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庄镇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案例四
索 引 号: | yishuiyzz2851108/2023-000011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杨庄镇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杨庄镇安全教育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案例四 |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提升培训考试质量,现将一批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典型案例集中曝光。
案例:2023年07月25日,沂水县杨庄镇应急办执法人员对镇辖区监管企业某木材加工厂执法检查时,该企业未提供2023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员工陈某、刘某的《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卡》中公司级教育、车间级教育和班组级教育培训讲师均为同一人,未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进行组织培训。
经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王某询问调查,确认该公司未分类别、分层次、分岗位组织新入职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员工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实际情况;主要负责人王某未组织制定本公司的2023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二项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沂水县杨庄镇应急办对该公司责令限期改正,约谈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杨庄镇组织召开的三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中深刻检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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