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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杨庄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yishuiyzz2851108/2023-0000126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杨庄镇 发布日期: 2023-09-1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杨庄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沂水县杨庄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杨庄各类火灾事故,提高应对火灾事故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秩序,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一般以上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杨庄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杨庄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服务救援的原则。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1.5 风险分析

火灾是最经常、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杨庄辖区内的村(居)、社区、生产企业和各类经营场所都有发生火灾的可能性,且如果人员密集型场所发生火灾将造成重大的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2.应急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部

杨庄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火灾事故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班子领导成员

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工作片书记、村居(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应急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治安交通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综治办、民政考核办委、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应急办、党办、乡建办、林业站、农技站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统计站、信访办、纪委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民政办人社所审计站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杨庄镇卫生院等单位配合

治安交通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交管所、道管站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应机关工会牵头,财政所应急办、党政办、派出所、政协妇联及老干所组成。

2.2 应急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杨庄镇分管领导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火灾事故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生产安全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火灾事故重要信息;组织发布火灾事故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火灾事故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 村居 (社区和企业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企业依法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有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3.监测预警

3.1 监测

各部门(单位)应加强火灾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企业上报、公众投诉等渠道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对火灾事故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根据搜集到的异常情况,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洽理工作,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监控,及时上报、处理可能导致事故的异常情况,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警

应及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群众发现突发火灾事故事件征兆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杨庄镇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进行研判,应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对可能受事故影响区域进行预警。

当己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3.3 信息报告

3.3.1 信息报告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在1时内将事故初步情况向杨庄镇应急指挥部、县应急管理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汇报

3.3.2 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況,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信息来源,事故涉及的行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故处置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

4.应急处置

4.1应急响应

4.1.1分级响应级别

针对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将响应级别划分为I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崔家峪镇政府参照县级分级响应级别。

Ⅰ级响应、Ⅱ级响应:由省里根据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启动。

Ⅲ级响应:由市级人民政府为主处置并启动市级人民政府预案的应急响应,必要时,由市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报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由省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发出救援指令,启动省有关部门预案的应急响应,参与救援行动。

Ⅳ级响应:镇政府的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难以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的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县人民政府为主处置并启动县级人民政府预案的应急响应,必要时,由县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报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由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通知,启动市有关部门预案的应急响应,参与救援行动。镇政府各组织机构须全力配合,服从统一指挥。

4.2指挥协调

启动IV级应急响应时,应急指挥部在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总值班室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镇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镇宣教办;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镇政府及上级有关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指示。

2)应急指挥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应急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提高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制定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的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或耦合事件;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镇政府报告;协助领导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上级部门的有关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指示。

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时,应急指挥部在市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根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和事件处置工作,向委、政府和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动员、指导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3 处置措施

事发单位和所在村居社区)应当在判定事故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基础上,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开展必要的人员疏散和自救互救行动,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崔家峪镇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指挥调度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抢险救援,实施先期处置,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相关联动单位应当按照指令,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各职责分工和处置要求,快速、高效地开展联动处置。

处置过程中,崔家峪镇应急指挥部要实时掌握现场动态信息,并进行综合研判及上报。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

现场处置措施如下:

1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场所封闭、隔离等措施,维持社会治安,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避免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2)应急力量迅速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和切断危险链。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

3)及时清除、转移事故区域的车辆及重要物品,实施修复等工程措施。

4)必要时,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周边群众,并搞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的人员应当加强个人防护,落实抢险和控制事态发展的各项安全措施。

4.4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周边社区生产生活影响的,积极做好死亡人员家属和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转移人员

5.2 秩序恢复

指导协助事发企业及周边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3 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5.4 预警防范科普

组织开展火灾事故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手机以及户外屏幕等各类平台,广泛宣传普及火灾事故预警防范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6.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杨庄镇建立由基于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杨庄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沂水县消防救援大 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 物资保障

合理规划救灾物资储备,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应统等考虑各行业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等方面需要。

7.预案管理

7.1 宣传培训

加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村居(社区)农作物灾害预防、控制和处置能力。

7.2 应急演练

杨庄镇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 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 预案街接

本预案街接《沂水县一般上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杨庄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和企业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街接。

7.4 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杨庄镇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附件


附件【10杨庄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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