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杨庄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 yishuiyzz2851108/2023-0000124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杨庄镇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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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杨庄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
沂水县杨庄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燃气事故,提高应对燃气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减轻燃气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杨庄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杨庄镇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燃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事故。
本预案所称燃气事故,是指燃气在输配、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泄漏、爆燃、爆炸等事故,以及因其他突发事件衍生的燃气事故。
1.4 工作原则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服务救援的原则。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1.5 风险分析
杨庄镇辖区内铺设天燃气管网,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居民和单位较为广泛。人员聚集区域发生天然气泄漏导致火灾或者天然气爆炸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2.应急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部
杨庄镇成立燃气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燃气事故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班子领导成员
成 员:镇各部门负责人、各工作片书记、村居(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治安交通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综治办、民政所、考核办、团委、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应急办、党建办、乡建办、林业站、农技站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统计站、信访办、纪委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民政办、人社所、审计站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杨庄镇卫生院等单位配合。
治安交通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交管所、道管站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应机关工会牵头,财政所、应急办、党政办、派出所、政协、妇联及老干所组成。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乡建办,办公室主任由杨庄镇分管领导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燃气事故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生产安全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燃气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燃气事故重要信息;组织发布燃气事故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燃气事故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燃气事故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 村居 (社区)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3.监测预警
3.1 监测
加强燃气事故事件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网格员、灾害信患员上报、公众上报等渠道收集信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地质灾害监测点在接收到恶劣天气可能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天气预警后,应加强对灾害点的监测,及时研判隐患动向,密切关注动态变化,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出处置措施建议,作出险情警报,并向基层组织、单位传达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3.2 预警
应及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群众发现突发燃气事故事件征兆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杨庄镇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进行研判,应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对可能受事故影响区域进行预警。
当己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3.3 信息报告
3.3.1 信息报告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按规定将事故初步情况向杨庄镇应急指挥部、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汇报。
3.3.2 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救灾工作情况。
4.应急处置
4.1应急处置措施
燃气事故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和所在村居(社区)应当在判定事故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基础上,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处置,开展义要的人员疏散和自救互救行动,采取应急措施排除故障,防止事态扩大。
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实施先期处置,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工作需要,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对超出自身应急处置能力、涉及面广、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易引发严重后果的事故,杨庄镇报请启动县级层面应急响应。
现场处置措施如下:
(1)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场所封闭、隔离、限制使用,采取周边防火、防静电等措施,维持社会治安,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避免造成其他人员伤害,燃气泄漏发生火灾时启动火灾应急预案。
(2)迅速营救遇险人员,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
(3)清除、转移事故区域的车辆,组织抢修被损坏的燃气设施,实施修复等工程措施。
(4)燃气企业及时判断可能引发停气的时间、区域和涉及用户数,按照指令制定相应的停气、调度和临时供气方案,力争事故处置与恢复供气同时进行。
(5)必要时,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周边群众,并搞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4.2 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后,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周边社区生产生活影响的,积极做好死亡人员家属和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转移人员。
5.2 秩序恢复
指导协助事发企业及周边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3 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5.4 预警防范科普
组织开展燃气事故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手机以及户外屏幕等各类平台,广泛宣传普及燃气事故预警防范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6.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杨庄镇建立由基于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杨庄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沂水县消防救援大 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 物资保障
合理规划救灾物资储备,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应统等考虑各行业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等方面需要。
7.预案管理
7.1 宣传培训
加强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村居(社区)农作物灾害预防、控制和处置能力。
7.2 应急演练
杨庄镇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 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 预案街接
本预案街接《沂水县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杨庄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和企业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街接。
7.4 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杨庄镇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