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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家圈街道执法典型案例公布

索  引  号: yishuiljqz2322108/2024-0000204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龙家圈街道 发布日期: 2024-12-2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龙家圈街道执法典型案例公布

标题:

龙家圈街道执法典型案例公布

关键词: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重大隐患

要旨:

沂水金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第97号第1裁量档次的规定,对其作出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

2024年9月24日沂水县龙家圈街道执法人员张金峰、黄天雨,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对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该企业宋金成陪同检查,发现沂水金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员工王某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进行电焊作业。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对宋某某、王某某进行调查询问,采集《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职证明等证据材料。

查处理由及结果:

经调查,沂水金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员工王某某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从事电焊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对其作出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执法人员:

张金锋证号:15120696029 电话:15963953146

黄天雨证号:15120696025 电话:18864809676

是否涉及行刑衔接:

是否纳入失信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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