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开化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防范,深入整治,强化监管,推进创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道安办工作职能,妥善处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二)编制目的 规范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方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机动车辆在本乡境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包括: 1.轻微事故:轻伤1至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 2.一般事故:重伤1至2人,或轻伤3至1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3.重大事故:死亡1至2人,或重伤3至10人,或轻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或省道路中断三小时至六小时,或危化品泄漏造成污染; 4.特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或省道中断六小时以上,或危化品泄漏造成严重污染。 (五)工作原则 1.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 乡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各村参与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及时救治,逐级报告;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预防为主的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根据实际情 况定期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到早预防、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 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乡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全面负责全乡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 重(特)大道路交通交通事故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示,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制定本乡道路交通安全整顿措施和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 三、启动应急预案 (一)事故报告程序 1.报警,报警电话:110。 2.报县委、县政府及公安安监等部门。 3.通知卫生院积极做好遇险人员救治、工作。 4.命令乡快速应急小分队积极参加应急响应。 (二)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共分四级响应。分别为: Ⅰ级响应: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 Ⅱ级响应: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Ⅲ级响应: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Ⅳ级响应: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其中Ⅰ、Ⅱ级响应由乡道安办协助交警部门,做好事故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待乡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到位后做好配合工作。Ⅲ级以上响应由乡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全权负责处置。根据事故发生变化,乡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可随时提高应急响应等级,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县有关部门。 2.基本响应程序 1.1基本响应 (1)当确认道路交通事故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发地的村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成立由所在村主任、支书参加的现场指挥部,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指挥协调有关要员做好前期救援行动。 (2)事故发生后,乡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本预案。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乡政府,乡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报告县有关部门。乡重(特)大事故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各工作组人员迅速到场,参加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等工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 (3)参与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在乡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分工和事故处理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置和救援工作。 1.2扩大响应 如果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扩大已涉及社会稳定大局,预计凭本乡现有的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的,乡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以乡政府的名义,报请县级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1.3响应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经乡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总指挥宣布响应结束。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事发地村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事态扩张倒查追究 根据事态扩张有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经调查确认后,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倒查和追究事态扩张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遇有人员变动情况,由该职位继任者承担相应职责。 本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