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铺镇“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hspz2611108/2022-000015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黄山铺镇 | 发布日期: | 2022-04-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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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黄山铺镇“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全镇“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守好安全生产“一排底线”,从严从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自即日起到 8 月底,在全镇开展为期5个月的“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及近期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镇安全生产及应急能力提升会议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精准发力,认真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有效落实管控措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排查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风险防控效能、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事故防范效果、提高安全治理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三、整治范围
全镇安全生产所有行业领域,重点突出以下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农业(农机、渔业、畜牧)、城乡建设、电力、油气管道、粮食、特种设备、学校教育(校车)、城镇燃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文化旅游、民爆、卫生、林业、森林防火、地质灾害、水利、商务、养老服务、爆破作业、危险废物等行业领域。
四、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着力解决源头治理不严不实,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严查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未实现自控改造、自控设施未真正投用、信息化监控手段滞后、老旧装置未经安全风险评估、未落实精细化工安全风险评估整改措施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环节重大安全风险,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常态化,严防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环节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风险。严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和废弃处置环节重大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各类行为。(危化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牵头单位镇应急办)
(二)非煤矿山领域。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矿种开采,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行为。重点整治不按设计开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违规动火作业,炸药运输、储存、发放、使用不规范;外包队伍以包代管、包而不管以及挂靠资质、非法分包、层层转包、临时拼凑队伍等行为。加快推进“头顶库”、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停用时间超过 3年的尾矿库闭库销号和智慧化矿山的建设。(自燃资源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 牵头单位镇国土所)
(三)工贸领域。重点整治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8行业领域。一是持续开展工贸行业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等重点领域环节和工贸企业配套危化设施、地表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二是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建设,提高企业事故防控能力。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持续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连锁、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四是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活动,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工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牵头单位镇应急办)
(四)消防领域。重点整治物流和仓储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博单位、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养老院、“九小场所”等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火灾隐患,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牵头单位镇综治办)
(五)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整治“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报废带隐患上路、货车超限超载、“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地区超员和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问题;统筹高速公路、国省道、镇乡村道、城镇道路,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推进“一路多方”交通应急联动处置试点工作,遇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及时采取“限速、控距、亮尾”等安全措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牵头单位镇综治办)
(六)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车辆非法改装等问题;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降雨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不力问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牵头单位镇道管站)
(七)农业(畜牧、农机、渔业)领域。重点加强对畜牧养殖、农业机械、渔业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整治畜牧业养殖生产设施倒塌、火灾等较大风险隐患,重点检查畜禽养殖场房舍结构、用电、用水、消防设施安全;养殖场沼气生产、化粪池围栏建设、青贮池使用等存在的风险隐患。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安全。对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主体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粉尘涉爆安全、粉碎挤压器械安全、压力容器及畜禽屠宰加工安全。加强屠宰企业监管,全面排查屠宰企业锅炉、高压容器、液氨储存设备、麻电机等安全隐患。兽医实验室整治。加强畜牧系统内实验室管理,全面排查实验室压力容器、液氮罐等设备安全隐患;危化品、有毒有害试剂、生物病菌毒素等保管使用安全情况。
抓好变型拖拉机专项清理整治,抓好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排查和整治一批重大和突出的农机安全隐患。
重点整治渔业安全基础工作,稳步提升渔业技术服务能力,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整治,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坚持联合执法、综合施策,强化部门间的执法协作。
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农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牵头单位镇兽医站、农机站、农技站、水产站)
(八)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强行组织施工,降低安全生产投入,特别是防火、防触电、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管沟、管廊等镇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管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城乡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牵头单位镇乡建办)
(九)电力、油气管道、粮食领域。重点整治电力建设施工项目安全组织、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电力企业液氨、油区、氢站等危险源评估、备案和安全措施落实不力,安全设备设施、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设施管理运行不符合要求;重要电力设施存在运行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电力企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状况不符合标准,生产项目违规外包,作业现场、作业流程、作业人员和承包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重点整治长输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法定检验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对违法占压、打孔盗油、违规第三方施工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不力问题。
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机构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谷物磨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能源与粮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牵头单位镇供电所、经贸办)
(十)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整治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落实不到位,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超期未检、安全附件超期未检定、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隐患,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无证上岗等问题;电梯使用未落实安全管理人员、维护保养、定期检验、标识标志、应急通话和安全保护装置等相关规定;压力管道安装、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等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充装等环节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牵头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十一)学校教育(校车)领域。重点整治校园内校舍、施工场地安全防护措施、排水系统和用电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校园内三层以上建筑未按照要求安装限位器;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校园消防设施设备存在无法正常运转,巡查、维保不及时等问题;校车安全检查记录不健全,未全覆盖签订安全责任书,学生乘车交接手续不全,校车运行线路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学校开展防溺水、防火等各类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警示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力度不够;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不到位等问题。(教育体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牵头单位镇教委)
(十二)城镇燃气、垃圾、污水处理领域。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整治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以及燃气管网、入户管道、居民用气等安全风险隐患。持续推进落实餐饮、单位食堂、人员聚集区等使用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工作。不断提高燃气用户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农村地区“煤改气”工作。
督促燃气供应企业制定、完善各类隐患排查整改计划,强化措施,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督促企业对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状况进行摸查,加强对仪表和安全附件,特别是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定期检测和运行维护。整治燃气企业重点管控、入户安检、用气指导等工作不到位问题;加强对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交通运输等行为的管理,落实地下管线及架空管线保护措施,防止管线设施被外力损坏,保障管线设施安全运行。
整治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的安全隐患,重点排查生产运行车间、污水处理车间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落实生活垃圾处置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运行机制,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落实安全运行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安全现状,重点排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用电、化学药品存放及使用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燃气及公共事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牵头单位镇执法中队)
(十三)文化旅游领域。重点治理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和歌舞、游艺、剧院、互联网营业等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维护、保养、检测以及疏散通道、疏散标志不符合规定等隐患;加强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游览点、室内演出场所和观光车、摆渡车、索道等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优化设置游览线路,实施游客流量管控,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严防群死群伤事故。(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牵头单位镇文化站)
(十四)卫生领域。重点整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不到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不健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各环节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彩钢板建筑、食堂及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等场所、设施设备存在的火灾隐患;医院值班、应急演练、日常检查、安全培训等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问题。(卫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牵头单位镇计生办)
(十五)地质灾害、林业、森林防火领域。重点整治群众房前屋后的边坡、地坎、危崖、山沟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村庄、学校、医院、集镇)、河流两岸、库区周边、交通沿线、露天矿山边坡区域(包括尾矿库周边)、采空塌陷影响区、旅游景区等重点防范区。对排查出的隐患点,逐一建立台账,落实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责任人,落实群测群防制度,明确防灾减灾措施,划定应急撤离路线。
1.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针对强降雨、雪天气,及时召开应急研判会议,分析突发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通过微信、网络、电视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通知受威胁群众和防灾工作人员做好应急处置。加强对主要功能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将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特殊地区,新建工程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从源头控制或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严格做好汛期等重点时段预警预报、应急值守、巡查、调查、处置等制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单位等承担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自然资源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镇国土所)
2.检查整治各防火单位如何加强预防森林火灾的制度体系,完善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体系,理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压牢压实各级森林防火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问题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坚决防范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着力避免减少较大和一般森林火灾,全面夯实森林防火基层基础,推动全镇森林防火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牵头单位镇林业站)
(十六)水利领域。重点整治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责任,全面排查问题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做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同时,在重点河道流域方面确保工程安全完整,保证现状工程防洪标准内行洪安全。要对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场所、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个设施设备都排查整治到位。严查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问题。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进行监管。(水利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牵头单位镇水利服务中心)
(十七)商务领域。重点整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餐饮企业、酒店、宾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要对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等风险隐患。
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商务领域事故的制度体系,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理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压牢压实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问题隐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坚决防范杜绝重特大事故,着力避免减少较大和一般事故,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加强对企业燃气报警仪的安装督导工作。(商务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牵头单位镇经贸办)
(十八)爆破作业领域。加强爆破作业安全整治。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企业风险防控机制,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问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违法违规处置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爆破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牵头单位镇派出所)
(十九)危险废物领域。危险废物处置安全整治。加强对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等可能存在的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区域和部门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以危险废物为重点,推进化工园区工业固体废物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排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加强工业集聚区及化工园区管理,相关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逐步完善园区水环境管理档案,实现“一园一档”。(牵头单位镇环保办负责)
其他新业态和职能交叉的领域,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相近谁牵头”的原则,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 8 月 31 日结束,在镇安委会统筹协调下,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由镇安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 10 日前)。
1.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集中安排时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镇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2.动员部署安排。
镇安委会收到本方案后,结合本乡镇安全生产特点,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干部职工、所有企业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具体工作任务。
(二)全面排查阶段(4 月 11 日至 7 月 30 日)。
1.全面排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通过企业自查、乡镇(部门)排查、镇安委会暗查等形式,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分行业分层级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落实。
2.执法检查。镇安委会、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制定执法计划,明确执法重点、依据和处罚标准,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吸收专家参加,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执法检查,以执法促整治。
3.督导督查。由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成立督导检查组,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巩固成果,提升成效,促进各项安全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集中攻坚阶段(8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
1.组织“回头看”。组织“回头看”,对前期发现问题进行抽查,对发现整改缓慢、整改不力以及群众举报反映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单位,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主体责任不落实、管控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不严格的企业,要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打出声势、查出实效。
2.隐患闭环清零。务必完成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各类风险隐患的整改清零,不能整改完成的纳入暂停生产企业清单,实施盯守管控。
3.强化驻点监管。要全员发动,加强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执法人员要下沉一线,蹲守重点企业,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
4.严管高危作业。严管动火、受限空间、检维修、危化品企业开停车、重大工艺调整、新改建项目试生产等特殊作业活动,紧急情况下确需动火的,需报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批准。
(四)验收考核阶段(专项整治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镇安委会办公室组织验收考核,对工作不认真,流于形式的,予以通报批评。要对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要结合当前形势特点,深入研判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风险,制定“一竿子插到底”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的精准防范措施,形成专项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发动和监督推动。要落实属地责任,参照镇里做法,以行业整治为主,发动乡镇、村居社区参与,分级分类开展集中整治,全域、全链条风险化解安全风险隐患。
(二)严格检查标准。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本单位各级各类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要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对企业落实法规标准、完善安全责任、执行规章制度、工艺过程管理、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管理、检维修作业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全面排查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不仅要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而且要帮助企业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执法促整改的强力手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四个一律”处置措施,依法下达执法文书,确保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快处罚。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提请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要跟踪督促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采取停产整顿等手段,直至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四)严格督导考核。镇安委会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主线,建立风险研判、分类处置、调度通报、督导考核等闭环工作机制。坚持“一周一调度”,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张清单”,每周一报县安委办;坚持“双周一暗查”,对照“两张清单”随机抽查生产经营单位,紧盯突出问题隐患整改清零;坚持“一月一通报”,每月一次通报各级各部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化解情况;坚持“一季一考核”,每季度一次考核,与县委“一排底线”安全生产专线考核关联挂钩。
(五)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坚持“四位一体”推进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既要排查整治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强化集中攻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要排查在干部作风、腐败、黑恶势力犯罪方面存在问题,对工作中存在阳奉阴违、不落实工作责任、排查走过场以及虚整改、假整改、不整改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一盯到底,一查到底。对检查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的,依纪依规依法予以追责问责;对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充当“保护伞”的,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六)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公开公布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单位职工和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