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东头镇生活补贴
索 引 号: | yishuiydtz2591108/2021-000017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院东头镇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21-11-24 | ||
标 题: | 院东头镇生活补贴 |
贫困户申请残疾人生活补贴的,由残疾人本人或代办人(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填写《山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残疾人证复印件材料,乡镇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县级残联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残疾等级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定。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每月发放至残疾人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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