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解读
索 引 号: | yishuicjyz2641108/2023-000025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崔家峪镇 | 发布日期: | 2023-02-2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解读 |
《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解读
一、编制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执法检查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了本计划。
二、实施要求
(一)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对监督检查计划单位、时间等进行调整的,应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规定要求;
(二)年度监督检查内容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为依据;
(三)“双随机”执法检查内容以当次检查方案为依据;
三、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等规定及县应急局工作安排,确定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023年度监督检查执法重点是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工商贸企业等(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专项监督检查、集中整治活动时,可对全镇工矿商贸企业进行随机抽取。各项执法活动中,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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