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城街道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yishuiycjd2276811/2019-0001845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沂城街道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9-12-19 | ||
标 题: | 沂城街道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
沂城街道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7月16日2019年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全力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2019年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沂招委[2019]7号)精神,结合沂城街道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全力化解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目标,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入学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确保全街道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入学率达100%,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零拒绝”“全覆盖”。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各社区、村居要全力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坚持属地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和完善属地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根据辖区村居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学校规模和交通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学校招生范围,科学制定招生计划。一律到户口所在地服务学校报名入学,户口所在地服务学校学位已满的情况下,中心校组织研究统一协调。
(三)坚持严格控制班额、禁止随意择校的原则。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确保小学起始年级秋季招生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秋季招生班额不超过50人。除户口在城区或城区有自有住房的,根据《2019年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划定的学区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相关城区学校提报档案材料外,其他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学校进行报名,提交材料时一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各招生学校严禁私自接收片区外学生。
(四)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沂城街道中心小学、沂城街道长虹小学两处驻城小学初始年级实行网上信息采集和现场报名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两处初中及其他非城区小学采用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
各招生学校要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沂水县驻城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问答》、《沂城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2019年沂城街道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节点安排表》等重要信息资料,在学校大门口、校内公示栏等显要位置进行张贴,直到招生工作结束,要拍照存档备查。同时各小学要把《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到辖区内各幼儿园张贴宣传,让家长人人皆知。
三、招生计划
(一)城区小学招生计划(10个班)
1、沂城街道中心小学:6个班
2、沂城街道长虹小学:4个班
(二)非城区小学招生计划(13个班)
1、街道一中小学部:2个班
2、双龙小学:2个班
3、长安小学:1个班
4、武家洼小学:3个班
5、友兰小学:2个班
6、松峰小学:1个班
7、东山小学:1个班
8、庞家庄小学:1个班
(三)初中招生计划(10个班)
1、沂城街道一中:初中一年级5个班
2、沂城街道二中:初中一年级5个班
初中小学部招生计划(12个班)
1、沂城街道一中:小学六年级6个班
2、沂城街道二中:小学六年级6个班
四、招生办法
(一)驻城小学招生工作
沂城街道中心小学、沂城街道长虹小学两处驻城小学严格按照《2019年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城区小学招生报名条件、招生办法执行。招生工作的具体日程见《实施方案》附件2《2019年沂水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非城区小学招生工作
坚持和完善属地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各有关小学要根据中心校的统一安排,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争取管理区和社区村居及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托清学校服务村居适龄儿童信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服务学校报名。
外乡镇申请到沂城街道小学就读的,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让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报名,乡镇中心校初审合格,中心校长签字单位盖章后,由家长将档案材料交到申请就读学校复核,复核结果集中报中心校审查备案。档案不完善,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收。
招生结束后,各小学及时将《入学通知书》发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督促其按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入学的,需列出名单逐个写出延缓入学申请上报中心校,经中心校和街道办事处批准,并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新生入学通知书由各学校根据中心校提供的样版按招生人数印制。
(三)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1、初中一年级招生
街道一中和街道二中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一年级,户籍在本校招生区域但在外校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要做好走访、宣传动员和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要严防小学毕业生辍学。对未按时报名的学生,招生学校需列出名单,一式三份,毕业学校、招生学校、县教育和体育局各一份。9月1日前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负责完成该部分学生的追踪调查工作。初一新生报名实行双向评估,即对小学评估巩固率,对初中评估入学率。
2、初中小学部六年级招生
街道一中和街道二中要做好与招生范围内小学的对口衔接工作,所有非城区小学五年级学生除符合条件到本县城区或外地就读的,其余一律对口直升到街道一中六年级和街道二中六年级。没有初中审核同意,各小学不得私自同意五年级学生进行转学。符合条件到本县城区或外地就读的档案材料交到对口直升的初中学校审核,按规定的转学程序办理。
五、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申请到城区小学就读的
根据《2019年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本县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和其他适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中心校报名。为了方便深入村居实地调查和各小学有效摸清辖区内适龄儿童流失情况,结合街道教育实际,经研究,先让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和其他适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小学提报相关档案材料、《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调查表》和《诚信承诺书》,各小学收齐后,安排教干教师分工到相关村居实地核查,让调查人和村居负责人在《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调查表》上签字证明,然后把《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调查表》和《诚信承诺书》一并装进档案袋,7月30-31日统一报到中心校,中心校成立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盖章,分类报到城区小学复审。中心校核实、汇总后在指定时间报送就读城区小学,城区小学要安排专人核查,情况属实的予以接收,如发现真实情况与提报材料不一致,由招生小组予以核实,对不适合在城区就读的,要求其在原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学校入学,当地学校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严防学生辍学。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申请到城区初中就读的
为了方便深入村居实地调查和各初中有效摸清辖区内适龄学生流失情况,结合街道教育实际,经研究,先让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申请到城区初中就读的,将相关档案材料、《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调查表》和《诚信承诺书》交到户籍所在地初中,收齐后由各初中成立审核小组对家长提报的档案材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7月27日各初中将初审的原始材料连同学籍表、汇总表一并上报到中心校,中心校审核小组集中进行核查,中心校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分类移交到服务片区初中学校。无乡镇(街道)中心校签字盖章的一律不予认可,不符合进城条件或城区初中无空余学位时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当地学校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所有中小学招生工作必须在8月10日前全部完成,将招生录取名单报中心校一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引导。成立沂城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校,负责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成立沂城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审核小组,对家长和学校提报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分类报送等。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严格程序,抓好招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同时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公开、有序、稳定。
(二)严格规范操作,加强学籍管理和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严禁跨区域招生。学校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各学校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均衡编班、均衡安排任课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分班过程实行阳光操作。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完善学籍管理制度,及时注册学生学籍。新生报到入学后,原来已经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今年入学的本县七年级学生凭学籍表整理档案,城区一年级学生未在网上报名、未经学校公示、县里审核没有通过的一律不予建籍。由此引起的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三)严肃纪律约束,强化责任追究。各招生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和《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做到阳光招生。各招生学校要加大对报名材料认证初审的力度,要采取到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入户核实等方式,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不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取消所申报学校的入学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同时,中心校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学校的年度考核指标。对违反招生规定和引起舆情造成社会影响的,由中心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等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按《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沂城街道中小学招生工作监督电话:2252756
附件:
1.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2.2019年沂水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3.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4.2019年沂水县城区小学招生学区划分
5.2019年沂水县城区初中招生学区划分
6.2019年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7.2019年沂水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申请人提交材料表
8.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调查表
9.诚信承诺书
10.沂城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11.2019年沂城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12.2019年沂城街道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节点安排表
沂城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17日
附件1
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三、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初中在校学生提前进入高中学习;
四、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五、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七、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八、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九、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十、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2
2019年沂水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步骤 |
时间安排 |
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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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发动阶段 |
7月18日 —20日 |
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及全县各招生学校广泛宣传招生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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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城区常住(含有房产的非城区)居民子女报名 |
7月21日 —25日 |
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监护人按招生片区登录平台进行注册并申报志愿学校;.学校对适龄儿童信息按顺序依次审核; |
7月26日 —29日 |
家长登录平台,打印《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登记表》并签字,携带证明材料(见附件8)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学校查验证件,入户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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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 —31日 |
学校第一批拟录取公示。县教育和体育局统筹招生学校学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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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子女入学 |
7月21日 —8月2日 |
适龄儿童监护人到原户籍乡镇(街道)中心校报名,中心校组织核实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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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 -10日 |
乡镇(街道)中心校统一到县实验小学报送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材料;县外符合条件的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报名;城区小学核实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报名;城区小学公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报名情况、上报招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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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通知书 |
8月12日 |
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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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报到 |
9月2日 |
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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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中 |
城区小学 报名 |
7月23日 —24日 |
1-7学区内的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监护人集中到县实验小学报名,城区初中审核、收集材料,最后上报城区招生明细; |
7月25日 —26日 |
8-16学区内的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监护人集中到县实验小学报名,城区初中审核、收集材料,最后上报城区招生明细; |
||
7月27日—28日 |
城区初中到部门核查有疑义的材料;招生小组复审。 |
||
非城区小学报名 |
7月23日 —26日 |
非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生符合进城入学条件的到乡镇(街道)中心校报名;有沂水县户籍的县外小学毕业生及县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基教科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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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30日 |
乡镇(街道)中心校到县实验小学集体报名;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分配外来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初中学校到部门核查有疑义的材料并上报非城区学生招生情况,局招生小组审核。 |
||
公示上报 |
7月31日—8月1日 |
局招生小组审核;城区初中上报新生信息及学籍表,确保招生、学籍一致。城区初中对新生名单进行公示。 |
|
发通知书 |
8月12日 |
发放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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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报到 |
9月2日 |
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到。 |
附件3
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学 校 |
电 话 号 码 |
学 校 |
电 话 号 码 |
||
城
区
学
校 |
沂新中学 |
2251654 |
乡镇街道 |
沂城街道中心校 |
2252756 |
实验中学 |
2260953 |
龙家圈街道中心校 |
2322368 |
||
沂蒙中学 |
2251485 |
许家湖中心校 |
2501826 |
||
第二实验中学 |
2220856 |
四十里堡中心校 |
2401114 |
||
沂水二中初中部 |
2252156 |
姚店子中心校 |
2551374 |
||
实验中学东校区 |
2208801 |
院东头中心校 |
2591172 |
||
第四实验中学 |
2226128 |
道托中心校 |
2331115 |
||
实验中学小学部 |
2260953 |
高桥中心校 |
18854486694 |
||
沂蒙中学小学部 |
2251485 |
马站中心校 |
2661132 |
||
第二实验中学小学部 |
2220856 |
诸葛中心校 |
2731130 |
||
实验小学 |
2251664 |
圈里中心校 |
2781115 |
||
第二实验小学 |
2256210 |
富官庄中心校 |
2881112 |
||
第三实验小学 |
2236877 |
沙沟中心校 |
2761115 |
||
第四实验小学 |
2208558 |
杨庄中心校 |
2851106 |
||
第五实验小学 |
2211138 |
黄山铺中心校 |
2611304 |
||
第六实验小学 |
2226128 |
崔家峪中心校 |
2641112 |
||
第七实验小学 |
2208801 |
泉庄中心校 |
2565112 |
||
沂城街道中心小学 |
2257367 |
夏蔚中心校 |
2421227 |
||
沂城街道长虹小学 |
2252715 |
高庄中心校 |
2441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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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 |
2250068 |
|
|
|
|
民办 公助 |
开慧实验小学 |
22661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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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9年沂水县城区小学招生学区划分
招生学校 |
招收片区 |
实验小学 |
一学区、十三学区、十六学区、二十二学区 |
第二实验小学 |
八学区、十七学区、十八学区 |
第三实验小学 |
十学区 |
第四实验小学 |
六学区、十四学区、十五学区 |
第五实验小学 |
七学区、十七学区、十八学区、二十二学区 |
第六实验小学 |
十二学区、十三学区、十五学区、十六学区、十九学区 |
第七实验小学 |
四学区、二十学区、二十一学区 |
实验中学小学部 |
五学区、十三学区、十四学区 |
第二实验中学小学部 |
九学区、十八学区 |
沂蒙中学小学部 |
十一学区 |
沂城街道中心小学 |
二学区、二十一学区 |
沂城街道长虹小学 |
三学区、二十学区 |
备注 |
多校划片(13-22学区)范围内的居民子女,根据自身实际,可以选择到其中的一所学校就读(即孩子入学“二选一”或“三选一”);作为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只要所辖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家长报名,就须接收。 |
小学招生学区明细表
学区序号 |
学区位置 |
一学区 |
①正阳路以南至沂蒙山路,长安路以西至莲旺街②沂蒙山路以南至小仓路,莲旺街以西至滨河东路 |
二学区 |
正阳路以南至沂蒙山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 |
三学区 |
①健康东路以北至北一环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②正阳路以北至文山东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 |
四学区 |
雪山河路以北至北一环路,东一环以东至莒县界 |
五学区 |
正阳路以北至小沂河,长安路以西至沂河路 |
六学区 |
①北一环路以南至小沂河,文诚路以西至沂博路②北一环路以南至小沂河,长安路以西至文诚路(不含天使花苑、牛岭埠社区) |
七学区 |
沂蒙山路以南至双成路,中心南街以西至莲旺街 |
八学区 |
①沂蒙山路以南至双成路,长安路以西至东皋路②长安路以西至中心南街,双成路以南至鑫华路 |
九学区 |
①红城路以南至鑫华路,中心南街以西至莲旺街②鑫华路以南至南一环路,长安路以西至滨河东路③原后岜山小学服务片 |
十学区 |
①沂蒙山路以南至裕丰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②裕丰路以南至腾飞路,长安路以东至长虹路 |
十一学区 |
①东一环路以东至东二环路,沂蒙山路以南至南一环②腾飞路以南至南一环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③裕丰路以南至腾飞路,长虹路以东至东一环路 |
十二学区 |
①正阳西路以北至北一环路,龙张路至滨河西路②原马荒小学服务片 |
十三学区 |
正阳路以北至小沂河,沂河路以西至滨河东路 |
十四学区 |
天使花苑、牛岭埠社区 |
十五学区 |
①北一环路以南至小沂河,沂博路以西至滨河②原沂博路小学服务片,原石良联办小学服务片 |
十六学区 |
正阳路以南至沂蒙山路,莲旺街以西至滨河东路 |
十七学区 |
沂蒙山路以南至双成路,东皋路以西至中心南街 |
十八学区 |
①红城路以北至双成路,中心南街以西至莲旺街②莲旺街以西至滨河东路,双成路以南至鑫华路 |
十九学区 |
正阳西路以南至鲁洲路,龙张路至滨河大道 |
二十学区 |
文山东路以北至健康东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 |
二十一学区 |
雪山河路以南至沂蒙山路,东一环路以东至东二环 |
二十二学区 |
小仓路以南至双成路,莲旺街以西至滨河东路 |
附件5
2019年沂水县城区初中招生学区划分
招生学校 |
招收片区 |
沂新中学 |
三学区、八学区、十三学区、十四学区 |
实验中学 |
一学区、八学区、九学区、十学区、十一学区 |
第二实验中学 |
六学区、十二学区 |
实验中学东校区 |
二学区、九学区、十五学区 |
第四实验中学 |
七学区、十学区、十一学区、十六学区 |
二中初中部 |
四学区、十二学区、十四学区 |
沂蒙中学 |
五学区、十三学区、十五学区 |
备注 |
1.第四实验中学为我县解决大班额学校,城区中心街以西至滨河东路,鑫华路以北至健康路的学生除可以到划定的学校就读外,也可以到第四实验中学就读。 2.多校划片(8-16学区)范围内的居民子女,根据自身实际,可以选择到其中的一所学校就读(即孩子入学“二选一”或“三选一”);作为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只要所辖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家长报名,就须接收。 |
初中招生学区明细表
学区序号 |
学区位置 |
一学区 |
①正阳路以北至小沂河,长安路以西至沂河路 ②小沂河以北至北一环,长安路以西至沂博路 |
二学区 |
①健康东路以北至北一环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二环路(不含健康东路以北,长安路以东至小沂河) ②小沂河以东至东二环路,健康东路南至正阳路 ③东二环路以东城区 |
三学区 |
①沂蒙山路以北至正阳路,东一环以西至滨河东路; ②沂蒙山路以南至双成路,长安路以西至中心南街 |
四学区 |
双成路以南至鑫华路,长安路以西至莲旺街 |
五学区 |
①双成路以南至南一环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 ②东一环路以东至东二环路,沂蒙山路以南至南一环路 ③原于家官庄初中服务片(长安路以东部分) |
六学区 |
①鑫华路以南至南一环路,长安路以西至滨河东路 ②原于家官庄初中服务片(长安路以西部分) |
七学区 |
①正阳西路以北至北一环路,龙张路至滨河大道 ②原马荒小学服务片 |
八学区 |
正阳路以北至健康东路,长安路以东至小沂河 |
九学区 |
健康东路以北,长安路以东至小沂河 |
十学区 |
①沂河路以西至滨河东路,正阳路以北小沂河 ②北一环路以南至小沂河,沂博路以西至滨河 |
十一学区 |
原沂博路小学服务片,原石良联办小学服务片(也可到七里初中报名) |
十二学区 |
双成路南至鑫华路,莲旺街以西至滨河东路 |
十三学区 |
沂蒙山路以南至双成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 |
十四学区 |
沂蒙山路以南至双成路,中心南街至滨河东路 |
十五学区 |
东一环以东至东二环,雪山河路以南至沂蒙山路 |
十六学区 |
正阳西路以南至鲁洲路,龙张路至滨河大道(也可到龙家圈初中报名) |
附件6
2019年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单 位 |
初中 |
小学 |
|||
类别 |
学校 |
招生班数 |
招生人数 |
招生班数 |
招生人数 |
县直 |
沂新中学 |
14 |
700 |
|
|
实验中学 |
16 |
800 |
8 |
360 |
|
沂蒙中学 |
10 |
500 |
8 |
360 |
|
第二实验中学 |
10 |
500 |
14 |
630 |
|
沂水二中初中部 |
6 |
300 |
|
|
|
实验中学东校区 |
10 |
500 |
12 |
540 |
|
第四实验中学 |
10 |
500 |
12 |
540 |
|
实验小学 |
|
|
10 |
450 |
|
第二实验小学 |
|
|
8 |
360 |
|
第三实验小学 |
|
|
9 |
405 |
|
第四实验小学 |
|
|
9 |
405 |
|
第五实验小学 |
|
|
8 |
360 |
|
沂城街道中心小学 |
|
|
6 |
270 |
|
沂城街道长虹小学 |
|
|
6 |
270 |
|
矿山小学 |
|
|
2 |
90 |
|
特殊教育学校 |
|
|
|
|
|
乡镇 |
沂城街道 |
10 |
500 |
11 |
495 |
道托镇 |
7 |
350 |
9 |
405 |
|
高桥镇 |
10 |
350 |
17 |
765 |
|
马站镇 |
12 |
600 |
19 |
855 |
|
杨庄镇 |
10 |
500 |
18 |
810 |
|
富官庄镇 |
8 |
400 |
10 |
450 |
|
圈里乡 |
5 |
250 |
7 |
315 |
|
沙沟镇 |
7 |
350 |
17 |
765 |
|
诸葛镇 |
11 |
550 |
17 |
765 |
|
龙家圈街道 |
8 |
400 |
16 |
720 |
|
黄山铺镇 |
8 |
400 |
16 |
720 |
|
崔家峪镇 |
4 |
200 |
5 |
225 |
|
夏蔚镇 |
8 |
400 |
13 |
585 |
|
高庄镇 |
10 |
500 |
12 |
540 |
|
泉庄镇 |
7 |
350 |
10 |
450 |
|
院东头镇 |
4 |
200 |
8 |
360 |
|
姚店子 |
6 |
300 |
11 |
495 |
|
许家湖镇 |
9 |
450 |
19 |
855 |
|
四十堡镇 |
12 |
600 |
24 |
1080 |
|
民办公助 |
开慧实验小学 |
|
|
4 |
180 |
附件7
2019年沂水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申请人提交材料表
类别 |
提供材料 |
本县城区户口,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
①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②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
本县城区户口且户籍在志愿学校片区,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产的
|
①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②在招生区域的房屋租赁合同、实际入住证明(近一年的物业、水电费发票等);③需入户调查。 |
非城区户口(含非本县户籍),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
①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②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无房产的 |
①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②父母一方的用工证明、社会保险或在我县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③在招生区域的房屋租赁合同、实际入住证明(近一年的物业、水电费发票);④需入户调查。 |
备注:条件中的自有房产,指适龄儿童监护人自建自购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房产。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抵押贷款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查档证明;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查档证明和入住证明(水电费发票);社区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提供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和购房合同;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所有证件、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
附件8
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调查表
学生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详细地址
父亲 姓名 |
|
职业 |
|
电话 |
|
居住详 细地址 |
|
||||
母亲 姓名 |
|
职业 |
|
电话 |
|
居住详 细地址 |
|
||||
申请 理由 |
|
||||||||||
志愿学校一 |
|
志愿学校 二
|
|
是否服从调剂 |
|
||||||
乡镇(街道) 调查 情况 |
村居责任人签字 调查人签字 、 (中心校盖章) |
||||||||||
拟入学校调查情况 |
调查人签字 、 (城区学校盖章) |
||||||||||
备注 |
1. 如果两个志愿学校无空余学位、又不服从调剂的,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2. 调查人须两人以上签字,其中至少一人为教干。 |
附件9
诚信承诺书
编号
学生姓名
申请学校
提交材料:1.
2.
3.
4.
……
保证所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假自愿放弃该学校的入学资格,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承诺人
2019年 月 日
附件10
沂城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学 校 |
电 话 号 码 |
|
初 中 |
沂城街道第一初级中学 |
2251537 |
沂城街道第二初级中学 |
2711172 |
|
|
||
城 区 小 学 |
沂城街道中心小学 |
2257367 |
沂城街道长虹小学 |
2252715 |
|
非 城 区 小 学 |
沂城街道一中小学部 |
2312628 |
双龙小学 |
2317838 |
|
长安小学 |
2310215 |
|
武家洼小学 |
2711141 |
|
友兰小学 |
2715243 |
|
松峰小学 |
2718271 |
|
东山小学 |
2711233 |
|
庞家庄小学 |
2744142 |
|
中心校 |
沂城街道中心校 |
2252756 |
附件11
2019年沂城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单 位 |
初中 |
小学 |
|||
类别 |
学校 |
招生班数 |
招生人数 (最大定额) |
招生班数 |
招生人数 (最大定额) |
初 中 |
沂城街道第一初级中学 |
5 |
250 |
|
|
沂城街道第二初级中学 |
5 |
250 |
|
|
|
初中六年级 |
沂城街道第一初级中学 六年级 |
6 |
300 |
|
|
沂城街道第二初级中学 六年级 |
6 |
300 |
|
|
|
小
学 |
沂城街道中心小学 |
|
|
6 |
270 |
沂城街道长虹小学 |
|
|
4 |
180 |
|
沂城街道一中小学部 |
|
|
2 |
90 |
|
双龙小学 |
|
|
2 |
90 |
|
长安小学 |
|
|
1 |
45 |
|
武家洼小学 |
|
|
3 |
135 |
|
友兰小学 |
|
|
2 |
90 |
|
松峰小学 |
|
|
1 |
45 |
|
东山小学 |
|
|
1 |
45 |
|
庞家庄小学 |
|
|
1 |
45 |
|
|
|
|
|
|
附件12
2019年沂城街道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节点安排表
步骤 |
时间安排 |
工作任务 |
|
宣传发动阶段 |
7月17日 —20日 |
各中小学发放并在显要位置张贴《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沂水县驻城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问答》等重要信息材料,向学生家长 、社区、村居广泛宣传招生政策。 |
|
小学 |
中小、长虹小学 |
7月21日 —8月10 |
中小、长虹根据教体局统一要求,按《2019年沂水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中的节点有序推进 |
非城区小学 |
7月21日 —25日 |
各非城区小学要和辖区内幼儿园、社区村居对接,托清学校服务村居适龄儿童信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等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辖区小学报名。 |
|
7月26日 |
到中心校上报报名汇总情况 |
||
7月31日 |
各非城区小学公示拟录取名单,同时报中心校备案。 |
||
符合条件 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申请去城区小学的 |
7月21日 —7月31日 |
适龄儿童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小学报名,各小学收齐家长提报的档案材料后,组织教干教师分工到有关村居实地核实甄别(调查人员每组2人,至少1名教干). 7月30-31日集中报到中心校。 |
|
8月1日—3日
|
中心校组织审核盖章,8月3日集中到县实验小学报送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材料,等待城区小学复核录取公示 |
||
8月10日 |
小学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
||
新生报到 |
9月2日 |
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到开学 |
|
初 中 |
初中一年级 |
7月21日 —30日 |
1、街道一中和街道二中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一年级 |
2、户籍在本校招生区域但在外校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要做好走访、宣传动员和接收工作。 |
|||
7月31日 |
各初中公示拟录取名单,同时报中心校备案。 |
||
符合条件 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申请去城区初中的 |
7月23日 —26日 |
非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生符合进城入学条件的到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户籍所在地初中组织初审。 |
|
7月27日 |
两处初中将初审符合条件的档案材料报到中心校 |
||
7月29日—30日 |
中心校组织集中审核盖章,7月30日统一到县实验小学集体报名;等待城区初中复核录取公示 |
||
7月31日—8月1日 |
局招生小组审核;城区初中上报新生信息及学籍表,确保招生、学籍一致。城区初中对新生名单进行公示。 |
||
新生报到 |
9月2日 |
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到开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