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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庄镇食品监督检查

索  引  号: yishuigzz2441108/2021-000013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高庄镇 发布日期: 2021-11-2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11-22
标       题: 高庄镇食品监督检查
临沂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巩固省级食品安全
市县创建成效督导检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巩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成效,
经研究,拟近期对巩固省食品安全市县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督导检查对象
已成功创建县区所辖区域内的食品相关机构、业态等。
二、督导检查重点
(一)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工作组织实施情况。按照《山
东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评价细则(2019)》标准,召开
专题会议、组织有关人员、建立部门之间协调机制共同参与创建
食品安全市县情况等。
(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包括党政
同责、源头治理、全程监管、主体责任落实、社会共治格局等方
面各考评项目落实情况,现场检查业态规范情况等。
三、督导检查时间
督导检查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启动至 11 月 30 日结束,具体
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督导检查方式
本次督导检查工作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从
— 1 — 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调研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
开展实地检查,从县区业态名单中随机抽取,对照现场检查评分
标准检查,汇总县区巩固创建工作推进落实和业态检查情况,并
进行通报。
(一)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县区基层监管所、乡镇农产品质
量安全监管站、农村大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食用农产品
种植单位、畜禽养殖单位、水产养殖单位、生猪屠宰场、食品生
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大中型超市、小食品店、食用农
产品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大中型餐饮、小餐饮店、学校食堂、
养老院食堂、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农兽药销售点、食品摊贩疏
导点、网络订餐平台、入网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疾病
预防控制中心、中小学校外托管场所、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各1
个。
(二)查阅资料。 按照《山东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
评价细则(2019)》标准,由县区提供电子版文件资料。
(三)座谈交流。 检查后,召开座谈会,县区分管领导、督
导检查工作组成员参加,其他参会人员由县区自定。督导检查组
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五、督导检查流程
督导检查组由市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部门各派出
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带队,市市场监管局派6名相关业务人员,
市农业农村派2名相关业务人员、卫生健康部门派1名相关业务人
员参加。集中乘车到达检查县区后,由县区提供检查车辆,分5
组开展督导检查。
— 2 — 六、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各县区要紧紧围绕全链条、抓重
点、补短板、促发展的要求,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强化工作措
施,做好迎查准备。
(二)全面客观掌握情况。督导检查分小组进行,各小组成
员要认真记录,客观真实全面了解县区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
严格对照现场检查标准对各业态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汇总
后报市食药安办。
(三)严肃工作纪律。督导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和省市委具体实施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就餐,严格执行廉政、保
密等相关规定。
七、其他事项
督导检查期间用车等事项由牵头单位负责。
联系人:杨雨生,电 话:5977809
协同办公邮箱:市政府食安办
附件:1.督导检查工作组人员名单
2.督导检查表
临沂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11 月 8 日
— 3 — — 4 —
附件 1:
督导检查工作组人员名单
县区
姓名
职务
已创建
县区
带队领导
孙思权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带队领导
段伦才
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带队领导
左慧彬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联络员
杨雨生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
成员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马郡孺
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蒋海英
市疾控中心食品卫生科科长
范凯锋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员
王配增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二级主任科员
徐 斌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副科长
李清晓
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三级主任科员
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科员 — 5 —
附件 2:
1 基层监管所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六)党委
政 府 的 重
视程度( 5
分,加 1 分,
倒扣 2 分)
(关键项)
7.食品安全属
地责任(3 分,
倒扣 1 分)(此
处占 0.5 分)
乡镇人民政府
3.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落实对食品摊点
备案责任,建立备案信息通报制度,并及时向
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备案信息, 0.5 分 ;否则不得
分(同时看当地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材料)。
(七) 基层
基础建设
(6 分,倒
扣 1 分)(关
键项)
9.乡镇(街道)
派出机构建设
(1.5 分,倒扣
1 分) (此处占
倒扣 1 分)
1.市、县(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岗
位设置合理、权责划分明晰,监管人员数量能
够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无法满足的倒扣 1
分。
12. 人 员 培 训
(1.5 分) (此
处占 1 分)
1.监管人员每人每年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
培训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 1 分 ;否则不得分。
13. 基 层 协 管
员(信息员、
网格员)队伍
建设(2 分)
乡镇人民政府
1.协管员队伍覆盖全部村庄和社区,食品安全
监管职责清晰明确, 0.5 分 ,否则不得分。
2.开展协管员培训、考核工作, 0.5 分 ,否则不
得分。
3.补助落实到位, 0.5 分 ,否则不得分。 — 6 —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4.协管员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0.5 分
否则不得分。
(八)设施
装备 (1.5
分,倒扣 2
分)
14. 乡 镇 派 出
机构设施装备
配备(1.5 分,
倒扣 2 分)
1. 达到设施装备配备要求,1 分; 装备配备满足
基本工作需要,0.5 分(至少应达到“十个一”
标准[即 1 辆执法车辆,1 套快检设备,1 部移
动打印机,1 台传真复印机,1 台打印机,1 台
摄像机,1 部照相机,2 台执法记录仪,2 套执
法工具箱(缺少所列装备但有同功能同数量的
替代装备亦可),每人 1 台电脑]; 装备配备不
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倒扣 1 分。
2.基层监管所业务用房相对独立,功能设置科
学,布局合理,满足需要, 0.5 分 ;达不到上述
要求的,倒扣 1 分。
(十)能力
建设 (2 分,
加 1.5 分)
17.信息化建
设(加 1.5 分)
(此处占 0.5
分)
1.为一线监管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信息化终端
设备,日常检查、监督抽检、执法办案等工作
均采用信息化手段,加 0.5 分
(十六)执
法履职 (7
分,倒扣 1
分)(关键
项)
29. 信 用 档 案
建设 (1 分)
获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建立信用档案,1 分(除
餐饮环节外,其余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均需
进行风险分级管理);发现有1家未建档的扣0.5
分,扣完为止。
( 十 七 )
“三小”管
(7.5 分,
32. 小 作 坊 管
理(2.5 分) (此
处占 0.5 分)
1.建立辖区小作坊管理档案,小作坊登记率、
建档率达到 100%, 0.5 分 ;否则不得分。 — 7 —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倒扣 1 分)
(关键项)
33. 小 餐 饮 管
理(2.5 分) (此
处占 0.5 分)
1.建立辖区小餐饮管理档案,对小餐饮进行登
记管理, 0.5 分 ;否则不得分。
34. 食 品 摊 点
管理(2.5 分)
(此处占 0.5
分)
1.建立辖区食品摊点管理档案,对食品摊点进
行备案管理, 0.5 分 ;否则不得分。
(十八)综
合治理(5
分)
35. 校 园 及 周
边食品安全监
管(2 分)
2.建立校园周边经营者监管台账、明确监管人
员、实行网格化监管, 1.5 分 ;有 1 项达不到要
求,扣 0.5 分,扣完为止。
(二十二)
产 业 发 展
(4.5 分,
加 2 分,倒
扣 3 分)
44. 品 牌 建 设
(1.5 分)
2.加强对“食安山东”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不能持续满足评选条件
的,及时申请撤销示范单位称号, 0.5 分 ;否则
不得分。
(三十一)
科 普 宣 教
(4 分)
65. 科 普 宣 传
(1 分)( 此处
占 0.5 分
举行面向广大基层群众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
育活动,食品安全科普内容应包含保健食品安
全消费知识等,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覆盖乡村、
街道社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覆盖率达 100%,
0.5 分 ,否则不得分。
其他问题 — 8 —
2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七)基层
基础建设
(6 分,倒
扣 1 分)(关
键项)
9.乡镇(街
道)派出机
构建设(1.5
分,倒扣 1
分) (此处占
1.5 分,无倒
扣分)
1.市、县(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岗位
设置合理、权责划分明晰,监管人员数量能够满
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无法满足的倒扣 1 分。
2.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队伍,乡镇监管机构
落实日常巡查等工作, 0.5 分 ,否则不得分。
3.涉农乡镇参考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
建标准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有快检计划或方案,
并按计划完成的, 1 分 ;否则不得分。涉农乡镇未
设置快检室的不得分。
12. 人 员 培
训(1.5 分)
( 此 处 占 1
分)
1.监管人员每人每年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
训时间不少于 40 学时, 1 分 ;否则不得分。
其他问题 — 9 —
3 农村大集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十八)综
合治理(5
分)
36. 农 村 地
区食品安全
治理力度(3
分) (此处占
1.5 分)
2.明确农村大集的开
办单位,并落实开办单
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
任, 1.5 分 ;否则不得
分。
其他问题 — 10 —
4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十三)畜
禽 屠 宰 管
理 及 病 死
畜 禽 无 害
化处理
(5 分,加
1 分)(关键
项)
26.病死畜禽
无害化处理
(2.5 分,加
1 分)
1.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收集运输处置体系,无害化
处理制度和台账健全, 1 分 ,否则不得分。
2.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包括委托处
理、自行达标处理等), 1 分 ,每发现 1 家未达到
要求扣 0.5 分。
3.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机制, 0.5 分 ;无害
化处理补贴机制扩大到其他畜禽品种的, 加 1 分
其他问题 — 11 —
5 食用农产品种植单位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十二)农
产品质量
安全保障
(10 分)
(关键项)
20.农产品生
产经营主体及
种养殖大户培
(1 分)
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
大户的 责任告知率 培训率 达到 100%, 1 分 ,否
则不得分。
21.生产过程
控制 (2 分)
1.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100%
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制度、合格证制度,严
格执行禁限用农药管理、农药休药期(安全间隔
期)等规定, 1.5 分
2.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销
售的农产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 0.5 分
24.标准化生
产(2 分)
2.标准入户率达到 100%, 0.5 分 ,否则不得分(地
方标准、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均可)。
3.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
配方施肥和高效低毒农药使用等技术, 0.5 分 ,否
则不得分。
4.开展蔬菜果品茶叶标准园、现代渔业园区、畜
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
场建设, 0.5 分 (有任意 1 项认证证书即可),未
开展创建的不得分。 (材料为主,现场核实不打分)
其他问题 — 12 —
6 畜禽养殖单位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十二)农产
品质量安全
保障 (10 分)
(关键项)
20.农产品生产经
营主体及种养殖
大户培训 (1 分)
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 责任
告知率 培训率 达到 100%, 1 分 ,否则不得分。
21.生产过程控制
(2 分) (此处占
1.5 分)
1.畜禽养殖单位 100%落实生产记录,严格执行禁限用兽药管
理、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1.5 分。
24.标准化生产
(2 分)
2.标准入户率达到 100%, 0.5 分 ,否则不得分(地方标准、
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均可)。
3.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
和高效低毒农药使用等技术, 0.5 分 ,否则不得分。
4.开展蔬菜果品茶叶标准园、现代渔业园区、畜禽养殖标准
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 0.5 分 (有任
意 1 项认证证书即可),未开展创建的不得分。 (材料为主,
现场核实不打分)
(十三)畜禽
屠 宰 管 理 及
病 死 畜 禽 无
害化处理 (5
分,加 1 分)
(关键项)
26.病死畜禽无害
化处理(2.5 分,
加 1 分) (此处占 2
分)
1.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收集运输处置体系,无害化处理制度和
台账健全, 1 分 ,否则不得分。
2.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包括委托处理、自行达
标处理等), 1 分 ,每发现 1 家未达到要求扣 0.5 分。
其他问题 — 13 —
7 水产养殖单位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十二)农产
品质量安全
保障 (10 分)
(关键项)
20.农产品生产经
营主体及种养殖
大户培训 (1 分)
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 责任
告知率 培训率 达到 100%, 1 分 ,否则不得分。
21.生产过程控制
(2 分) (此处占
1.5 分)
1.水产养殖单位 100%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制度、合格证
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兽药管理、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
等规定, 1.5 分。
24.标准化生产
(2 分)
2.标准入户率达到 100%, 0.5 分 ,否则不得分(地方标准、
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均可)。
3.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
和高效低毒农药使用等技术, 0.5 分 ,否则不得分。
4.开展蔬菜果品茶叶标准园、现代渔业园区、畜禽养殖标准
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 0.5 分 (有任
意 1 项认证证书即可),未开展创建的不得分。 (材料为主,
现场核实不打分)
其他问题 — 14 —
8 生猪屠宰场(点)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十三)畜
禽 屠 宰 管
理 及 病 死
畜 禽 无 害
化处理
(5 分,加
1 分)(关键
项)
25. 定 点 畜
禽屠宰管理
( 2.5 分 )
( 此 处 占
2.5 分)
1.定点畜禽屠宰单位依法获得生猪定点屠
宰证书和标志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
保手续或排污许可证, 0.5 分 ,否则不得分。
2.定点畜禽屠宰单位建立并落实“八本台
账”(生猪进厂(场)验收、生猪宰前检验、
待宰生猪“瘦肉精”检测、生猪屠宰和宰后
检验、病害猪及其产品确认和无害化处理、
生猪产品出厂、设施设备检验检测保养及运
输车辆消毒记录台账)及“一交接单”(病
害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交接单), 2
,每缺 1 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其他问题 — 15 —
9 食品生产企业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十六)执
法履职 (7
分,倒扣 1
分)(关键
项)
30. 食 品 生
产经营监管
(4.5 分,倒
扣 1 分) (此
处占 0.5分)
2.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并按要求频次开展
监督检查, 0.5 分 ,否则不得分。
(二十四)
企业管理
(12.5 分,
加 1 分,倒
扣 1.5 分)
(关键项)
49. 生 产 经
营 资 质 ( 1
分)
依法应获行政许可方能生产经营的单位,应全部取得许可
证件,并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 1 分 ;发现 1 家无证经营
的单位,不得分。
50. 食 品 安
全自查制度
落 实 ( 1.5
分) (此处占
1 分)
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
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自查制
度涵盖采购、生产、储藏和销售等经营全过程,并规定自
查执行人员、自查频次以及问题处理方法,并按照自查制
度要求落实的,
0.3 分;企业自查确定至少一个关键控制点,
得 0.3 分,制定控制措施,得 0.2 分,落实控制措施,得
0.2 分。
51.生产经
营制度建立
和落实 (2
分)
食品生产经营单
位建立并落实进
货查验、索证索
票、生产经营台
账、信息公示等
管理制度, 2 分
安全承诺书签字
及公示情况不符
安全承诺书签字及公示情况,0.5 分。
企业在生产场所公示执行标准号(现场
检查企业公示牌等)。0.3 分。
具有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并按照标准组织
生产(依据产品标准和食品生产卫生规
范标准组织生产,主要检查原料进货查
验记录、关键控制点记录等),0.3 分。
制定检验规范制度并按制度做好检验 — 16 —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合扣 0.5 分,其
余有 1 项不符
合,扣 0.3 分,
扣完为止。
(检查制度和检验记录),0.3 分。
产品标签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要求,并在产品标签中标注执行标准(现
场检查企业产品标签),0.3 分。
场所要求:1.库房是否符合要求(库房
内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
防尘等设施;库房内存放物品保存良好,
一般应离地、离墙存放);2.车间卫生是
否符合条件(生产车间或场地清洁卫生,
有防蝇、防鼠、防虫等措施),0.3 分。
52.从业人
员管理制度
建立和落实
(2 分)
1.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
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 0.5 分 ,否则不得分。
2.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
从业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0.5 分 ,食品质量安
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 90%以上,
0.5 分 ;否则不得分。
3.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持有健康证明,
0.5 分 ,否则不得分。
(二十六)
追溯机制
建设 (2 分,
加 0.5 分)
57. 追 溯 制
度建立和落
(1 分)
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货查
验、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能够通过记录和查验有效
实现追溯, 1 分 ,有 1 家 1 项未落实的,扣 0.2 分。
58. 电 子 追
溯系统建设
和应用 (加
0.5 分)
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行
电子追溯。有 1 类(如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乳制
品、肉制品、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白酒、葡萄酒、茶叶、
阿胶糕、食品添加剂等), 加 0.5 分
59. 不 安 全
食品召回与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依规对退出市场的不安全食品采
取处置措施,并如实记录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 — 17 —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处置 (1 分) 全食品的相关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1 分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扣 0.2 分:1.食品生产企业未建立问题
食品召回制度;2.食品生产企业在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
属于不安全食品时,未主动召回;3.食品经营者未依法依
规主动召回因其自身原因导致的不安全食品;4.出现问题
产品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对召回产品如实做好记录;
5.相关记录未保存 2 年内。
其他问题 — 18 —
10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 十 七 )
“三小”
管理 (7.5
分,倒扣 1
分)(关键
项)
32.小作
坊管理
(2.5 分)
(此处占
2 分)
2.对小作
坊依法依
规实施监
管, 2 分
安全承诺
书签字及
公示情况
不符合扣
0.5 分;其
余各项不
符合最多
扣 0.3 分。
安全承诺书签字及公示情况不符合扣 0.5 分。
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登记、备案凭证和从业人
员健康证明,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和食品安全承诺等信息。
生产经营场所清洁,与污染源保持安全、无害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相应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备或者设施。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加工生、熟食品的用具、容器
使
用,避免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和成品的交叉
查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或
者登记证、产品合格证明,留存进货票据。进货票据留存期限不
得少于六个月。
加工、贮存、运输、装卸和销售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安全、
无害并保持清洁,符合食品安全所需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
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新增)
黑作坊及
“三无”
产品(倒
扣 1 分)
1.小作坊无登记证的倒扣 0.5 分。
2.在辖区食品经营单位中发现“三无”小作坊食品的倒扣 0.5 分。 — 19 —
( 二 十
二)产业
发展 (4.5
分 , 加 2
分,倒扣 2
分)
45.业态
升级改造
(1 分,加
1 分,倒扣
2 分) (此
处加 1 分)
2.加强集中加工区域(专业村、小作坊加工园区等)管理,改善生产经营环境,
提升生产经营水平,推行集中统一管理(如统一管理制度、统一采购主要原材
料、统一出厂检验等), 加 1 分
(二十
四)企业
管理
(12.5
分,加 1
分,倒扣
1.5 分)
(关键
项)
52.从业
人员管理
制度建立
和落实(2
分) (此处
占 0.5 分)
2.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按相关要求
进行培训, 0.5 分。
其他问题 — 20 —
11 大中型超市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二十四)
企业管理
(12.5 分,
加 1 分,倒
扣 1.5 分)
(关键项)
49.生产经
营资质 (1
分)
依法应获行政许可方能经营的单位,应全部取得许
可证件,并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 1 分 ;发现 1
家无证经营的单位,不得分。
50.食品安
全自查制度
落实(1.5
分) (此处占
1 分)
食品销售企业建立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
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
价。自查制度涵盖采购、生产、储藏和销售等经营
全过程,并规定自查执行人员、自查频次以及问题
处理方法,并按照自查制度要求落实的, 1 分
51.生产经
营制度建立
和落实 (2
分)
食品销售企业建立
健全食品安全管理
制度, 2 分 ;有 1 项
不符合,扣 0.3 分,
扣完为止 安全承诺
书签字及公示情况
0.5 分,保健食品“两
查两专”0.8 分,其
余各项最多 0.2 分,
扣完为止。
安全承诺书签字及公示情
况,0.5 分。
查保健食品销售资质;保健
食品标签;设置保健食品专
区(专柜);设置专门消费提
示牌,一项内容未落实扣0.2
分,最多扣 0.8 分。
销售散装食品标明食品信息
情况,0.2 分。
临期食品专柜设置,0.2 分。
商品离地离墙存放,0.2 分。 — 21 —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三防”措施到位,0.2 分。
食用农产品质量检测及产地
证明公示情况,0.2 分。
52.从业人
员管理制度
建立和落实
(2 分)
1.食品销售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明确主
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职责分工, 0.5 分
否则不得分。
2.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
员、食品从业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0.5
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考核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
力 , 0.5 分 ;否则不得分。
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按规定持有
健康证明, 0.5 分 ,否则不得分。
(新增)进
口冷链食品
销售企业落
实疫情防控
相 关 要 求
(倒扣 1.5
分)
进口冷链食品销售企业存在“八不”行为(不落实
提前 24 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
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
索票、不分区贮存、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全省
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每发现 1 项
扣 0.5 分;对存在“八不”行为未停业整顿、公开
曝光的,扣 1 分。
(若不购进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合理缺项)
(二十六)
追溯机制建
(2 分,
加 0.5 分)
57. 追 溯 制
度建立和落
(1 分)
食品销售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能够
通过记录和查验有效实现追溯。进货查验制度、生
产经营台账、索证索票,有一项未落实扣 0.4 分,
扣完为止。 — 22 —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59. 不 安 全
食品召回与
处置 (1 分)
食品销售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对退出市场的不安全
食品采取处置措施,并如实记录停止生产经营、召
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的相关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
得少于 2 年, 1 分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扣 0.2 分:1.食品生产企业召
回不安全食品时,未配合召回;2.食品经营者销售
企业未依法依规主动召回因其自身原因导致的不
安全食品;3.出现问题产品时,食品销售企业未对
召回产品如实做好记录;4.相关记录未保存 2 年。
(十七)“三
小”管理
(7.5 分,
倒扣 1 分)
(关键项)
(新增)黑
作坊及“三
无”产品(倒
扣 1 分)(此
处倒扣 0.5
分)
2.在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发现“三无”小作坊食品的
倒扣 0.5 分。
其他问题 — 23 —
12 小食品店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二十四)
企业管理
(12.5 分,
加 1 分,倒
扣 1.5 分)
(关键项)
49.生产经
营资质 (1
分)
依法应获行政许可方能生产经营的单位,应全部取得
许可证件,并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 1 分 ;发现 1
家无证经营的单位,不得分。
51.生产经
营制度建立
和落实 (2
分)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
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
生产经营台账、信息公示等
管理制度, 2 分 ;安全承诺
书签字及公示情况 0.5 分,
保健食品“两查两专”0.8
分,其余各项最多 0.2 分。
安全承诺书签字及公示
情况(0.5 分)
保健食品销售资质;保
健食品标签,设置保健
食品专区(专柜),设置
专门消费提示牌,一项
内容未落实扣 0.2 分,
最多扣 0.8 分。(0.8 分)
进货台账制度及索证索
票落实情况
临期、特殊食品设专柜
散装食品标签情况
有无过期食品
52.从业人
员管理制度
建立和落实
(2 分)
2.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从业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0.5 分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
率达到 90%以上, 0.5 分 ;否则不得分。
3.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持有健康证明, 0.5 分 ,否则 — 24 —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不得分。
(二十六)
追溯机制建
(2 分,
加 0.5 分)
57. 追 溯 制
度建立和落
(1 分)
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生产、销售、进
货查验、出厂检验等各项记录制度,能够通过记录和
查验有效实现追溯, 1 分 ,有 1 家 1 项未落实的,扣
0.2 分。
(十七)“三
小”管理
(7.5 分,
倒扣 1 分)
(关键项)
(新增)黑
作坊及“三
无”产品(倒
扣 1 分)(此
处倒扣 0.5
分)
2.在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发现“三无”食品的倒扣 0.5
分。
其他问题 — 25 —
13 食用农产品(食品)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二十二)
产业发展
(4.5 分,
加 2 分,倒
扣 3 分)
45.业态升级改
造(1 分,加 1
分,倒扣 2 分)
(此处占 1 分,
倒扣 1 分)
1.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开展升级改造或持
续保持良好经营条件, 1 分 ,否则不得分。
被检查市、县(市、区)未实际进行改造,且被检查
市场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倒扣 1 分
(二十四)
企业管理
(12.5 分,
加 1 分,倒
扣 1.5 分)
(关键项)
52.从业人员管
理制度建立和落
实(2 分) (此处
占 0.5 分)
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持有
健康证明, 0.5 分 ,否则不得分。
(新增)进口冷
链食品销售企业
落实疫情防控相
关要求(倒扣1.5
分)
进口冷链食品销售企业存在“八不”行为(不落实提
前 24 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
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
区贮存、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
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每发现 1 项扣 0.5 分;对存在
“八不”行为未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的,扣 1 分。
(若不购进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合理缺项)
(二十五)
集中交易市
场管理 (5.5
分)(关键
项)
54.食品和食用
农产品批发市
场、农贸市场开
办者食品安全管
理责任落实 (2.5
分)
市场开办者建立
入场销售者准入
和退市、检验、
自查、主动报告、
信息公示等制
度,督促入场销
售者依法依规从
事销售活动, 2.5
市场的开办者未对入场和退市食品
经营者主体资格(包括:社会信用
代码、身份证明、许可证等)进行
审查;
未对入场经营者经营环境和条件、
产品检验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 — 26 —
未制止违法经营行为并立即报告;
市场开办者未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列入与食品经营者入场合同条款中
市场的开办者未对入场销售者进行
培训
55.入场销售者
食品安全主体责
任落实 (1.5 分)
建立并严格实施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5 分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每发现 1 项扣 0.5 分:1.入场销
售者未建立并严格实施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或记录信息
不齐;2.入场销售者未落实入场销售等其他食品安全
主体责任;3.入场销售者销售来源不明以及禁止销售
的食用农产品。
56.农产品检测
(1.5 分)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
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食用农产品检测,
并在醒目位置及时公布抽样检测结果, 1 分 此项只对
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查。
开展落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制度, 0.5 分 ;否则不
得分。
(十七)“三
小”管理
(7.5 分,
倒扣 1 分)
(关键项)
(新增)黑作坊
及“三无”产品
(倒扣 1 分)(此
处倒扣 0.5 分)
2.在辖区食品经营单位中发现“三无”小作坊食品的
倒扣 0.5 分。
其他问题 — 27 —
14 大中型餐饮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十四)餐
厨废弃物管
(2.5 分)
27.餐厨废弃
物集中收集处
理体系的建立
(2.5 分) (此
处占 1.5 分)
1.加强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收集管理,城市建成
区固定场所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与收集运输企业
签订收运协议比例达到 50%(含 50%), 0.5 分 ;50%
以下的,不得分。 (需和材料印证)
2.建立落实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联单制
度,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与台
账记录相符合, 1 分 。每发现 1 家 1 项不符合要求
的扣 0.3 分,扣完 1 分为止。
(二十四)
企业管理
(12.5 分,
加 1 分,倒
扣 1.5 分)
(关键项)
49.生产经营
资质 (1 分)
依法应获行政许可方能生产经营的单位,应全部
取得许可证件,并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1 分;
发现 1 家无证经营的单位,不得分。
50.食品安全
自查制度落实
(1.5 分) (此
处占 1 分)
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
期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
自查评价。自查制度涵盖采购、生产、储藏和销
售等经营全过程,并规定自查执行人员、自查频
次以及问题处理方法,并按照自查制度要求落实
的, 1 分
51.生产经营
制度建立和落
(2 分)
食品生产经
营单位建立
并落实进货
查验、索证
索票、生产
安全承诺书签字及公示情况(0.5
分)
证照、添加剂、制度、监管人员上
墙公示情况
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情况 — 28 —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经营台账、
信息公示等
管理制度, 2
;安全承
诺书签字及
公示情况扣
0.5 分,其
余有 1 项不
符合,扣 0.3
分,扣完为
止。
仓储情况(通风、整齐、卫生、没
有三无、过期食品、指示标志清楚)
场所内水产品、肉类、蔬菜专用清
洗池设置和色标标识情况(包括粗
加工间,操作间等)。
操作间情况,操作是否规范
52.从业人员
管理制度建立
和落实(2 分)
(此处占 1.5
分)
2.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
员、食品从业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0.5 分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
查考核合格率达到 90%以上, 0.5 分 ;否则不得分。
3.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持有健康证明, 0.5 分 ,否
则不得分。
(新增)餐饮
具自消毒情况
和集中消毒餐
饮具采购索证
索票情况(3
分)
1.自行清洗消毒餐饮具的,具有餐具、饮具的清
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且能够正常运转,0.5
分;使用的水、洗涤剂应当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
准。0.5 分;规范清洗、消毒保洁行为。如实记录
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0.5 分。
2.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查验、留存餐饮具集
中消毒服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留存
每批次集中消毒餐饮具的消毒合格证明,且保存
至消毒餐饮具使用期限到期后6 个月;不重复使用 — 29 —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一次性餐饮具。不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集中消毒
餐饮具,1.5 分,每发现 1 项不符合扣 0.5 分,扣
完为止。
(十七)“三
小”管理
(7.5 分,
倒扣 1 分)
(关键项)
(新增)黑作
坊及“三无”
产品(倒扣 1
分)(此处倒扣
0.5 分)
2.在辖区食品经营单位中发现“三无”小作坊食
品的倒扣 0.5 分。
其他问题 — 30 —
15 小餐饮店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十七)“三
小”管理
(7.5 分,
倒扣 1 分)
(关键项)
33.小餐饮
管理(2 分)
(此处占 2
分)
2. 小 餐 饮 落 实
“六项规范”(亮
证经营、安全承
诺、单据留存、
原料公示、操作
规范、厨房或场
所清洁), 2 分
有 1 家 1 项达不
到要求,扣 0.5
分,扣完为止。
亮证经营:备案登记证、营业执照是否
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
挂。
安全承诺:安全承诺书是否签字及公示。
单据留存:是否留存进货票据。进货票
据留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原料公示:油、面、添加剂等原料是否
公示。
操作规范:是否区分生熟器具,配备带
盖垃圾桶等。
厨房或场所清洁:卫生情况及三防措施。
(新增)黑
作坊及“三
无”产品(倒
扣 1 分)(此
处倒扣 0.5
分)
2.在辖区食品经营单位上发现“三无”小作坊食品的倒扣
0.5 分。
(二十四)
企业管理
52.从业人
员管理制度
建立和落实
2.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
从业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培训, 0.5 分。 — 31 —
(12.5 分,
加 1 分,倒
扣 1.5 分)
(关键项)
(2 分) (此
处占 1 分) 3.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持有健康证明, 0.5 分 ,否则不得分。
(新增)餐
饮具自消毒
情况和集中
消毒餐饮具
采购索证索
票情况(3
分)
1.自行清洗消毒餐饮具的,具有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
保洁设备设施且能够正常运转,0.5 分;使用的水、洗涤剂
应当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0.5 分;规范清洗、消毒保洁
行为。如实记录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0.5 分。
2.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查验、留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
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留存每批次集中消毒餐
饮具的消毒合格证明,且保存至消毒餐饮具使用期限到期
后 6 个月;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不使用超过使用期限
的集中消毒餐饮具,1.5 分,每发现 1 项不符合扣 0.5 分,
扣完为止。
其他问题 — 32 —
16 学校食堂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十四)餐
厨 废 弃 物
管理(2.5
分)
27.餐厨废弃
物集中收集处
理体系的建立
(2.5 分) (此
处占 1.5 分)
1.加强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收集管理,城市建成区
固定场所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与收集运输企业签
订收运协议比例达到 50%(含 50%), 0.5 分 ;50%
以下的,不得分。 (需和材料印证)
2.建立落实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联单制度,
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与台账记录
相符合, 1 分 。每发现 1 家 1 项不符合要求的扣 0.3
分,扣完 1 分为止。
(十六)执
法履职(7
分,倒扣 1
分)(关键
项)
30.食品生产
经营监管(4.5
分,倒扣 1 分)
(此处占 1.5
分,倒扣 1 分)
5.学校(含幼儿园,下同)食品安全季度检查覆盖
率达到 100%, 达不到的倒扣 1 分 明厨亮灶率达
100%,0.5 分,否则不得分。
6.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陪餐制(从 2019
年 4 月 1 日起);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落实
到位(每缺少一次自查记录扣 0.1 分,最多扣 0.5
分);推行大宗食品集中采购(以材料为主,现场
核实)。以上有 1 项未落实(或未开展)最多扣 0.5
分,扣完 1 分为止。
(十八)综
合治理(5
分)
35.校园及周
边食品安全监
管(2 分) (此
处占 0.5 分)
1.建立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市场
监管部门等共同参加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0.5 分 ,否则不得分。 — 33 —
(二十四)
企 业 管 理
(12.5 分,
加 1 分,倒
扣 1.5 分)
(关键项)
49.生产经营
资质 (1 分)
依法应获行政许可方能生产经营的单位,应全部取
得许可证件,并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 1 分 ;发
现 1 家无证经营的单位,不得分。
51.生产经营
制度建立和落
(2 分)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
票、生产经营台账、信息公示等管理制度, 2 分
安全承诺书签字及公示情况不符合扣 0.5 分,其余
有 1 项不符合,扣 0.3 分,扣完为止。
52.从业人员
管理制度建立
和落实(2 分)
(此处占 1.5
分)
2.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
员、食品从业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0.5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
核合格率达到 90%以上, 0.5 分 ;否则不得分。
3.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持有健康证明, 0.5 分 ,否
则不得分。
(新增)餐饮
具自消毒情况
和集中消毒餐
饮具采购索证
索票情况(3
分)
1.自行清洗消毒餐饮具的,具有餐具、饮具的清洗、
消毒、保洁设备设施且能够正常运转,0.5 分;使
用的水、洗涤剂应当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0.5
分;规范清洗、消毒保洁行为。如实记录餐饮具清
洗消毒情况,0.5 分。
2.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查验、留存餐饮具集中
消毒服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留存每
批次集中消毒餐饮具的消毒合格证明,且保存至消
毒餐饮具使用期限到期后 6 个月;不重复使用一次
性餐饮具。不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集中消毒餐饮
具,1.5 分,每发现 1 项不符合扣 0.5 分,扣完为止。
(三十一)
科 普 宣 教
68.中小学食
品安全教育(1
建立校园内食品安全宣传阵地, 0.5 分 ,否则不得
分。 — 34 —
(4 分)
分) (此处占 1
分)
在中小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
活动, 0.5 分 ;有 1 所未开展,扣 0.3 分,扣完为
止。
(十七)
“三小”管
(7.5 分,
倒扣 1 分)
(关键项)
34.食品摊点
管理(2.5 分)
( 此 处 占 1
分)
3.依据合理、便民原则设置疏导点,明确经营地域、
时段并向社会公示,食品摊点经营集中规范,1 分。
重点检查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禁止食品摊点经营
情况,要求“确定禁止经营区域,并向社会公布(0.5
分);
在禁止经营区域内每发现 1 处食品流动摊点,扣
0.2 分,扣完 0.5 分为止。
(新增)黑作
坊及“三无”
产品(倒扣 1
分)(此处倒扣
0.5 分)
2.在辖区食品经营单位上发现“三无”小作坊食品
的倒扣 0.5 分。
其他问题 — 35 —
17 养老院食堂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十四)餐
厨 废 弃 物
管理(2.5
分)
27.餐厨废弃
物 集 中 收 集
处 理 体 系 的
建立(2.5 分)
(此处占 1.5
分)
1.加强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收集管理,城市建
成区固定场所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与收集运输
企业签订收运协议比例达到 50%(含 50%),0.5
分;50%以下的,不得分。 (需和材料印证)
2.建立落实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联单
制度,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
与台账记录相符合,1 分。每发现 1 家 1 项不符
合要求的扣 0.3 分,扣完 1 分为止。
(二十四)
企 业 管 理
(12.5 分,
加 1 分,倒
扣 1.5 分)
(关键项)
49.生产经营
资质 (1 分)
依法应获行政许可方能生产经营的单位,应全
部取得许可证件,并按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1
分;发现 1 家无证经营的单位,不得分。
50.食品安全
自 查 制 度 落
实(1.5 分)
( 此 处 占 1
分)
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定期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
进行自查评价。自查制度涵盖采购、生产、储
藏和销售等经营全过程,并规定自查执行人员、
自查频次以及问题处理方法,并按照自查制度
要求落实的,1 分
51.生产经营
制 度 建 立 和
落实 (2 分)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
索票、生产经营台账、信息公示等管理制度, 2
;安全承诺书签字及公示情况不符合扣 0.5
分,其余有 1 项不符合,扣 0.3 分,扣完为止。 — 36 —
(新增)餐饮
具自消毒情
况和集中消
毒餐饮具采
购索证索票
情况(3 分)
1.自行清洗消毒餐饮具的,具有餐具、饮具的
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且能够正常运转,
0.5 分;使用的水、洗涤剂应当符合有关食品安
全标准。0.5 分;规范清洗、消毒保洁行为。如
实记录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0.5 分。
52.从业人员
管 理 制 度 建
立和落实(2
分) (此处占
1.5 分)
2.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
人员、食品从业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和考
核, 0.5 分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
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 90%以上, 0.5 分 ;否
则不得分。
3.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持有健康证明, 0.5 分
否则不得分。
(十七)
“三小”管
(7.5 分,
倒扣 1 分)
(关键项)
(新增)黑作
坊及“三无”
产品(倒扣 1
分)(此处占
0.5 分)
2.在辖区食品经营单位上发现“三无”小作坊
食品的倒扣 0.5 分。
其他问题 — 37 —
18 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十五)
餐饮具集
中消毒单
位监管(4
分)(关键
项)
28.餐饮
具集中消
毒单位监
(4 分)
1.辖区内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全部纳入管理,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
100%, 1 分 。发现漏管的,不得分。(与材料组互相印证)
2.餐饮具集
中消毒单位
达到规范标
准要求,建
立并落实卫
生、设备设
施、生产用
水和洗涤剂
(消毒剂)、
出厂检验、
包装标识、
出入库登
记、人员健
康查体等制
度,3 分,发
现 1 项不合
格扣0.5分,
扣完 3 分
止。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记录等材料齐全,未过期
工作场所环境整洁,物体表面、洗消设备每天清洁并有
记录。
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包装设备,有专
用的回收、储存、转运器具,有相应的通风、防尘、防
鼠、防蚊蝇等设施,有二次更衣室,包装间封闭隔离;
生产车间的墙面、地面、顶面和工作台面使用易清洗、
耐腐蚀的材料。
生产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提供
自来水使用单据,使用地下水的提供 1 年 2 次生产用水
检验报告;使用的消毒产品及配比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并有相关记录。
每批次消毒后餐饮具有出厂检验报告;委托检验的,有
委托检验协议书,并提供批次委托检验报告。
餐饮具独立包装上应当标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名称、
地址、联系电话、消毒日期及保质期限等内容。
有进、出餐饮具的种类和数量、销售单位名称、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记录。
回收餐具的容器、工具与盛装清洗消毒后餐饮具的容器
严格区分,用后及时清洗消毒。 — 38 —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其他问题 — 39 —
19 农兽药销售点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十二)农
产品质量安
全保障 (10
分)(关键
项)
19.监管名
录制度落实
(1 分)
落实农兽药销售点监管名录制度, 1 分
从名录中抽查 3 家,有 1 家达不到要求的扣 0.3
分,扣完 1 分为止。未提供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及种养殖大户名录,不得分。
(十二)农
产品质量安
全保障 (10
分)(关键
项)
22.农业投
入品监管 (3
分)
该项以现场
情况为准
农药兽药经营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并置于营业场
所的醒目位置;
落实农药、兽药经营信息(数据)报送制度(按
季度,一年 4 次)或发证机关备案制度;
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采购
台账、销售台账,进销存台账)制度(采购台账
包括农药名称、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规格、
数量、生产企业、供货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
货日期;销售台账农药名称、规格、数量、生产
企业、购买人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
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
(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
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
农药兽药经营者培训覆盖率 100%;(一店至少一
人) — 40 —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2.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 0.5 分
否则不得分。
有成功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案例,
0.5 分 ,否则不得分。
备注
许可证管理办法对农药经营场所要求,“三隔离一专区”
主要查看人员、场所、制度、重点查看 台账。
其他问题 — 41 —
20 食品摊贩疏导点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十七)“三
小”管理 (7.5
分,倒扣 1
分) (关键项)
34. 食 品 摊
点管理(2.5
分) (此处占
2 分)
2.食品摊点落实“六项规范”(亮证经营、安
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操作规范、
厨房或场所清洁), 1 分 ;有 1 家达不到要求,
扣 0.5 分,扣完为止。(除疏导点外,随机抽
查两家)
3.依据合理、便民原则设置疏导点,明确经
营地域、时段并向社会公示,食品摊点经营
集中规范,1 分。
重点检查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禁止食品摊
点经营情况,要求“确定禁止经营区域,并
向社会公布(0.5 分);
在禁止经营区域内每发现 1 处食品流动摊
点,扣 0.2 分,扣完 0.5 分为止。
其他问题 — 42 —
21 网络订餐平台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得分情况
分值
(二十四)
企业管理
(12.5分,
加 1 分,倒
扣 1.5 分)
(关键项)
53.网络
订餐监管
(3 分,加
1 分) (此
处占 1.5
分,加 1
分)
1.监督网络订
餐平台履行法
定义务,包括入
网审查、公示信
息、抽查监测、
违法行为制止
报告、严重违法
行为停止提供
网络交易平台
服务、记录订单
信息、配送管
理、签订协议
等, 1.5 分;有
1 项未履行的,
扣 0.3 分,扣完
为止。
入网审查:审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实地审查许可证中信
息与实际是否一致,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
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等许可信息真实。
公示信息: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
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
变更时及时更新;在网上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
地址、量化分级信息并保证真实。
抽查监测: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
监测
法行
为制
止报告:发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
法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
为的,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记录订单信息: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包括
食品的名称、下单时间、送餐人员、送达时间以及收
货地址,信息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6 个月。
配送管理:提供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应当无
毒、清洁。鼓励提供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
材料;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培训
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送餐人员持有健康证并保
持个人卫生。 — 43 —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得分情况
分值
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的消毒记录
签订协议:与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
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3.全面推行送
餐封签,对配送
食品进行封签,
加 1 分
随机检查送餐封签情况。
其他问题 — 44 —
22 入网餐饮单位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二十四)
企业管理
(12.5 分,
加 1 分,倒
扣 1.5 分)
(关键项)
53.网络订餐
监管(3 分,
加 1 分) (此
处占 1.5 分,
加 1 分)
2.监督入网餐饮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包括持有有效食品经
营许可证、有实体门店、安全承诺书签字及公示情况、按
许可范围经营、加工制作餐饮食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操作规范、环境卫生良好, 1.5 分, 有 1 项未履行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
3.全面推行送餐封签,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 加 1 分。
(新增)餐饮
具自消毒情
况和集中消
毒餐饮具采
购索证索票
情况(3 分)
1.自行清洗消毒餐饮具的,具有餐具、饮具的清洗、消毒、
保洁设备设施且能够正常运转,0.5 分;使用的水、洗涤
剂应当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0.5 分;规范清洗、消毒
保洁行为。如实记录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0.5 分。
2.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查验、留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
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查验、留存每批次集中消毒
餐饮具的消毒合格证明,且保存至消毒餐饮具使用期限到
期后 6 个月;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不使用超过使用
期限的集中消毒餐饮具,1.5 分,每发现 1 项不符合扣 0.5
分,扣完为止。
(十七)
“三小”管
(7.5 分,
倒扣 1 分)
(关键项)
(新增)黑作
坊及“三无”
产品(倒扣 1
分)(此处占
0.5 分)
2.在辖区食品经营单位上发现“三无”小作坊食品的倒扣
0.5 分。
其他问题 — 45 —
23 食品安全检验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十)能
力建设 (2
分 , 加
1.5 分)
16.市、县
检验监测
能力建设
( 2 分 )
(此处占
1 分)
1. 市级 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具有检验资质,食品标准规定项目检验
检测能力达到 90%以上,检验检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含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人员的比例不低于 30%,实验室
总面积不小于 4000 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 3000 万元,
0.5
分;承担本级及上级检验任务, 0.5 分; 否则不得分。
创建市主城区和功能区可不建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应在区局或部
分监管所设置快检室,否则不得分。
县级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独立设置或完成资源整合,并取得食
品检验资质。其中,实验室总面积不小于 1000 平方米,仪器设
备总值不低于 500 万元,检测技术人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
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人员的比例不少于 30%, 0.5 分 ;承担
本级检验任务, 0.5 分 ;否则不得分。
根据抽检处提供数据为准。
其他问题 — 46 —
24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十)能力
建设 (2 分,
加 1.5 分)
16.市、县
检验监测
能力建设
( 2 分 )
(此处 占
1 分)
2.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省级食品安全风险
监测能力评估, 0.5 分 ,否则不得分。
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参照《食品安全事故流行
病学调查技术指南(2012 年版)》设置 事故流调物资库
做好流调所必需的物资储备,消耗性物品应在完成一次
调查后及时补充,无菌物品应保证在有效期内,不得发
现缺失未补或过期的; 取证工具 (照相机、摄像机、录
音笔等)、 采样用品 (灭菌食品采样袋、采便管、冷藏
箱等)等,配备齐全的得 0.5 分 ,每少一种扣 0.1 分。
1.实验室面积:
(1) 超过 500 万人口的市疾控中心,实验用房面积不得低于 2320 (2) 超过 300 万人口的市疾控中心,实验用房面积不得
低于 1880 (3) 超过 100 万人口的市疾控中心,实验用房面积不得低于 1400 (4) 超过 80 万人口的县疾控中心实验用
房面积不得低于 1435 (5) 超过 40 万人口的县疾控中心实验用房面积不得低于 857.5 (6) 超过 10 万人口的县疾控中
心实验用房面积不得低于 437.5
2.编制配备:
(1) 常住人口 600 万以下的设区市,市疾控中心按辖区常住人口万分之 0.34 的比例核定人员编制,最少不低于 100 名; (2)
常住人口 600 万以上的设区市,可结合本市疾病预防控制任务,人口及财政承受能力等,按不超过辖区常住人口万分之 0.34
的比例核定人员编制; (3) 济南、青岛流动人口较多的市可适当增加。 (4) 常住人口 90 万以下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按辖区常住人口万分之 1.32 的比例核定人员编制,其中:常住人口不足 30 万的县(市、区),最少不低于 40 名,常住人
口 30-40 万的县(市、区)最少不低于 50 名; (5) 常住人口在 90 万以上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疾病预防控制任务、人
口及财政承受能力等,按不超过辖区常住人口万分之 1.32 的比例核定人员编制。
其他问题 — 47 —
25 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
单位名称:
地址:
检查人员:
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六)党委
政府的重视
程度(5 分,
加 1 分,倒
扣 2 分)(关
键项)
7.食品安全
属地责任(3
分,倒扣 1
分)
4.创建县
(市、区)
相关部门
按照县级
政府要求
建立校外
托管场所
清单,开
展中小学
生校外托
管场所监
管工作, 1
,否则
倒扣 1
分。
在托管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登记、备案凭证,公示监管
部门日常监管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托管场所的厨房清洁,与污染源保持安全、无害距离。
托管场所具有自来水、冰箱、消毒柜等设备及洗消设施。
查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
或者登记证、产品合格证明,留存进货票据。
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加工生、熟食品的用具、容
器分开使用,避免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和成品的
交叉污染。
严禁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豆角等易导致食物中毒的食物,不得
使用隔餐的剩余食品。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留样,按品种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
容器内,在专用冷藏实施中存放 48 小时,留样量不低于 125
克,如实记录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负责人等。
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其他问题 — 48 —
26 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
单位名称:地址:
检查人员:时间: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二十四)
企业管理
(12.5 分,
加 1 分,倒
扣 1.5 分)
(关键项)
49.生产经
营资质 (1
分)
依法获得食品经营许可并按照许可范围经营,有外设
仓库的须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明, 1 分 ;发现 1 家无
证经营的,或者有外设仓库但未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注
明的,不得分。
51.生产经
营制度建立
和落实 (2
分)
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建立
并落实进货查验、销售记录
以及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
2 分 ;每有 1 项不符合,扣
0.3 分,扣完为止。
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
销售记录制度落实情况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
情况
食品质量安全情况(除
品贮
于销
湿
度有特殊要求食品的,
还要检查其过程控制情
况)
变质、过期及回收食品
贮存、处置及记录情况
散装食品标签情况
是否销售“三无”食品、 — 49 —
考评项目
考评要点
考评细则
现场检查情况
得分
过期食品
52.从业人
员管理制度
建立和落实
(2 分)
2.对农村食品批发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按相关
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0.5 分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
考核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0.5 分 ;否则不得分。
3.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按规定持有健康
证明, 0.5 分 ,否则不得分。
(二十六)
追溯机制建
(2 分,
加 0.5 分)
57. 追 溯 制
度建立和落
(1 分)
农村食品批发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
销售记录等各项制度,能够通过查验和记录有效实现
追溯, 1 分 ,有 1 家 1 项未落实的,扣 0.2 分。
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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