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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救助标准

索  引  号: yishuiydtz2591108/2021-0000144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院东头镇 发布日期: 2021-11-22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11-22
标       题: 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救助标准

肢体(脑瘫)、智力、听力、言语、孤独症残疾儿童每年救助时间不超过10个月,每月不少于17天,康复经费每月不超过1500元,每年不超过1.5万元,送训补贴每月不超过300元,每年不超过0.3万元;视力残疾儿童按《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要求给予一次性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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