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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许家湖镇委关于市委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索  引  号: yishuixjhz2501108/2020-0000106 主  题  词: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7-0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07-07
标       题: 中共许家湖镇委关于市委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2019年7月30日至9月2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许家湖镇党委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专项巡察“回头看”。2019年10月29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巡察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镇党委明确要求,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严肃对待,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必须端正态度、深刻反思,要逐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以“钉钉子”的精神坚决抓好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亲自抓,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配合抓,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负责对整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工作推进中,镇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牵头抓总,各责任单位逐项制定整改落实工作措施,集中精力组织实施,办公室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督查,形成了上下联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目标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和事项,镇党委制定了《中共许家湖镇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把30项反馈问题逐个分析研究,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由镇纪委牵头,每天一调度,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四)建立长效机制。注重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解决重点问题推进制度建设,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开展整改工作以来,我镇已制定、修改和完善管理制度10项,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公务接待、村居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镇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方面。

(1)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12月8日,许家湖镇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巡回指导组成员全程参加会议,党委书记代表镇党委班子作对照检查,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根源分别作了深刻的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间的相互批评针对性强、辣味足,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2)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实施意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研究推进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建立专门会议记录,杜绝以党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等会议形式替代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二是镇纪委监察室根据各部门岗位职责,每年至少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部门、村庄、重要环节、关键领域进行一次廉政风险谈话提醒,督促各部门、单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整改。

(3)人员超编超配依然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事业人员超编混岗整改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批复的《许家湖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按照规定的“七办五中心”要求调配人员设置,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在未完全消化超编人员的情况下,一律不再新增事业人员。二是对全镇事业编制人员进行梳理,建立事业人员台账,确定以通过自然减员和多渠道消化的形式逐步消化超编人员,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事业人员自行干事创业。对编外人员采取逐人分析的方式,区别进行分类管理,进一步规范编外用工,提高工作效率,积极稳妥进行人员分流。

(4)危房改造验收情况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反馈的危房改造验收过程中存在的改造工程超面积、验收材料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按规定进行处置,并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二是对2016年至2018年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和现场复核,确保验收材料和实际住房情况一致。三是加强对乡建办工作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加强审核把关,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对改造认定、危房等级确定、建设实施、检查验收、资金使用过程和环节操作流程进行全程监督,控制新建房面积、成本,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危房改造政策进行深入宣传,向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户讲清楚,严格控制建设面积,严明建设翻建房屋建设面积规范,与危房改造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避免超大面积造成的不必要浪费,增加贫困户经济负担。五是安排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实施改造任务,保证危房改造的建设面积、抗震结构要求、质量安全保证、办理程序等符合标准要求。

2、基层党组织建设依然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签到方式。机关和“两新”组织党支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签到簿签名为准,农村党支部以刷脸仪签到为准,参加活动人员要求与可视化平台检查人数对应;二是规范活动照片。所有党支部每月召开“支部主题党日”时必须悬挂当月会议条幅,照片中体现活动月份,避免一张照片多月使用或多村共用的问题。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每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党建办组织进行档案检查,检查情况列入考核,并进行通报。

(2)“两新”组织党建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沂水歌尔电子有限公司党支部及党建指导员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对该党支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改到位。二是对所有“两新”组织党支部党建活动材料全面检查,发现类似问题的,及时予以整改。三是对“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两新”组织党建档案进行检查,提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质量。

(3)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沂水县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农村发展党员全程质量监控操作规程》要求,在双推党员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规范提报党委会研究审批,提报时逐个介绍情况,逐个研究表决,同时规范会议记录。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培训党建线上的业务人员,从推选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党员发展对象、接受预备党员到预备党员转正由组织委员、党建办工作人员进行全程指导,严把程序,所有材料全部规范入档。

(4)党员队伍建设薄弱、党员队伍老龄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镇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所发现问题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未进行量化积分管理党员已整改到位。二是各党支部积极培养年轻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党员时优先发展45岁以下学历高、能力强、品德好的年轻人员入党,同时注意男女比例,逐步解决农村党员队伍老龄化问题。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制度,党建办每季度对党员量化积分记录簿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四是抓好整改,围绕巡察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5)破解多年不发展党员问题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多年不发展党员村较多、破解问题难度较大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分析研究,扎实推进发展党员工作。一是对无入党积极分子9个村公推了入党积极分子,为2020年发展党员奠定基础;对有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发展条件的10个村,排出时间节点,确保完成党员推选。二是对所有村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排查,不足5名常数的,按要求推选增补入党积极分子,确保每村保持5名及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常数,为以后发展党员创造条件。

(6)村居集体经济增收后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村级增收专题会议,树标杆、讲方法,促进增收质量和进度。针对经济薄弱村,年初制定“一村一策”工作方案,确保所有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完成全年村级增收考核指标。二是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纳入大办和农村干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年度绩效工资发放的硬性指标,充分调动村党支部书记推进村级增收工作积极性。三是探索推广适合本镇实际的增收办法,改变增收途径单一问题,增强集体经济发展后劲。

3、财务管理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1)应收款数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应收应付款项拉出清单,逐项清理核对,对应收款项,全力催收;对呆账坏账及需要调整账务的,报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批准后予以核销调整。

(2)社会抚养费收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随着新的计划生育条例的出台,对前期垫付的计外二胎抚养费失去了征收依据,征收难度加大。镇里成立专门征收小组,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依法清收。

(3)个人保证金未退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计划生育进站保证金由经管站转村集体账户,由村集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退还:属未进站妇女个人缴纳的退还本人,属村干部替未进站妇女缴纳的退给村干部,属村集体替未进站妇女缴纳的,由村集体进行账务处理收回;二是危房改造保证金由经管站转村集体账户,由村集体具体办理保证金退还:村集体按照村规民约与危房改造户签订危房违规改造整改协议,按整改协议要求进行整改的予以退还保证金。

(4)低保金收回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排查全镇范围内干部亲属享受低保情况。严格标准从严控制,凡是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一律退出,对低保办理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违反程序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与各村签订低保责任书。干部亲属享受低保的,严格按照程序落实备案工作,张榜公示,接受监督;完善低保程序,实行阳光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进一步排查全镇残疾人两项补贴、低保、五保、孤儿、临时救助等资金发放情况,对因“一卡通”问题造成未发放的及时补发,做到应发尽发,并对发放流程做好整理归档工作。三是未备案三户干部亲属发放的低保金共30220元已全部收回,并于2019年8月13日交许家湖镇财政所。

(5)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后黄家庄村、八宝庄村、庞家庄村在2014年和2015年使用专项扶贫资金建设扶贫项目时,累计剩余资金5425元。2016年7月27日,许家湖镇人民政府向县扶贫办提报了《关于许家湖镇后黄家庄村、八宝庄、庞家庄村剩余扶贫资金整合使用的申请》,整合使用结余的5425元,用于2015年庞家庄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因当时的上级文件中,没有涉及结余资金和结余资金整合使用管理的规定,镇政府在整合使用结余资金时,没有进行方案变更,经县扶贫办在《申请》上盖章批复后实施。

在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结余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专项扶贫资金有关规定报送结余资金使用申请,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巡察中新发现的问题

1、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和完善详细、科学的党委议事规则,明确参会人员、决策事项范围,严格按照会议召开程序进行研究表决,规范会议记录和议事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委班子成员开会讨论,逐一表态发言,集体研究决定。

(2)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于2018年以来会议记录本进行检查,查找记录存在的问题,根据存在问题及会议记录要求制定明确的整改方案。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安排专人负责,对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分开记录,保证了记录清晰、查阅方便。

(3)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废止镇政府发文《中共许家湖镇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照纸质存档文件,检查整改电子存档文件与印发文件不符的问题,严格保管电子存档文件。二是组织镇内各站所梳理自身制度要求和实际执行情况,自查自纠。三是规范文件制定标准和要求,严格落实文件制定印发流程,明确文件制定中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校对人员等资质要求。四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及时做好学习笔记,杜绝笔记后补现象。五是认真落实车辆调度使用制度,严格公车申请签字制度,将审批流程落实到纸面上,规范公车管理。

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方面。

(1)部分公务接待无接待公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机关规章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程序,杜绝同城接待、无公函接待、陪餐人数超标、配餐用酒等现象,对未经审批的一律不予接待,未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结算。加强对政府食堂的管理,规范建立来人接待登记表、现金明细账及总账。

(2)合同内容违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收取的租赁费及时上缴财政账户,并将存在问题报县财政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并登报予以公示,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出租程序予以出租,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赁费后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3)大额提取现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以来的提取现金,进行了梳理,制定了许家湖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下一步严格按照沂水县财政局深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方案文件及许政发(2019)41号许家湖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之规定执行,严格控制现金提取额度及使用范围,单日单笔提现不得超过3万元,年度累计提取现金不得超过当年预算支出的3%。对涉及民生的80岁老年人补助、大学新生补助、老党员补助等实行一卡通发放,严禁使用现金支付列入强制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事项。

(4)报销手续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了许家湖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经办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不全及未付明细的票据不予报销。对2018年9月走访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走访明细已经由当时走访人员逐人核对,相关发放手续完善到位。

(5)村居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全镇农村会计会议,认真学习了《许家湖镇三资管理办法》,提升农村财务管理水平。制定并出台《许家湖镇村级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许家湖镇农村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许家湖镇农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村居财务管理。针对某村存在的村级资金代管不及时问题,已由镇纪委给予批评教育,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了深刻检查。

3、扶贫工作不扎实方面。

(1)有的村居负责人对脱贫攻坚工作政策不熟悉,部分贫困户对扶贫政策、受益来源、具体金额知晓率不高,个别贫困户的“一卡通”在子女手中,对受益发放不知情的问题。

整改情况:统一设计印制《许家湖镇贫困户帮扶情况》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扶贫政策清单》,详细记录贫困户的收益情况,每户一张,安排扶贫包扶干部逐户张贴,让贫困户对收益来源和具体金额清楚明白;填写发放《沂水县贫困户脱贫状态一册清》,并附贫困户收入证明,进一步让贫困户明白收益来源及金额;利用入户张贴《许家湖镇贫困户帮扶情况》、《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扶贫政策清单》和填写《沂水县贫困户脱贫状态一册清》的机会向贫困户进行政策宣传,让贫困户知晓有关扶贫政策。

(2)危房改造档案在县建设局保管,不方便查阅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县住建局要求,全镇所有贫困户档案整理后交住建局档案室留存,并且已按乡镇、按年度、按目录存放,可以随时查阅。镇乡建办对所有贫困户档案建立纸质版台账,方便查阅。

(3)村级会议参会人员签名字迹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市脱贫攻坚“回头看”专项巡察反馈的意见,建立了《许家湖镇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村级评议会议检查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危房改造村级会议评议程序,在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七步走”审批程序的基础上,实施对有关贫困户危房改造的村级评议会议进行检查,对参加评议会议的人员进行随机抽查走访,和电话抽查,确保评议会议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公开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把补助资金落实到住房最危险、家庭最困难的贫困户手中。

(4)雨露计划补助排查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5月8日,镇扶贫办通过自查发现,2016年雨露计划补助因个人未申报漏补2人。5月24日按照县扶贫办《关于做好雨露计划项目扶贫对象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核查发现,2018年雨露计划补助因个人未申报漏补2人。发现以上问题后,镇扶贫办及时帮助指导以上4人,填报《山东省雨露计划项目补助申请表》,在镇审核通过后报县扶贫办审批。该4名学生的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下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雨露计划的规定,从严从细进行核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4、项目资料不完善方面。

(1)项目合同及造价咨询报告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2017年以来,镇统筹实施的9个项目的资产移交和承包经营合同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对存在合同有盖章、无签字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

下步工作中,将坚决按照合同管理有关规定,从严进行合同管理,严格落实扶贫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从严进行档案管理,坚决杜绝以上问题的再次发生。

2马家庄村冬暖式大棚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报告,缺少中介机构盖章和签字。

整改情况:2018年马家庄村冬暖式大棚建设项目在县财政评审时,财政局委托山东众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财政评审,山东众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报给县财政局的《沂水县许家湖镇马家庄村冬暖式大棚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报告》“招标控制价”页中,缺少该公司的盖章和签字。经过了解,该问题是山东众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制作《咨询报告》时漏盖公章和签字。该问题已于2019年12月3日由山东众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完成整改。

(2)验收材料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高端果蔬产业园、后坡冬暖式大棚一期、二期项目,2017年8月26日企业自验报告加盖镇政府公章问题。该问题系企业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报告中设计了建设单位盖章,我镇在收到材料时随即加盖了政府公章。在接到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后,我镇即知即改,立即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现已整改完成。2017年许家湖镇快堡村高端果蔬产业园、2017年许家湖镇小李马庄村冬暖式大棚一期和二期三个项目,施工企业均是沂水启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落款日期为2017年8月26日,提交申请日期为2017年8月27日,我镇在撰写镇级验收报告时,如实记载了企业的申请时间为2017年8月27日。

下步工作中,我镇将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规定,从严进行档案管理,坚决杜绝以上问题的再次发生。

5、项目管理不到位方面。

(1)项目无发包程序的问题。

整改情况快堡高端果蔬产业园项目、小李马庄冬暖式大棚二期项目、马家庄冬暖式大棚一期、二期项目是镇政府整合实施项目,这四个项目交叉覆盖了全镇69个村,仅庞家庄村未覆盖,在项目发包时,村里没有严格按照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要求,没有向镇党委政府提出项目发包方案,没有镇级批复,就与承包方签订了承包合同,虽然达到了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预期收益,保障了贫困户收益,但不符合扶贫资产管理要求,为严正视听、以儆效尤,防患于未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69个村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业务主管单位镇经管站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同时为防患于未然要求全镇工作人员特别是处于脱贫一线的工作人员和村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2)项目推进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许家湖镇芦家庄子奶牛养殖场项目实施方案于2018年3月20日经县扶贫办批复,2018年7月8日同山东力国建安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7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9月9日。该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因建材停产限产进不来、冬季混凝土硬化无法施工等问题影响,造成该项目实际完工日期为2019年3月19日。该项目投产后,运营情况良好,已按承包经营合同要求交纳承包费。

在下步项目建设过程中,我镇将统筹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复杂情况,合理确定工期,严格按照合同管理规定,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3)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印发< 关于做好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扶贫组办发﹝2018﹞2号)文件的规定,镇党委政府即知即改,于2019年8月19日,同山东雪原昌盛洗涤制品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使用协议。2019年10月31日,许家湖镇政府同山东雪原昌盛洗涤制品有限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对项目资产的使用、管理和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变更、合同终止、争议的解决等进一步进行了明确。

在下步工作中,我镇将严格按照上级扶贫资金、资产的管理规定,从严把控,确保扶贫资产使用、处置合规、合法。

(4)项目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1庞家庄光伏发电项目2018年7月和2019年4月两次抄表显示发电量为零的主要原因均是发电设备故障。2019年8月15日,山东京普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工程质保约定缴纳项目发电收益损失金14267.82元至镇经管站账户,损失金按照该项目往年同期电费收益计量;后黄家庄村光伏发电站显示异常系受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电站发电联网元件进水短路所致,该问题发生后镇工作人员现场联系山东京普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安排人员及时更换元件后发电正常。

2鉴于以上发生的电站故障等问题,借鉴沂水县75.967MW国家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的日常管护模式,聘请山东京普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对我镇所有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日常管护,已于2019年9月30日分别与庞家庄、八宝庄和后黄家庄村签订了管护协议,所有的光伏电站交由京普公司专门运维管护,在协议中明确了运维内容、期限、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运维考核、违约责任等。

同时对涉及的4个电站的逆变器通讯模块进行安装改造,接入全国光伏扶贫监测中心,随时对光伏电站的运行情况实施监控,坚决杜绝了长时间断网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交办线索、信访案件办理情况

镇党委接到巡察组转交信访案件11件,其中匿名信4件、署名信7件。其中9起案件已做调查处理(已结服4起,结案4起,不再受理1起),其他1起案件正在立案审查、另1起案件正在进行初步核实。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制度规定,认真履行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体责任体系,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把建章立制贯穿整个整改落实工作的始终,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有效结合起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持续抓好整改。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难度大、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决整改到底。

(四)推进各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首位,与党的建设紧密联系起来,与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真的担当,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切实增强全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全镇各项事业更快、更好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2501108;邮政信箱沂水县许家湖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ysxxjhz@ly.shandong.cn。

中共许家湖镇委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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