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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城街道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yishuiycjd2276811/2020-0000380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沂城街道 发布日期: 2020-07-20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07-20
标       题: 沂城街道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沂城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入学权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2020年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街道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入学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确保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入学率达100%。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县教体局统筹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各社区、村居协助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配合工作。

(二)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继续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各招生学校严禁私自接收片区外学生。

(三)坚持严格控制班额、阳光招生的原则。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今年起始年级招生及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在50人以下,如果片区内常住人口确有不能正常入学且不足以编排一个班的情况下,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突破标准班额,但须严格控制班额在55人以内,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全面稳妥地化解存量大班额,确保831日前完成大班额清零目标,并形成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

、招生计划

(一)城区小学招生计划(11个班)

1、沂城街道中心小学:6个班

2、沂城街道长虹小学:5个班

(二)非城区小学招生计划(13个班)

1、街道一中小学部:5个班

2、双龙小学:1个班

3、长安小学:1个班

4、武家洼小学:2个班

5、友兰小学:1个班

6、松峰小学:1个班

7、东山小学:1个班

8、庞家庄小学:1个班

(三)初中招生计划(11个班)

1、沂城街道一中:初中一年级6个班

2、沂城街道二中:初中一年级5个班

三、招生办法

(一)驻城小学招生工作

沂城街道中心小学、沂城街道长虹小学两处驻城小学严格按照《2020年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城区小学招生报名条件、招生办法执行。

(二)非城区小学招生工作

坚持和完善属地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各有关小学要根据中心校的统一安排,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争取管理区和社区村居及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依托辖区内幼儿园大班,托清学校服务村居适龄儿童信息,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服务学校报名。

外乡镇申请到沂城街道小学就读的,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让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开具《同意外出就读证明》,由家长将档案材料交到申请就读学校审核,审核结果集中报中心校审查备案。档案不完善,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收。

812日招生结束,各小学于815日及时将《入学通知书》发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831日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91日正式开学。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入学的,需列出名单逐个写出延缓入学申请上报中心校,经中心校和街道办事处批准,并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新生入学通知书由各学校根据中心校提供的样版按招生人数印制。

(三)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街道一中和街道二中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一年级,户籍在本校招生区域但在外校就读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要做好走访、宣传动员和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要严防小学毕业生辍学。对未按时报名的学生,招生学校需列出名单,一式三份,毕业学校、招生学校、县教育和体育局各一份。9月1日前毕业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负责完成该部分学生的追踪调查工作。初一新生报名实行双向评估,即对小学评估巩固率,对初中评估入学率。

四、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申请到城区小学就读的

根据《2020年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本县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和其他适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中心校报名。为了方便深入村居实地调查和各小学有效摸清辖区内适龄儿童流失情况,结合街道教育实际,经研究,先让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和其他适合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小学提报相关档案材料、《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调查表》和《诚信承诺书》,各小学收齐后,安排教干教师分工到相关村居实地核查,让调查人和村居负责人在《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调查表》上签字证明,然后把《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调查表》和《诚信承诺书》一并装进档案袋,86日前完成统一报到中心校,中心校成立审核小组集中审核盖章,出具《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分类报到城区小学复审。中心校核实、汇总后在指定时间报送就读城区小学,城区小学安排专人核查,情况属实的予以接收,如发现真实情况与提报材料不一致,由招生小组予以核实,对不适合在城区就读的,要求其在原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学校入学,当地学校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严防学生辍学。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申请到城区初中就读的

为了方便深入村居实地调查和各初中有效摸清辖区内适龄学生流失情况,结合街道教育实际,经研究,先让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申请到城区初中就读的,将相关档案材料、《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调查表》和《诚信承诺书》交到户籍所在地初中,收齐后由各初中成立审核小组对家长提报的档案材料进行核查,86日前完成,核查合格的,各初中将初审的原始材料连同学籍表、汇总表一并上报到中心校,中心校审核小组集中进行核查,出具《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加盖公章后到指定地点分类移交到服务片区初中学校。不符合进城条件或城区初中无空余学位时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当地学校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所有中小学招生工作必须在815日前全部完成,将招生录取名单报中心校一份。

五、特殊教育(群体)招生入学工作

1.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根据市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确保完成义务教育。

2.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要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成果,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3残疾儿童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4.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工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对今年省卫生健康委备案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其义务教育入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六、规范转学相关工作。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后三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出学校集中向县教体局提交转出学生相关材料→县教体局审核转学材料→转入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的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乡镇(街道)中心校在辖区内有空余的村居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沂城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严格程序,抓好招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招生期间,各中小学要设立招生办公室,由一名熟悉招生政策的班子成员任主任,做好家长及群众的来电、来访等工作,同时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平稳。

(二)规范招生秩序。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政策,严禁跨区域招生。学校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均衡编班、均衡安排任课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分班过程实行阳光操作。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完善学籍管理制度,及时注册学生学籍,确保“人籍一致”。今年入学的本县初中一年级学生凭学籍表整理档案,城区小学一年级学生未在网上报名、未经复审公示,以及全县招生工作结束后又出现的“新生”一律不予建籍,由此引起的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学校要根据要求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对常住人口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学区情况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各招生学校要通过宣传招生工作方案、公布咨询监督电话等方式,将招生政策、片区划分、信息登记、现场确认及证件材料等向社会公布,做到招生计划、报名资格、录取信息公开透明,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四)严肃招生纪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和《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严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加大对报名材料认证初审的力度,采取到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入户核实等方式,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不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取消所申报学校的入学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严格执行过程管控考核机制,学校无接待而出现上访、材料审核把关不严、乱拉生源、学生异常流动、有学位而拒接报名、按分数录取等都将视情节扣相应学校(中心校)量化考核分。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

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监督电话:22768792216895

沂城街道中心校招生工作监督电话2252756

 

附件:1.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22020年沂水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3.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42020年沂水县城区小学招生学区划分

  52020年沂水县城区初中招生学区划分

      6.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72020年沂水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顺序及

     提交材料表

  8.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调查表

  92020年沂水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诚信承诺书

      102020年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优待申请表

11. 沂城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12. 2020年沂城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城街道中心校

                           

                                2020730

 

 

附件1

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三、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初中在校学生提前进入高中学习;

四、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五、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七、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八、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九、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十、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2

2020年沂水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步骤

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信息采集阶段

712-16

适龄儿童监护人登陆“2020年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http://47.104.8.225/)注册学生信息。

宣传发动阶段

730

-31

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及全县各招生学校广泛宣传招生政策。

小学

城区常住(含有房产的非城区)居民子女报名

81

-83

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监护人按招生片区登录平台填报志愿学校;学校对适龄儿童信息按顺序依次审核。

84-6

家长登录平台,打印《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登记表》并签字,携带证明材料(见附件7)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确认。

87

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公示;县教体局统筹招生学校学位情况并公示空余学位

其他条件子女入学

81

-86

适龄儿童监护人到原户籍乡镇(街道)中心校报名,中心校组织核实甄别县外符合条件的到县教体局基教科报待审。

87-10

乡镇(街道)中心校到县城区小学报送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材料;经联合工作组初审合格的县外学生到相应的学校报名;城区小学核实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报名,并上报报名情况。

811-12

县招生小组复审,第二批拟录取名单公示。

发通知书

815

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新生报到

831

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到。

城区小学

报名

84

-5

1-8学区内的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监护人集中到县第三实验中学报名,城区初中审核并于每天12点和18点两次按类别上交材料(数据以学籍表为准);有沂水县户籍的县外小学毕业生及县外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基教科报名。

86-7

9-17学区内的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监护人集中到县第三实验中学报名;基教科组织审核县外经商务工子女入学材料。

88-9

城区初中核查有疑义的材料;招生小组复审。

810

第一批拟录取名单公示,公布各校空余学位。

非城区小学报名

84

-6

非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生符合进城入学条件的到乡镇(街道)中心校报名。

810

-11

乡镇(街道)中心校将城区有房产且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及务工经商材料齐全的非城区小学六年级学生到集中报名点报名;经基教科审核通过的县外务工经商子女报名。

812

第二批拟录取名单公示,公布各校空余学位。

813

中心校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到报名点提交其他适合在城区就读的入学材料

复审、公示

814

城区初中将全部新生名单上报,联合工作组进行复审、公示。

发通知书

815

发放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新生报到

831

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到。


附件3

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沂新中学

2251654

 

 

 

 

 

 

乡镇(街道)

沂城街道中心校

2252756

实验中学

2260953

道托中心校

2331115

沂蒙中学

2251485

高桥中心校

18854486694

第二实验中学

2220856

马站中心校

2661132

沂水二中初中部

2252156

杨庄中心校

2851106

第三实验中学

2208801

富官庄中心校

2881112

第四实验中学

2226128

圈里中心校

2781115

实验中学小学部

2260953

沙沟中心校

2761115

沂蒙中学小学部

2251485

诸葛中心校

2731130

第二实验中学小学部

2220856

龙家圈街道中心校

2322368

实验小学

2251664

黄山铺中心校

2611319

第二实验小学

2256210

崔家峪中心校

2641112

第三实验小学

2236877

夏蔚中心校

2421227

第四实验小学

2208558

高庄中心校

2441273

第五实验小学

2211138

泉庄中心校

2565112

第六实验小学

2226128

院东头中心校

2591172

第七实验小学

2208801

姚店子中心校

2551374

沂城街道中心小学

2257367

许家湖中心校

2501826

沂城街道长虹小学

2252715

四十里堡中心校

2401114

特殊教育学校

2250068

 

 

 

矿山小学

2753410

 

 

民办

公助

开慧实验小学

2266166

 

 

 

附件4

2020年沂水县城区小学招生学区划分

招生学校

招收片区

实验小学

一学区、十三学区、十六学区、二十二学区、二十三学区

第二实验小学

八学区、十七学区、十八学区

第三实验小学

十学区

第四实验小学

六学区、十四学区、十五学区

第五实验小学

七学区、十七学区、十八学区、二十二学区

第六实验小学

十二学区、十三学区、十五学区、十六学区、十九学区

第七实验小学

四学区、二十学区、二十一学区

实验中学小学部

五学区、十三学区、十四学区、二十三学区

第二实验中学小学部

九学区、十八学区

沂蒙中学小学部

十一学区

沂城街道中心小学

二学区、二十一学区

沂城街道长虹小学

三学区、十四学区、二十学区

备注

多校划片(13-23学区)范围内的居民子女,根据自身实际,可以选择到其中的一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即孩子入学二选一三选一)。


小学招生学区明细表

学区序号

学区位置

一学区

正阳路以南至沂蒙山路,长安路以西至莲旺街沂蒙山路以南至小仓路,莲旺街以西至滨河东路

二学区

正阳路以南至沂蒙山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

三学区

健康东路以北至北一环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正阳路以北至文山东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

四学区

雪山河路以北至北一环路,东一环以东至莒县界

五学区

正阳路以北至小沂河,长安路以西至沂河路(不含正阳路以北至县府后街区域)

六学区

北一环路以南至小沂河,文诚路以西至沂博路北一环路以南至小沂河,长安路以西至文诚路(不含天使花苑、牛岭埠社区)

七学区

沂蒙山路以南至双成路,中心南街以西至莲旺街

八学区

沂蒙山路以南至双成路,长安路以西至东皋路长安路以西至中心南街,双成路以南至鑫华路

九学区

红城路以南至鑫华路,中心南街以西至莲旺街鑫华路以南至南一环路,长安路以西至滨河东路原后岜山小学服务片

十学区

沂蒙山路以南至裕丰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裕丰路以南至腾飞路,长安路以东至长虹路

十一学区

东一环路以东至东二环路,沂蒙山路以南至南一环腾飞路以南至南一环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裕丰路以南至腾飞路,长虹路以东至东一环路

十二学区

正阳西路以北至北一环路,西城三路至滨河西路原马荒小学服务片

十三学区

正阳路以北至小沂河,沂河路以西至滨河东路

十四学区

天使花苑、牛岭埠社区

十五学区

北一环路以南至小沂河,沂博路以西至滨河原沂博路小学服务片,原石良联办小学服务片

十六学区

正阳路以南至沂蒙山路,莲旺街以西至滨河东路

十七学区

沂蒙山路以南至双成路,东皋路以西至中心南街

十八学区

红城路以北至双成路,中心南街以西至莲旺街莲旺街以西至滨河东路,双成路以南至鑫华路

十九学区

正阳西路以南至鲁洲路,西城三路至滨河大道(也可到龙家圈小学报名)

二十学区

文山东路以北至健康东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

二十一学区

雪山河路以南至沂蒙山路,东一环路以东至东二环

二十二学区

小仓路以南至双成路,莲旺街以西至滨河东路

二十三学区

正阳路以北至县府后街,沂河路以东至公园南门口


附件5

2020年沂水县城区初中招生学区划分

招生学校

招收片区

沂新中学

三学区、八学区、十三学区、十四学区、十七学区

实验中学

一学区、九学区、十学区、十一学区、十七学区

沂蒙中学

五学区、十三学区、十五学区

第二实验中学

六学区、十二学区

第三实验中学

二学区、九学区、十五学区、十七学区

第四实验中学

七学区、十学区、十一学区、十六学区

沂水二中初中部

四学区、十二学区、十四学区

备注

多校划片(9-17学区)范围内的居民子女,根据自身实际,可以选择到其中的一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即孩子入学二选一三选一)。

 

初中招生学区明细表

学区序号

学区位置

一学区

正阳路以北至小沂河,长安路以西至沂河路

小沂河以北至北一环,长安路以西至沂博路

二学区

健康东路以北至北一环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二环路(不含健康东路以北,长安路以东至小沂河)

小沂河以东至东二环路,健康东路南至正阳路

东二环路以东城区

三学区

沂蒙山路以北至正阳路,东一环以西至滨河东路;

沂蒙山路以南至双成路,长安路以西至中心南街

四学区

双成路以南至鑫华路,长安路以西至莲旺街

五学区

双成路以南至南一环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

东一环路以东至东二环路,沂蒙山路以南至南一环路

原于家官庄初中服务片(长安路以东部分)

六学区

鑫华路以南至南一环路,长安路以西至滨河东路

原于家官庄初中服务片(长安路以西部分)

七学区

正阳西路以北至北一环路,西城三路至滨河大道

原马荒小学服务片

八学区

正阳路以北至文山东路,长安路以东至小沂河

九学区

健康东路以北,长安路以东至小沂河

十学区

沂河路以西至滨河东路,正阳路以北小沂河

北一环路以南至小沂河,沂博路以西至滨河

十一学区

原沂博路小学服务片,原石良联办小学服务片(也可到七里初中报名)

十二学区

双成路南至鑫华路,莲旺街以西至滨河东路

十三学区

沂蒙山路以南至双成路,长安路以东至东一环路

十四学区

沂蒙山路以南至双成路,中心南街至滨河东路

十五学区

东一环以东至东二环,雪山河路以南至沂蒙山路

十六学区

正阳西路以南至鲁洲路,西城三路至滨河大道(也可到龙家圈初中报名)

十七学区

文山东路以北至健康东路,长安路以东至小沂河


附件6

同意外出就读存根

            

沂水县     乡镇(街道)         村村民       之(子女)         ,因父母在外(经商务工)需随父母到             

        学校就读   年级。

---------------------------------------------------------------------

 

 

 

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学校:

沂水县      乡镇(街道)         村村民         之(子女)         ,因父母在外(经商务工),需随父母就读。经核实情况属实,同意到贵校就读    年级。

 

沂水县         中心校(章)      县教体局基教科(章)

2020        日            2020        

 

说明:本证明由乡镇中心校负责填写、盖章,并做好统计汇总后,再到县教体局盖章。

 

附件7

2020年沂水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

顺序及提交材料表

顺序

类别

提供材料

1

本县城区户口,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

非城区户口(含非本县户籍),自有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实际入住证明(近一年的物业、水电费发票等)。

3

本县城区户口且户籍在志愿学校片区,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产的

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在招生区域的房屋租赁合同、实际入住证明(近一年的物业、水电费发票等);需入户调查。

4

按(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

家庭户口簿(须在同一户口簿上);学区内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学生父母名下在城区无房产的查档证明。

5

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家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父母一方的用工证明、社会保险或在我县城区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在招生区域的房屋租赁合同、实际入住证明(近一年的物业、水电费发票);中心校证明;申请调查表。

备注:

1. 初中入学的每个批次都需提交学籍表,非城区学生必须同时提交外出就读证明。

2. 条件中的自有房产,指适龄儿童监护人自建自购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房产。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抵押贷款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查档证明;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查档证明和入住证明(物业费水电费发票);社区或单位建设的小产权房,提供社区或单位出具的产权证明、缴款发票和购房合同;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3. 所有证件、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710日。
附件8

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调查表

学生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详细地址                                 

父亲

姓名

 

职业

 

电话

 

居住详

细地址

 

母亲

姓名

 

职业

 

电话

 

居住详

细地址

 

申请

理由

 

志愿学校一

 

志愿学

校二

 

是否服从调剂

 

乡镇(街道)

调查

情况

 

                                    

 

村居责任人签字          调查人签字                 (中心校盖章)

拟入学校调查情况

 

 

                                       

                       调查人签字                  (城区学校盖章)

备注

1.如果两个志愿学校无空余学位、又不服从调剂的,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2.调查人须两人以上签字,其中至少一人为教干。


附件9

2020年沂水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诚信承诺书

 

 

编号             

学生姓名         

申请学校          

提交材料:

     1.          

     2.                

     3.                

     4.              

 

保证所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假自愿放弃该学校的入学资格,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承诺人          

                              

                              2020年   月   日

 

 


附件10

2020年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义务教育入学优待申请表

儿   童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申请就读

学    校

 

家庭住址

 

父亲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母亲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申 请 人:

                                                   年   月   日

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 一线人员及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不在同一户口本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子关系证明。

2.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自有房产的需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申请意愿及居住情况,就近就便予以安置。

3. 以上证件原件均在现场审核后当场返还。

 

附件11

沂城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学    校

电 话 号 码

沂城街道第一初级中学

2251537

沂城街道第二初级中学

2711172

 

沂城街道中心小学

2257367

沂城街道长虹小学

2252715

 

 

沂城街道一中小学部

2312628

双龙小学

2317838

长安小学

2310215

武家洼小学

2711141

友兰小学

2715243

松峰小学

2718271

东山小学

2711233

庞家庄小学

2744142

中心校

沂城街道中心校

2252756

 

 

 

附件12

2020年沂城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单    位

初中

小学

类别

学校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最大定额)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最大定额)

沂城街道第一初级中学

6

300

 

 

沂城街道第二初级中学

5

250

 

 

 

 

沂城街道中心小学

 

 

6

300

沂城街道长虹小学

 

 

5

250

沂城街道一中小学部

 

 

5

250

双龙小学

 

 

2

90

长安小学

 

 

1

50

武家洼小学

 

 

2

100

友兰小学

 

 

1

50

松峰小学

 

 

1

50

东山小学

 

 

1

50

庞家庄小学

 

 

1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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