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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庄镇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情况

索  引  号: yishuiqzz2691108/2021-0000321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泉庄镇 发布日期: 2021-12-0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12-07
标       题: 泉庄镇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情况

一、突出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土地流转,发展以现代园区农业为重点的适度规模化经营,逐步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现代农业新格局。立足优势主导产业,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步伐,新发展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10处以上。

二、提升基地品牌建设水平。围绕“红色沂蒙、绿色沂品”主题,加大品牌整合和宣传力度,强化区域农产品品牌的开发、宣传推介和保护,引导品牌建设主体增强品牌意识,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农产品商标注册,打造沂水优质农产品品牌形象,逐步形成品牌化效应。按照有机农业环境要求,本着“因地制宜、典型示范、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的原则,选取自然环境良好、远离污染、交通便利的区域,突出特色,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机农业生产基地,积极推广高效的有机农业发展方式,着力推进优势农产品有机化生产。

三、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过程监管。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项目,推进县乡村三级监管队伍规范化化建设,统筹组织农业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生产过程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建立覆盖主要农产品的完整标准体系,不断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强化对生产过程的监管,严控投入品使用,加强种源管理,加强产品溯源认证管理,随机抽查追溯验证,保障“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突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合作社专业化生产的组织引领作用和家庭农场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产业集群,完善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机制,积极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将产业链、价值链延伸到农业,延长农产品加工链条,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五、推进科技服务创新。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技术标准转化为生产操作规程,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精心组织开展各类专业培训,加强对生产企业、基地农户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继续推进现场检查、检测检验、许可审查、证后监管等制度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效能。健全完善农技推广责任制度,发挥县乡农技推广机构的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育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体系。继续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围绕实施乡镇当地支柱产业,针对农村科技带头人开展扶贫科技培训活动。协调有关科研机构、农业院校和相关部门建立农业技术服务队伍,聘请农产品认证机构工作人员及有关专家对认证农产品生产者提供技术指导。

六、加强政策扶持。对经营主体建设有机农业生产基地,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其鲜销产品或加工产品规范使用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志的,或到期续展认证的,给予认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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