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诸葛镇沂水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 万吨砂石骨料项目公示
索 引 号: | yishuizgz2731117/2021-0000005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诸葛镇 | 发布日期: | 2021-01-20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
标 题: | 沂水县诸葛镇沂水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 万吨砂石骨料项目公示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沂水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 万吨砂石骨料项目
建设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诸葛镇常庄村
建设内容:新建部分厂房,新购置喂料机、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振动筛、洗砂机、制砂机、压滤机、脱水回用一体机等设备。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沂水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诸葛镇常庄村
联系人: 于经理
电话: 15092370979
邮箱: 78002979@qq.com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 青岛中博华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龙河路58号D栋A1区
联系人: 吴经理
电话: 15254271957
邮箱: zbhkwwq@163.com
四、验收结论
(1)废水
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废水主要有洗砂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厂区喷淋用水。其中,洗砂废水经脱水回收一体设备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喷淋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2)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石子车间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为6.1mg/m3,平均排放浓度为5.4mg/m3;机制砂车间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3mg/m3,平均排放浓度为4.57mg/m3,均可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建筑石材一般控制区规定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
(3)无组织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0.287m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4)噪声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的噪声主要由上料机、破碎机、筛分机、洗砂机、制砂机等产生,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3.5dB(A)~59.2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0.3dB(A)~43.1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5)固废
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洗砂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泥饼、泥沙及聚丙烯酰胺废包装袋等,收集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固体废物的处理方式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2月22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沂水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1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