通,确保通信畅通。
(二)预警行动
指挥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六、信息报告
(一)报告原则
有关单位和公众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沼气安全突发事件信息。
(二)报警方式
紧急报警电话:110
急救中心电话:120
(三)报告程序
1、发生沼气安全突发事件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镇政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立即与“110”、 “120”等部门联系。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2、镇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接到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沼气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应遵循分级处置的原则,立即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和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3、对较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和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镇政府接报后,立即报告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报告内容
事件性质(烧伤、爆炸、中毒等);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发周边情况;遇险人数、人员伤亡等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所需的援助方式和协调内容。
七、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
(一)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1)发生一般安全突发事件,由镇应急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展应急救援。
(2)发生较大级新能源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县应急办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
(3)重大以上级别沼气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和省农业农村厅,启动省级应急预案。
2、通讯联系
镇农业服务中心应采取有效的通信手段,与事发行政村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最新信息,为救援决策提供依据,镇应急办要根据情况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府相关应急指挥部和上一级指挥部报告。
3、指挥与协调
沼气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以突发事件发生地行政村(社区)为主、各部门共同参与。一般事件由所辖镇政府负责指挥;较大及以上事件由县政府会同镇政府共同指挥。事发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救援力量不能满足需要时,由县指挥部协调相邻镇政府救援力量协助救援。重大及以上级别事件由省政府和市政府共同指挥。
(二)应急处置
1、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赴事故现场处置。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
2、应急救援小组由沼气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 具体实施:指导救援人员开展自救;指挥、调度事发附近救援人员参与救助;组织符合救助条件的相关力量前往救援。
3、救援单位、人员在接到救援命令后,必须按时到达 救援现场。救援期间必须随时与指挥部保持联系,服从指挥。因特殊原因需离开救援现场,报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离开。
4、当事态扩大、险情进一步加剧时,指挥部要及时修订、补充、完善应急处理技术方案。
5、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对事故进行评估,查 我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三)应急保障
1、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健全 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严格 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加强沼气生产工培训和后期管理人员配置,充实应 急救援队伍,以适应应急救援工作需要。
3、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遲灾减灾、自救互 救常识的宣传,组织应急人员培训。
(四)应急结束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指挥部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农村能源管理系统的救助力量可终止或结束救援工作:
1、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再受到威胁;
2、遇险人员不再有任何符合情理的生存希望。
八、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镇应急办应协助县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报县政府,通报相关部门。还要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总结评估报告报县政府相关领导及县应急办。
九、工作要求
1、各管理区、村,要充分认识沼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要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各有关管理区、村及相关单位要结合沼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和落实本辖区内沼气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3、加强预案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沼气用户对沼气安全 事故的意识,督促农户积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