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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道托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yishuibmfwrx/2023-0000022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便民服务热线 发布日期: 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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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沂水县道托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沂水县道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1 事故类型

火灾(爆炸)事故。本专项预案的火灾(爆炸)事故系指道托镇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易燃易爆储存经营设施发生的火灾(爆炸)事件。

1.2 危险程度

道托镇有3家加油站,由于油品泄露(或直接注油)后,其挥发气体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雷电、静电、高热源引发火灾、爆炸的危险;1家烟花爆炸批发公司,由于意外原因可能造成火灾爆炸的危险;1家涉氨使用企业,由于氨泄露,可能造成中毒和火灾、爆炸的危险。

1.3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严重程度、影响范围

已投产企业经营使用过程中因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造成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对企业人员可能造成重伤或生命危险,周围的企业人员、社区和建筑物也会受到影响。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途径多、影响范围广。本预案必须在预防为主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并优先考虑受害人员的救助,在实施应急处置过程中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指挥机构:镇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镇党委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应急分管领导

成 员:镇人大主席、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纪委书记、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道托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是道托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

3.2.1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总指挥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指挥(现场总指挥)由镇长担任,成员由镇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副镇长、纪委书记、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3.2.2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统一领导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涉及事故救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监督指导;决定启动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应急救援;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向县政府请示启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指挥职责。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等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完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或受总指挥委托代替总指挥完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3)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担任,镇政府应急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镇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和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成。镇指挥部办公室为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机构,负责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与实施;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落实镇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建立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协调各管区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负责事故接报,传达领导指示;出现紧急状况需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援助时,及时跟踪核实情况,并报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进行紧急状态下各应急组间的协调工作;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做好事故原因分析。

4)成员职责。在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由总指挥根据事故需要指定,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各项任务;提供救援决策依据。

3.2.3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由镇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本预案和总指挥指示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依据事故性质和等级,由到场最高指挥员担任,也可由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指定,对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开展协调、指挥工作。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成员由事故所在管区、各有关部门、参与救援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和实施;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并实施监督和指导;指挥、协调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核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及时向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组织划定事故现场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完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3.2.4 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

1)警戒疏散组:派出所牵头,负责现场保护、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组织运送撤离人员及物资和无关人员疏散撤离等工作。

2)应急抢险组:应急救援队伍牵头,负责组织救援部队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迅速控制灾情,营救受害人员;负责事故后现场的洗消工作。

3)技术保障组:应急办牵头,环保办、派出所、国土资源所、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所、气象部门等部门和事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公布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服务。

4)后勤保障组:由事故所在管理区、发生事故企业主管部门组成,财务部门、交警中队、供电公司、通讯部门、事故发生单位参加,保证抢险救灾所需资金、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用和供应。

5)医疗救护组:镇卫生院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6)善后工作组:事故所在事故企业主管部门牵头,镇总工会、民政、人力资源、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群众转移安置、伤亡人员及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7)事故调查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镇总工会、司法所、派出所、应急办责人参加,负责事故现场证据提取,协助省、市或县调查组开展工作。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应急指挥部应根据本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结果,将火灾(爆炸)危险源分为一般火灾(爆炸)危险源、较大火灾(爆炸)危险源、重特大火灾(爆炸)危险源三级。

4.1.1 对于一般火灾爆炸危险源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予以整改、纠正或设立危险告知牌。

4.1.2 对于较大火灾爆炸危险源应积极组织整改或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及设立安全检测报警设施、危险告知牌。

4.1.3 对于重特大火灾爆炸危险源应设立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对其设备、设施定期进行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并将相关安全措施报送镇应急办和有关部门。

4.2 预警行动

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应进行以下预警:

a)当出现较大火灾爆炸危险源、重特大火灾爆炸危险源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

b)通知各相关职能部门进入预警状态;

c)指令基层单位启动基层单位应急预案。

5 信息报告程序

5.1 报警系统及程序

企业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迅速按照下图(应急报告程序框图)规定的程序报告,报告时限1小时。 镇应急指挥办公室向县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时限2小时。

5.2 现场报警可通过拨打手机或固定电话方式。

5.3 与相关部门保持24小时畅通的通讯。

5.4 报告内容

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企业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和部位、装置名称或介质名称、容器容积、联系人电话;b) 火灾或爆炸波及范围;c) 人员伤亡情况;d) 事件简要情况;e) 已采取的措施。

5.5当发生Ⅰ级事故时,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报告,请求沂水县应急管理局援助。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6.1.1Ⅰ级响应。生产安全事故涉及道托镇及其他区域,且呈向全县扩散态势,需市人民政府统一指挥进行应急救援行动的;生产安全事故后果已经造成或将要导致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危害的;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Ⅰ级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6.1.2Ⅱ级响应。生产安全事故涉及道托镇及其他区域,超出道托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需市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后果已经造成或将要导致重大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危害的;市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6.1.3Ⅲ级响应。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在道托镇辖区内,超出道托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有向周边区域扩散态势,需县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后果已经造成或将要导致较大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或造成较大危害的;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

6.1.4Ⅳ级响应。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在道托镇辖区内,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社会危害轻微,依靠道托镇政府应急力量能够有效控制、妥善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6.2响应程序

镇应急救援指挥部以接到电话报警为号,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镇政府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6.2.1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向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请示并迅速传达指令;

2)按照应急指挥部指令,迅速通知相关职能部门。

6.2.2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单位进行应急处置;

2)指令各职能部门做好应急准备;

3)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

6.3处置措施

6.3.1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派出现场指挥部人员赶往现场;

2)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3)连续收集现场应急处置动态资料;

4)通知专家到达指定地点:

5)做好应急指挥部人员交通、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6.3.2 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1)一般原则

①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②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正确选择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

③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向;

④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

⑤火势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对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

⑥火灾扑灭后,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①注意事项:扑救周围火势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火焰扑灭了,在没采取堵漏措施情况下,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与空气混合,遇火源会发生爆炸;

②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③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热辐射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尽量在水枪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用水枪冷却保护,冷却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④如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关闭阀门,火势会自动熄灭;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堵漏材料,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的气体。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发生爆炸,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⑤如泄漏口很大,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⑥现场指挥应密切注意危险征兆,遇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

⑦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有效,也可违反常规,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关闭无效又无法堵漏时,应立即点燃,恢复稳定。

3)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①切断火势蔓延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②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品名、比重、水溶性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③ 对较大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大面积(>50平米)液体火灾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选择正确灭火剂扑救。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等),用直流水、雾状水往往无效,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起火时可用水扑救,用泡沫也有效。

④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应立即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

⑤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切断蔓延方向的同时,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输送管道进出阀门,如阀门已损坏或贮罐泄漏,应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易燃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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