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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矿业有限公司400万吨外矿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索  引  号: yishuisgz2761108/2023-0000060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沙沟镇 发布日期: 2023-04-0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大鹏矿业有限公司400万吨外矿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大鹏矿业有限公司400万吨外矿加工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大鹏矿业有限公司400万吨外矿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khX0_82kfPQa1ZWgzweVQ

提取码:2ljh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联系人:秦经理  联系电话:1367539869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沂水县沙沟镇东于沟村西北430m,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桲椤峪村、于沟社区、金钟峪村等村内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同上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鹏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沂水县沙沟镇

联系人:秦经理  联系电话:13675398696

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39- 7205553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24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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