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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诸葛镇沂水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砂石骨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索  引  号: yishuizgz2731117/2021-0000008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诸葛镇 发布日期: 2021-01-2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01-20
标       题: 沂水县诸葛镇沂水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砂石骨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2021  1  6 日,沂水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在沂水县组织验收工作组,召开

沂水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砂石骨料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会,验收 工作组由建设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沂水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山东永 润环保咨询有限公司、专家技术组(两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 汇报,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并对照《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染影响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 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等要求进行验收,经认真讨论,形 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年产 50 万吨砂石骨料项目 建设单位:沂水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诸葛镇常庄村西南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石子生产车间和机制砂生产车间,石子生产车间安装喂 料机、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机制砂生产车间安装洗砂机、 制砂机、压滤机、脱水回用一体机等设备,同时配套建设 2 套布袋除尘器分别用

于石子车间和制砂车间的废气处理,项目产能为年产石子 30 万吨,机制砂 20 


吨。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  3 月沂水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沂水宏诺矿业有限公司)向沂水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递交《沂水宏诺矿业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砂石骨料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2020  3  30 日沂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该项目出具审批意见。

2020  4 月该项目开工建设,2020  12 月项目建设完成,组织设备调试工作。

3、投资情况

本项目设计总投资 1300 万元,环保投资 20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15.4%

项目实际投资为 1250 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 201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16.1% 4、验收范围

1#厂区内的年产石子30万吨、机制砂20万吨生产线。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厂区总平面布置变动

环评报告内容:本项目包括 1#厂区和 2#厂区两部分,两座厂区直线距离约 500 米,项目租赁沂水兴晨矿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同时新建部分厂房,新购置 喂料机、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振动筛、洗砂机、制砂机、压滤机、脱水回 用一体机等设备。建成投产后,1#厂区可年产石子 30 万吨,机制砂 10 万吨,2#

厂区可年产机制砂 10 万吨,项目共计年产石子 30 万吨,机制砂 20 万吨。 实际建设内容:由于 2#厂区距离居民区相对较近,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

单位出于集约用地、环境保护以及便于生产管理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将 2#厂区的 10 万吨/年机制砂生产能力合并至 1#厂区内,项目仅在 1#厂区内年生产石子 30

万吨,机制砂 20 万吨,2#厂区内不再进行建设,目前仍为闲置厂房,本项目总

生产能力仍为年产石子 30 万吨,机制砂 20 万吨。这一变化有利于集约用地和环


保管理,同时未改变项目产品方案及产能,未增加污染物排放,未导致环境防护 距离变化,没有增加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不属于重大变动。

21#厂区平面布置变动

环评阶段总平面布置:本项目#1 厂区呈东西长矩形。厂区西部为石子生产车 间和尾矿石暂存库;厂区东部为机制砂生产车间、挤泥区、回用水池和一般固废 暂存区。1 号布袋除尘器和排气筒 P1 位于石子生产车间南侧,2 号除尘器和排气  P2 位于机制砂生产车间东侧。厂区外北侧设置洗车台一处。厂区平面布置图 便于运输、消防,平面布置合理。厂区内不设办公室和化粪池,办公室、化粪池 托厂外北侧 10m 处的一户农家院

实际建设总平面布置:本项目 1#厂区呈东西长矩形,厂区东部为石子生产车 间和尾矿暂存库;厂区西部为机制砂生产车间、挤泥区、回用水池和一般固废暂 存区。石子车间除尘器和排气筒位于石子生产车间南侧,机制砂车间除尘器和排 气筒位于机制砂车间西侧。石子仓库位于石子生产车间西侧,与石子生产车间以 密闭的传送带相连;石子仓库出口处设置洗车平台一处,用于清洗进出厂区车辆。 厂区内不设办公室和化粪池,办公室及化粪池依托厂外北侧 10m 处的户农家院。

厂区平面布置变化出于充分利用厂区内原有车间考虑进行调整,调整后本项 目环境敏感目标数量不变,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增加,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及种 类,对环境影响无明显变化,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要求,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无废水外排。洗砂废水经脱水回收一体设备回收处理后


全部回用用洗砂工序,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的废气主要有石子生产车间上料、破碎、筛分工序产生

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机制砂车间上料、破碎、 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排放。在石子生产 车间上料口、石子生产车间、机制砂车间内设置喷淋,产品仓库外设置洗车平台 且产品均采用密闭车辆进行运输。

(三)噪声 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是由石子车间上料、破碎、筛分及机制砂车

间上料、破碎、筛分、洗砂等设备运行时产生。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

在生产车间内,动设备均设置减震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脱水回收一体设备沉淀产生的

泥沙和聚丙烯酰胺废包装袋以及压滤产生的泥饼,收集后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 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和 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根据沂水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工况证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运

行负荷能够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 75%以上的要求,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具 体如下: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石子车间上料、破碎、筛分工

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  15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颗粒 物最大浓度为 6.1mg/m3,平均排放浓度为 5.4mg/m3;机制砂车间上料、破碎、 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  15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 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 6.3mg/m3,平均排放浓度为 4.57mg/m3,均可满足《建 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 2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限值中建筑石材一般控制区规定限值要求(颗粒物:20mg/m3)。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公司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   0.287mg/m3,满足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 3 中除水泥外的其他建 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3

2、废水 本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废水主要有洗砂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厂区喷淋用

水。其中,洗砂废水经脱水回收一体设备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 排;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喷淋用水全部 蒸发损耗,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

3、厂界噪声

监测期间,锅炉房厂界昼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 54.2dB(A),夜间噪声最大监 测值为 43.9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 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敏感目标处昼间噪 声最大监测值 53.8dB(A),夜间噪声最大监测值为 42.6dB(A),均满足《声环境质 量标准》(GB3096-2008)中 1 类功能区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

五、验收结论


沂水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砂石骨料项目环评手续齐全,在建设 过程中基本执行了环保“三同时”要求,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配备了环保管理 人员。在实际建设过程和试运行期间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批复提出的 各项环保措施,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数据,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 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六、建议和要求

 

1、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设施要符合《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制 度,并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2、完善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对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内容委托有资质的 单位按计划开展日常监测工作;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 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3、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根据近期新建项目情 况及时更新应急预案备案;强化日常应急演练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管理、 实际运行操作及应对突发环境风险事件的能力。

4、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环保设备的维护,确保污染物妥善处置 和长期稳定达标。

5、验收合格后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网站 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向环保部门报送项目竣工验收材   料。


附件: 沂水宏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50 万吨砂石骨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组名单

 

 

验收组

 

2021  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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