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沟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索 引 号: | yishuisgz2761108/2023-0000173 | 主 题 词: | 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沙沟镇 | 发布日期: | 2023-09-1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沙沟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基本案情】2023年5月5日,沙沟镇应急办对辖区内某某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员工刘某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沙沟镇应急办结合该公司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合并对该公司作出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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