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
索 引 号: | yishuiljqz2322108/2022-000009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龙家圈镇 | 发布日期: | 2022-04-2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 |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我县最新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提醒如下:
一、所有省外和省内有疫情地区入沂返沂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严格限制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入沂返沂,确需入沂返沂的人员,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入沂返沂, 确需入沂返沂的人员,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五、隔离场所、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村居(社区)报备,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六、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及中高风险地区信息。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村居(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七、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八、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九、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对于外出人员在外地检测阳性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时,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居(社区)及单位报告,村居(社区)和单位接报后第一时间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其共同居住、生活、工作的人员,在得到相关涉疫人员信息后,要第一时间静止,并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报告,村居(社区)和单位接报后第一时间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十一、建议符合条件的公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倡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公众进行加强免疫。
十二、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未提前主动报备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将由个人承担。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