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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家峪镇林长制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yishuicjyz2641108/2021-0000428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崔家峪镇 发布日期: 2020-12-0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12-09
标       题: 崔家峪镇林长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同志担任林长、负责相应区域内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新机制,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根据《沂水县委、沂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意见》和《沂水县林长制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增绿、提质责任意识,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加快推进国土增绿、森林提质和资源保护,为推进“绿满沂蒙”“多彩沂水”建设提供保障。

二、任务目标

以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和荒山绿化彩化为主线,到2021年,全镇完成新造林2490亩,其中完成全部剩余宜林荒山绿化任务450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7%以上。加强森林质量提升,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实现森林资源总量、森林质量效益、管理保护水平全面提升,有力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主要任务如下:

(一)生态廊道绿化工程。重点抓好主干线路335省道、泉重路及清源河等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加快绿化带的新建、改建和断档补植,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生态廊道建设,着力打造以绿为主、多彩协调、纵横交错、互联互通的森林生态景观网络。对骨干河流沿岸绿化、重点水源地环湖绿化等,立足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水质改善为主要功能,实施防护林、风景林、经济林等多林种、多树种合理配置,突出生态效益兼具经济效益,建设绿树掩映、林水相依的景观休闲长廊。

(二)磨峪村高标准特色经济林园区建设。全力实现山上“精品种植+特色旅游”山下“农业企业+商旅服务”的总体布局,完成优质桃园栽植区、市民农耕体验区、循环农业示范区、高山矿坑垂钓区、特色精品民宿区和石磨文化展示区六大区块的建设。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对园区内道路两侧和山体的绿化彩化,积极培育和壮大园区开展品牌宣传和品质提升。建成集农技推广、农事体验、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为一体的高标准特色农业主体园区。

(三)荒山绿化彩化工程。全面完成零星宜林荒山、荒坡和25°以上坡耕地造林绿化,全力抓好镇驻地周边山体绿化彩化工程,增彩延绿补植造林,着力打造绿化彩化精品工程。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规划、高质量栽植,立地条件差的区域以营造生态防护林为主,立地条件好的区域大力发展高效特色经济林。

(四)森林质量提升工程。重点抓好省道335、泉重路等交通要道两侧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抚育经营管理。采取更新、改造和培育等措施,先行修复出现大面积枯死、频死以及遭受严重灾害的退化林,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彩化树种、珍贵树种,调整优化林分树种结构、林龄结构及林分密度,强化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抓好林下经济开发试点,不断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林产品供给和碳汇能力,实现森林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森林资源保护工程。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加强公益林管护;严守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底线,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和有害生物监测预报体系建设。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加强征占用林地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行为。同时,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经费保障和建设资金投入,全面实现科学规范化管理。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镇级、村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落实有力、绩效评价、长效监管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工作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

镇级设立林长、副林长,分别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村级设立林长、副林长,分别由村党组织书记、主任担任。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领导、组织辖区内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并配合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副林长负责落实辖区内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并配合落实上级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镇级林长会议由林长、副林长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会议由林长或副林长负责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至少2次,每季度进行1次工作进展调度。

镇级林长会议主要研究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镇、村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办,分管农业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村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各村村委办公室,村级林长主要负责。

镇级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具体实施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林长交办的事项;负责制定林长制实施相关制度,做好日常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监督指导下级林长制办事机构完成任务,总体推进林长制顺利实施。

四、工作安排

(一)2019年,全面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2019年5月,在全镇启动推行林长制改革工作。6月底,全面建立镇、村级林长制体系,逐步健全工作机制,高标准制定林长制实施规划。12月底,构建完成林长制会议、调度、信息、督查、考核等一系列工作体系。

(二)2020年,完善林长制运行机制

加快推进荒山绿化彩化、生态廊道建设、森林质量提升和资源保护管理工程项目实施,进一步健全林长制责任体系和工作制度,制定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工程项目推进等配套政策体系;强化纵向联动、横向联合,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科学规范、便于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林长制常态化管理。

(三)2021年,巩固提升林长制成效

巩固提升镇、村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运行质量,继续推进荒山绿化彩化、生态廊道建设、森林质量提升和资源保护管理工程项目实施,构建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监管严格的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创新举措,也是开展“工作落实年”、“改革推进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党委和政府作为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工作方案,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各级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保障体系,落实推行林长制必要的工作经费,加大林业建设项目资金投入,重点用于荒山绿化、生态廊道、森林质量提升、资源管理保护等方面。采取多种形式相应加大投入力度,积极统筹整合有关项目资金予以倾斜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限期进行整改。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奖惩政策,严格兑现奖惩。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同时将林长制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林长制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四)强化社会参与。建立林长制工作信息发布平台,在责任区域显要位置设立林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拓展丰富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积极开展特色创新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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