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杨庄镇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 yishuiyzz2851108/2023-000013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杨庄镇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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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杨庄镇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
沂水县杨庄镇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特种设备事故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特种设备事故的需要,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杨庄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杨庄镇范围内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杨庄镇负责处置的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服务救援的原则。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1.5 风险分析
杨庄镇行业企业中涉及到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有以下几方面:
(1)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导致叉车倾倒、侧翻、倒车碾压等车辆伤害事故。
(2)起重机械(行车)行驶过程中造成的起重伤害、物体打击、高空坠落事故等因素。
(3)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导致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爆炸。
(4)其他安全事故。
根据杨庄镇人民政府的总体规划,按潜在危险目标严重程度,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的特种设备管理为杨庄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重点。
2.应急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部
杨庄镇成立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特种设备事故专项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班子领导成员
成 员:镇各部门负责人、各工作片书记、村居(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专项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治安交通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综治办、民政所、考核办、团委、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应急办、市场监管所、乡建办、环保办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统计站、信访办、纪委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民政办、人社所、审计站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杨庄镇卫生院等单位配合。
治安交通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交管所、道管站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应机关工会牵头,财政所、环保办、党政办、派出所、政协、妇联及老干所组成。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杨庄镇分管领导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生产安全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特种设备事故专项重要信息;组织发布特种设备事故专项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特种设备事故专项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 村居 (社区)和企业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企业依法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有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3.监测预警
3.1 监测
应加强特种设备的动态监督管理,负责本乡镇域的主要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乡镇域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突发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监控,及时上报、处理可能导致事故的异常情况,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警
应及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群众发现突发特种设备事故专项事件征兆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杨庄镇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进行研判,应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对可能受事故影响区域进行预警。
当己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3.3 信息报告
3.3.1 信息报告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无法联络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3.2 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快报、直报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可以先报事故总体情况。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负责事故报告的单位可以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应急处置
4.1应急响应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及时对事故影响范围进行预测,并将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点(如居民点)迅速报沂水县应急指挥中心,沂水县应急指挥中心制定保护方案后,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实施。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杨庄镇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最高级别应急响应,进行先期处置,并上报至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市政府。
4.2 处置措施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区域、跨领域的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沂水县应急指挥中心协调实施。
针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特点,其处置方案要点分述如下:
4.2.1 特种设备事故一般处置方案
(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物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线。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及事故类型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线,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说明并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尽量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
(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类型,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和策略。
4.2.2 特种设备事故引起的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生产车间、仓库等)。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
(3)确定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沂水县及杨庄镇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2.3 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二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2.4 叉车等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需要配戴个人防护器具等。在进行车辆伤害事故救援时,要注意器材的强度,防止造成二次伤害。
(2)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时,必须先对伤员伤情的初步判断,不可直接进行救护,以免由于救护人的不当施救造成伤员的伤情恶化;受伤者伤势严重,不要轻易移动伤者。
(3)发现人员被车辆伤害时,及时通知司机拉好手刹熄火,不得盲目地去搬或拖受伤者;要根据受伤者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救援措施。
4.2.5 行车等特种设备起重伤害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进行救援时,立即判断起重伤害的原因,根据事故原因来正确配戴个人防护用品,若机械设备带电,需要戴好绝缘手套,将电源断开再进行后续救援工作,防止发生二次伤害事故。
(2)拆卸、切割机械设备及部件时,要确保设备已断电,周边不允许存在易燃物品。设备要检查真正关闭,不能只关按钮,其他人碰到以后有打开的可能。
(3)受伤人员出现肢体骨折时,应尽量保持受伤的体位,由医务人员对伤肢进行固定,并在其指导下采用正确的方式进行抬运,防止因救助方法不当导致伤情进一步加重。
(4)保护现场,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事故区域;在送院治疗时,如有断肢等人体器官应和伤员一起送往医院。
4.3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依据法定程序,经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宣布解除灾情,终止应急状态。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组织疏散居民返回居住地,转入正常工作。
5.后期处理
5.1善后处理
现场清理、设备的检查、生产的恢复等工作,由事故单位按照预案确定的程序及生产工艺的要求进行。
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及治疗,由善后处理组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和治疗。
成立事故调查组,及时查明事件的经过与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5.2 应急恢复
乡镇应急指挥部或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宣布应急结束后,各参与应急救援的机构、组织、部门、队伍及有关人员,投入救援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消耗的救援物品、药剂及损坏物品等,要尽快恢复、补充、维修,在48小时之内恢复正常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造成人员伤亡、周边生产生活影响的,善后处置人员应积极做好死亡人员家属和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转移人员。
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不同污染物的处置方法进行处置或上报环境保护部门协助进行处置,防止出现二次污染。
5.2 秩序恢复
在环境污染事件原因调查准确并采取管控措施后,对受影响的区域、有关设施进行清理或更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5.3 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5.4 预警防范科普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专项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手机以及户外屏幕等各类平台,广泛宣传普及特种设备事故专项预警防范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6.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1.杨庄镇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专家,为杨庄镇制订中长期公共安全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危机管理等提供决策意见咨询和建议;参与突发事件的灾害评估、灾情分析和应急科学研究等工作;必要时,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建立以沂水县消防大队、乡镇应急队伍;相关企业依法组建和完善专业救援队伍;杨庄镇应急指挥部掌握区域内所有应急救援队伍资源信息,并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准备情况。
3.一旦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公安、消防、医疗卫生等抢险队伍迅速赶赴现场,立即组织全力以赴、争分夺秒的救援,防范事态扩大,消除次生灾害,努力减少损失。
4.在充分发挥基本抢险队伍作用的同时,积极组织和借助社会资源,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救援队伍,形成以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网络。
6.2 物资保障
杨庄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预案管理
7.1 宣传培训
加强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预防、避险、避安、自救、互救的能力,增强抢险救援意识。
7.2 应急演练
杨庄镇按规定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 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 预案街接
本预案街接《沂水县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杨庄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和企业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街接。
7.4 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杨庄镇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