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家圈街道关于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的公告
索 引 号: | yishuiljqz2322108/2022-000035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龙家圈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2-08-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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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龙家圈街道关于新一轮区域核酸检测的公告 |
广大居民:为进一步提高街道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全街道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拟于明日(8月3日)上午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新一轮核酸检测,请广大父老乡亲按时参加,并于中午11:30前完成采样。
现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龙家圈街道域内所有居民(含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二、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1、时间:8月3日 中午11:30之前
2、地点:各社区(村)核酸检测采样点
三、注意事项
1、待检人员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持核酸采集信息二维码,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无智能手机的人员带好身份证提前将核酸采集信息二维码打印纸质版采样,外来人员按照所在村、单位统一安排进行核酸检测。
2、待检人员扫描山东“场所码”,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等待一米、采样三米以上间距”,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按要求进出场地,避免聚集和交谈,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不能进行区域核酸采样,请及时向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4、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请广大居民保持良好心态和正常生活秩序,不造谣、传谣,对拒不配合工作、扰乱秩序和瞒报、谎报、伪造信息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未按时参加检测的,需立即到社会检测机构检测!根据《关于依法惩处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行为的通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将受到行政处罚,因未按时检测,导致未及时发现病例且造成传播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相互转告,按时完成采样检测,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龙家圈街道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