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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关于公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复学复课时间的通知

索  引  号: yishuiycjd2276811/2020-0000121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沂城街道 发布日期: 2020-05-2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05-20
标       题: 转 :关于公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复学复课时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根据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小学各学段复学复课工作的通知》(第435号)的相关要求,经沂水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复学复课时间通知如下:

1、根据全市统一要求,高中(含中职)非毕业年级520日复学复课。

2、初中非毕业年级520日复学复课。

3、小学3—6年级524日复学复课。

4、小学1—2年级62日复学复课。

5、特教学校68日起复学复课。

6、幼儿园62日起,经核验合格后复学复课。所有家长均可自愿选择幼儿是否入园。

7、校外培训机构在普通中小学复学复课后,并经核验合格,于68日起陆续安排线下复课。

各学校、幼儿园须根据《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南》等文件要求,制定开学开园工作方案,细化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准备。

 

沂水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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