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站镇林长制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mzz2661108/2020-000128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马站镇 | 发布日期: | 2024-08-08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4-08-08 | |
标 题: | 马站镇林长制工作方案 |
为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林长、负责相应区域内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新机制,根据《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临沂市林长制工作方案》《沂水县林长制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强化各级干部增绿、提质责任意识,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加快推进国土增绿、森林提质和资源保护,为推进“绿满沂蒙”“多彩沂水”“幸福马站”建设提供保障。
二、任务目标
以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和荒山绿化彩化为主线,到2024年,全镇完成新造林5000亩,其中完成全部剩余宜林荒山绿化任务,森林覆盖率达到33%以上。加强森林质量提升,全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实现森林资源总量、森林质量效益、管理保护水平全面提升,有力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荒山绿化彩化工程。全面完成零星宜林荒山、荒坡和25°以上坡耕地造林绿化,全力抓好重点区域疏林地增彩延绿补植造林,逐步恢复森林植被,着力打造绿化彩化精品工程。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规划、高质量栽植,立地条件差的区域以营造生态防护林为主,立地条件好的区域大力发展高效特色经济林。
(二)生态廊道绿化工程。重点抓好长深高速、青兰高速、省道329和省道227沿线两侧、八里沟旅游线路及马站河、金钩河等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加快林下百合科技创新示范园建设,加快绿化带的新建、改建和断档补植,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生态廊道建设,着力打造以绿为主、多彩协调、纵横交错、互联互通的森林生态景观网络。对骨干河流沿岸绿化、重点水源地环湖绿化等,立足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水质改善为主要功能,实施防护林、风景林、经济林等多林种、多树种合理配置,突出生态效益兼具经济效益,建设绿树掩映、林水相依的景观休闲长廊。
(三)森林质量提升工程。重点抓好文昌山、龙山、八里沟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抚育经营管理。采取更新、改造和培育等措施,先行修复出现大面积枯死、频死以及遭受严重灾害的退化林,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彩化树种、珍贵树种,调整优化林分树种结构、林龄结构及林分密度,强化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抓好林下经济开发试点,不断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林产品供给和碳汇能力,实现森林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森林资源保护工程。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加强公益林管护。严守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底线,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和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体系建设。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加强征占用林地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行为。同时,落实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经费保障和建设资金投入,全面实现科学规范化管理。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镇、管理区、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落实有力、绩效评价、长效监管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工作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
镇级设立总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总林长,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设立林长,由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管理区设立区域护林员网长,由管理区书记担任,对管理区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进行督导落实,并督促村级林长、副林长履职尽责,同时统筹协调管理区所有护林员进行林区安全巡查等工作。村级设立林长、副林长,分别由村级党组织书记、主任担任。乡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领导、组织辖区内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并配合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村级林长、副林长负责落实辖区内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并配合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镇级林长会议由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会议由总林长或副总林长负责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至少2次,每季度进行1次工作进展调度。镇级林长会议主要研究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镇、村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镇级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总林长、副总林长交办事项;负责制定林长制实施相关制度,做好日常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监督指导下级林长制办事机构完成任务,总体推进林长制顺利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创新举措,各成员单位、管理区、村要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二)加大资金投入。要落实推行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大资金投入,重点用于荒山绿化、生态廊道、森林质量提升、资源管理保护等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相应加大投入力度,积极统筹整合有关项目资金予以倾斜支持。要大力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林业站、考核办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限期进行整改。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镇重点工作考核,严格落实奖罚措施。
(四)强化社会参与。利用林长制公示牌、微信、广播、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拓展丰富全民义务植树形式,积极开展特色创新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植树造林、建设绿色生态马站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