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里乡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qlx2781108/2021-000015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圈里乡 | 发布日期: | 2024-02-2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2024-02-29 | |
标 题: | 圈里乡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实施方案 |
为积极发挥政务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解读、回应关切,注重时效,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更好地为乡域经济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4、围绕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明确的重点领域范围,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三、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3、行政权力运行公开
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5、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
6、组织机构
7、政府工作
8、规划计划
9、组织管理
10、其他要求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申请内容,在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制作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的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四、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通过沂水县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公开,依申请公开按照申请对象要求公开答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务公开涉及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必须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部署,整体推进,形成综合效应。把政务公开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人负起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公开信息由综合办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才能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三)规范公开内容方式主动公开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及年度工作要点,及时更新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任免等公开目录的内容,突出公开重点,讲求公开时效性。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件,明确申请受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服务规范,畅通当面、信函等受理渠道。对复杂的申请件,与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办理意见会商,努力取得申请人的理解。
(四)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综合办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五)强化监督,做好考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督查机制,政务公开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风评议和绩效评估内容,做到有方案、有检查、有考评,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自评,对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把关,不搞形式主义,发现不足,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