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关于对县域内发生美国白蛾疫情的区域实施飞机施药防治作业的通告
索 引 号: | yishuiljqz2322108/2022-0000153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龙家圈镇 | 发布日期: | 2022-0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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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关于对县域内发生美国白蛾疫情的区域实施飞机施药防治作业的通告 |
为有效防控美国白蛾疫情,确保我县林业生态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今年发生美国白蛾疫情的区域实施飞机施药防治作业(以下简称“飞防”)。为确保飞行安全及广大居民在飞防作业期间的工作、生产和生活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2022年6月8日—20日,每天早上4:30至晚上19:00。二、飞防范围:主要涉及我县县域内发生美国白蛾疫情的村庄、片林、四旁树、河岸护堤林、行道树等,其中包括城区主要干道行道树及公园绿地。三、飞防用药:本次飞防所用药物为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的仿生物制剂,25%灭幼脲悬浮剂,该类药对人、畜、禽等安全,不污染环境,飞防区域的群众不必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四、飞防注意事项
(一)飞防用药对人、畜、禽安全,但对桑蚕、虾和蜜蜂影响较大,飞防区内的蜂场、鱼塘、桑蚕、豆天蛾、土元、蝗虫、蟹、蝎、虾等特种养殖业主应充分知晓飞防具体时间,提前做好相应防护准备,养蜂的应搬离防治区域,以免形成次生危害。
(二)居民应盖好人畜饮用水井、水缸,关好门窗,暂不要在室外晾晒衣被和食物等;城区居民(尤其有过敏史的人群)在飞防期间尽量不要进行户外活动。
(三)对露天经营摆放的食品、果品应收起或遮盖,防止污染。
(四)飞防后一个月内,禁止到防治区内放蜂、放牧、采集野菜等活动。
(五)飞防期间禁止在作业区及周边地区架设高压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高大建筑物或构建物,确保飞行安全。
(六)飞防作业时,飞机离树梢最低高度5—10米,飞防区内的集镇、村庄以及有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活动的,禁止放飞无人机、气球、风筝、动力伞等影响飞行安全的轻型航空器材。
(七)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对于违反以上五、六条之规定,影响甚至危害飞机正常作业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沂水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