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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索  引  号: yishuizgz2731117/2022-0000133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诸葛镇 发布日期: 2022-05-2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扫黑除恶,事关民生福祉。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打好打赢了扫黑除恶攻坚战、整体战、歼灭战,一批黑恶犯罪分子被依法严惩,一批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被深挖彻查,一批行业乱点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全市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向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广泛认可。


扫黑除恶,务求久久为功。为巩固三年专项斗争成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要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我市按照“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工作要求,乘胜追击,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在全市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强意识、严打击、重整治、创平安”集中行动,剑指影响农村政治生态的“村霸乡痞”、剑指影响重点行业领域发展秩序的“行业霸痞”、剑指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民生领域黑恶霸痞犯罪以及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依法重拳严打严治,坚决打出斗争声威、打出良好秩序、打出群众满意。


扫黑除恶,应当人人参与。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殷切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踊跃举报案件线索,继续以“主人翁”的姿态支持扫黑除恶工作。我们郑重承诺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严格保密,切实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我们郑重声明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我们郑重敦促相关违法犯罪人员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黑恶霸痞,必须坚决铲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与黑恶势力作斗争,扫出风清气正,扫来社会安宁。


临沂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图片

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


(一)干扰基层政权、扰乱基层秩序等破坏基层政治生态的“村霸乡痞”;

(二)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欺压群众、横行乡里、为害一方的农村霸痞势力、家族势力、非法宗族势力;

(三)聚集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人员密集场所等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的霸痞势力;

(四)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占地洗(囤)砂、盗采河沙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砂霸”“矿霸”;

(五)盘踞在商贸集市、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娱乐场所、医院、建筑拆迁工地等重点部位或区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抢占资源、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以暴力方式收取保护费、管理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治安秩序的“菜霸”“渔霸”“肉霸”“路霸”“市霸”“行霸”等霸痞势力;

(六)依托在重点项目、建筑工程、新建小区强行供应砂石等建材,威胁商户、业主等的建材类霸痞势力;组织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违法拆迁的犯罪团伙,特别是影响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霸痞势力;

(七)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煽动不明真相群众聚集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组织人员,专门受雇他人插手矛盾纠纷,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非法牟利的犯罪团伙;

(八)散布传播虚假消息、违规生产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等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网络套路贷、恶意索赔、软暴力催收、负面舆情诈骗、网络水军滋事、网络暴力传销等影响网络空间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7类涉网新型黑恶犯罪;

(十)纵容、包庇霸痞势力犯罪活动,为霸痞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务人员。

扫黑除恶,应当人人参与

黑恶霸痞,必须坚决铲除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

共同与黑恶势力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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