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夏蔚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 yishuixwz2421108/2021-000040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夏蔚镇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1-24 | ||
标 题: | 沂水县夏蔚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
沂水县夏蔚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应急
预案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人民群众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疫情防控工作在我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全镇辖区内人口。
第一类情况:目前已在重点地区尚未返回我镇的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得撞自返回。
第二类情况:目前已从重点地区返回我镇的人员,按照市委指挥部要求,对14天内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公布为准)所在县区的入临返临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3次核酸检测、1次抗体检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低风险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1次抗体检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其他低风险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1次核酸检测。
第三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与从重点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重点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由综合协调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由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由联防联控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一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
第四类情况:其他群众。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做好自我防护,镇内无事不外出,外地无事不返回。群众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村委或卫生院报告,由村委或卫生院向镇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县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联防联控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公共区域进行定期消毒,疫情期间,非经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擅自组织聚集性活动。
三、综合协调
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统筹协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重要工作情况;收集动态信息,编写工作简报;做好会议筹备、记录整理、文件印发等工作。
四、联防联控
联防联控组负责全镇范围内在外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的摸底排查,及时掌握人员动态,做好登记,建立台账,确保信息齐全;会同各村对来自重点区域人员做好随访跟踪和滚动清零,第一时间掌握发热情况,做好感冒发烧病人的就医提醒并及时通报;指导全镇发现处置疑似患者等工作。
五、交通保障
交通保障组及时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排查发热病例,统计夏蔚镇内外来车辆;对汽车转运站、物流中心等重点场所及交通工具实施通风和消毒作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活禽运输的查验和禁运工作等工作。
六、信息宣传
信息宣传组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在微信公众号、网络新闻媒体等平台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开展社会公众健康教育,加强舆情监控,做好舆论引导;及时发现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典型,以及“两代表一委员”和其他社会团体个人的先进事迹;依法打击恶意发布虚假信息、造谣滋事者等工作。
七、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组负责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动态,及时发现、积极化解、稳妥处置因疫情引发的不安定不稳定风险因素,依法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等工作。
八、隔离处置
隔离处置组主要对镇、村提供医护力量支持,负责业务指导,协助上级选派专家处置疫情,协助上级隔离运转,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协助上级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医院院内管理防止院内感染等工作。
九、教育防控
教育防控组负责分析研判疫情形势和风险,研究全镇教育系统防控的重要原则和重要事项。根据各级学校疫情防控指导意见,协调保障学校防控物资供应,处置学校突发重大疫情;开展教育系统舆情监测分析与引导;组织指导、督促各校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等工作。
十、医疗物资保障
医疗物资保障组负责保障防护物资的采购和调拨,组织防护物资接收、储存、发放,保障所需物资的供应及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协调落实防控防治工作所需资金、物资、药械、设备等工作;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及有关专业救援队伍的调动、救援,有关场所的清洗、消杀等工作;提出募捐款物的分配使用方案等工作。
十一、市场消费与生活物资保障
市场消费与生活物资保障组加强集市监管,做好动物调运及冷链食品的检疫监管,加强卫生督查、环境消毒、进销台账、索证索票等工作;严肃查处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力度,保障重点农产品的生产供给,保障煤电油气供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