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矿业有限公司400万吨外矿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索 引 号: | yishuisgz2761108/2023-0000060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沙沟镇 | 发布日期: | 2023-04-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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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大鹏矿业有限公司400万吨外矿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
大鹏矿业有限公司400万吨外矿加工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大鹏矿业有限公司400万吨外矿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khX0_82kfPQa1ZWgzweVQ
提取码:2ljh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建设单位联系人:秦经理 联系电话:1367539869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沂市沂水县沙沟镇东于沟村西北430m处,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桲椤峪村、于沟社区、金钟峪村等村内的常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同上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鹏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沂水县沙沟镇
联系人:秦经理 联系电话:13675398696
环评单位: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电话:0539- 7205553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24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