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杨庄镇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 yishuiyzz2851108/2023-000013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杨庄镇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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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杨庄镇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
沂水县杨庄镇
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降低其危害和影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结合费 城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杨庄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杨庄镇辖区范围内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置。
本预案所指群体性上访事件,主要包括:到信访接待场所集体上访,达到预警人数并可能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和危害程度的,或因信访突出问题到重点地区聚集、堵截交通、扰乱工作秩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1.4 工作原则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服务救援的原则。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1.5 风险分析
有些人出于恶意或者其他目的,会进行虚假举报,给政府机 关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一些群体性事件可能会引起社会不稳定,需要及时处理;有些信访人员可能会因为自身问题的解决不顺利 而情绪激动,甚至出现暴力行为;有些信访人员可能会滞留在政府机关门口,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群体性上访事件是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的一种新动态,集中表 现形式是主体一方或双方呈群体的冲突,带有亚暴力的行为特征,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2.应急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部
杨庄镇成立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上访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班子领导成员
成 员:镇各部门负责人、各工作片书记、村居(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治安交通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综治办、民政所、考核办、团委、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应急办、信访办、乡建办、应急办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统计站、信访办、纪委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民政办、人社所、审计站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杨庄镇卫生院等单位配合。
治安交通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交管所、道管站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应机关工会牵头,应急办、党政办、派出所、政协、妇联及政协组成。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信访办,办公室主任由杨庄镇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生产安全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群体性上访事件重要信息;组织发布群体性上访事件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群体性上访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 村居 (社区)和企业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企业依法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有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3.监测预警
3.1 监测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由信访部门负责,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尽量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各村(居)、社区要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倾向性问题。
3.2 预警
对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分析、研判,制定处置对策,落实工作措施,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收到预警信息后,杨庄镇有关部门应立即核实预警信息, 加强监测,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状况。
当已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3.3 信息报告
3.3.1 信息报告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时都应及时向应急指挥部上报。
3.3.2 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上报信息内容应包括:上访的起因、人数、去向、上访要求和处理对策等。
4.应急处置
4.1应急响应及处置措施
凡发生信访人在政府机关门口聚集、围堵、滞留上访,信访人在10人以下的,由信访办会同派出所及时将劝离现场, 并做好接谈工作。
信访人在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通知县信访局分管领导和公安部门负责人应即到现场协调处理,维持秩序,将上访群众带到指定地点接待处理。同时费城镇信访部门配合工作,劝返接人。
信访人在30人以上的,应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局和分管信访工作的县领导,县信访局、公安局分管领导应即到场,组织尽快将上访群众疏导到指定地点,保证机关大门的交通畅通。同时镇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带队,到指定地点接待处置。
对上访中出现在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携带危险品、管制器具的;侮唇、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煽动、串联、胁追、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的,由派出所依法训诫或带离现场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对未向公安机关申请或未获批准, 擅自游行、 静坐示威的, 由派出所及时依法驱散;对不听劝告的个别组织者,要采取果断 措施强行带离。
对出现的异常上访, 信访接待人员在注重自身安全的同时, 迅速通知相关部门到场处置。
4.2 应急结束
有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由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 结束,组织工作人员有序撤离,采取或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群体性上访性事件经过现场处置,群众被劝返后,属地或人员所属单位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
杨庄镇信访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答复和办理工作,对领导有批示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承办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答复上访代表,同时报县信访局;没有领导批示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接待部门应将群众来访反 映的问题进行交办,承办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处理结果书面 答复上访代表。
5.2责任追究及奖励
对在处置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应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甚至违法乱纪,导致矛盾激化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由应急指挥部提出处分建议;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5.3评估总结
镇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部及信访工作办公室应及时总结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置工作,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6.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杨庄镇建立由基于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杨庄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 物资保障
杨庄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预案管理
7.1 宣传培训
加强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增强应急处置人员的应对能力。
7.2 应急演练
杨庄镇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佔总结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 预案街接
本预案街接《沂水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杨庄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和企业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街接。
7.4 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杨庄镇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