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林长制工作任务的通知
索 引 号: | yishuifgzz2881108/2023-0000258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富官庄镇 | 发布日期: | 2023-06-12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进一步落实林长制工作任务的通知 |
沂水县林长制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落实林长制工作任务的通知
一、全面完善林长制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
1、完善镇级林长制工作方案。各乡镇在制定本级林长制工作方案时,要参照县级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乡镇自身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方案,避免照搬照抄县级方案文本和数据。镇级林长制工作方案中要明确镇级林长、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林长责任区域和重点任务,避免林长责任区域、重点任务重复安排。
2、合理构建林长制组织体系。乡镇设林长和副林长,乡镇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其它班子领导担任,明确责任区域,最好以管理区为单位划分;乡镇设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建议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乡镇设信息员2-3名,由党政办公室和林业站相关同志担任。乡镇设警员,建议以管理区为单位,从乡镇驻地派出所选派警员;乡镇各林长制村设技术员1-2名,建议从林果大户中选取;涉及公益林的列出护林员名单。
3、健全各项林长制工作制度。结合乡镇实际,制定出台镇级林长会议制度、林长工作制度、林长制办公室工作制度、林长制信息通报制度、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林长制考核办法等6项制度。指导各村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二、全面搞好林长制工作任务
1、搞好乡镇林长重点任务落实。除县级林长制方案中确定的4项重点任务外,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以国土绿化、资源管护、森林抚育、林业园区建设提升、生态廊道建设等为重点,梳理明确镇级林长重点任务,确保每名镇级林长承担1-2项重点任务。林长承担的重点任务要明确具体内容,可打破林长责任区域范围约束,避免出现一项重点任务重复安排给多名林长。
2、搞好林地基础数据调查。经初步审核,各乡镇林长制工作方案中涉及的森林覆盖率、新增造林面积等主要指标未与县里提供的数据进行参照比对缺,乏数据支撑。在生态廊道建设、荒山绿化彩化、园区建设提升等摸底调查方面,未能实事求是的反应当前现状,出现漏报、虚报、瞒报等问题。以上问题各乡镇需认真核实排查,进行全面修改完善,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3、全面落实村级林长制工作任务。根据县里提供的林地资源统计表,摸清每个村林地资源现状,搞好重点林果大户(包含个人、合作社、企业或其它合作经营组织)信息统计报送。村级林长任务规划要结合村情,科学合理进行规划安排,不可编造数据,确保规划设计的可行性。
4、认真搞好林长制办公室建设。全面搞好乡镇级林长制办公室建设,实现组织体系、工作制度、任务目标等公示上墙,并完善档案资料管理,实现专人办公。同时,每个乡镇选择3-5个村,完成村级林长制办公室建设(包含制度上墙、档案资料等)。
5、抓好林长制公示牌选址工作。以市、县级林长承担的重点任务所涉及的区域为重点,积极搞好林长制公示牌安放选址工作。公示牌安放点要能体现林长工作亮点和成效,尤其是承担市级林长工作任务(长深高速、济青高速、335省道、胶新铁路等4条交通线路沿线绿化)的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最具代表性的点进行打造提升,确保绿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