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庄镇贯彻落实河长制,积极开展徒步巡河活动
索 引 号: | yishuiqzz2691108/2020-0000196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泉庄镇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0-12-09 | ||
标 题: | 泉庄镇贯彻落实河长制,积极开展徒步巡河活动 |
县河湖清违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泉庄镇政府高度重视,按照4月25日全县河湖清违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重点对本镇河道沿岸是否存在倾倒垃圾、侵占河湖、破坏提防;
是否存在违规建筑物、违规植树、围河造地、非法养殖;是否存在河道非法采砂、砂石堆积;
是否存在乱排乱放、畜禽养殖等问题,进行拉网式徒步巡察。
巡察结束后,现场召开会议,针对发现问题,明确专人负责清理整改。
副县长杨振龙来我镇视察督导河湖清违整治工作,并做出重要指示:只有徒步巡河才能把河道内及两岸的问题找全、看清、弄准,才能对症下药。对于乡镇结合部、村与村交界处,更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问题无死角、不漏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推诿、不扯皮,对河道内的违法建筑物、河道阻水物,坚决清除,做到不影响行洪,保障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对河道内的垃圾、渣土堆、水上漂浮物等及时清理打扫。
并要求,各级河长要名副其实,身体力行。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各部门要尽职尽责,真正把责任扛起来,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要认识到位,思想向前,把工作做牢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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