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杨庄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 yishuiyzz2851108/2023-0000122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杨庄镇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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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沂水县杨庄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沂水县杨庄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地质灾害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社会生产生活,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需要,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杨庄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杨庄镇辖区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灾后抢险救灾和临灾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服务救援的原则。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1.5 风险分析
杨庄镇丘陵区和山区较多,地势较为陡峭,土壤常被暴雨冲刷,存在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危险。
2.应急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部
杨庄镇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班子领导成员
成 员:镇各部门负责人、各工作片书记、村居(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治安交通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综治办、民政所、考核办、团委、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应急办、党建办、乡建办、林业站、农技站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统计站、信访办、纪委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民政办、人社所、审计站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杨庄镇卫生院等单位配合。
治安交通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交管所、道管站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应机关工会牵头,财政所、应急办、党政办、派出所、政协、妇联及老干所组成。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农技站,办公室主任由杨庄镇分管农技工作的领导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生产安全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突发地质灾害重要信息;组织发布突发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突发地质灾害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 村居 (社区)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3.监测预警
3.1 监测
加强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专业监测、网格员、灾害信患员上报、公众上报等渠道收集信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地质灾害监测点在接收到恶劣天气可能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天气预警后,应加强对灾害点的监测,及时研判隐患动向,密切关注动态变化,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出处置措施建议,作出险情警报,并向基层组织、单位传达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3.2 预警
杨庄镇应及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网格员、灾害信息员、群众发现突发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征兆时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杨庄镇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进行研判,应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对可能受事故影响区域进行预警。对老、幼、病、残、孕 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当己预警的突发事件不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或上级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3.3 信息报告
3.3.1 信息报告要求
村居(社区)和单位、个人发现突发性、传播蔓延快、危害大的可疑有害生物,应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核实险情或灾情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汇报。
3.3.2 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生物灾害的名称、数量和危害状,初步诊断结果,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4.应急处置
4.1应急处置措施
灾害信患员、网格员、村居(社区)干部发现或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应及时通知受威胁人员,危急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并上报杨庄镇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领导救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各应急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进行先期处置,协助基层相关人员做好避险撤离工作。
组织迅速查清灾情险情,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醒目的危险区警示标志,按照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及时组织受威胁群 众紧急避灾疏散,抢救伤员,勘查现场,掌握情况,维持秩序,疏导交通,控制危害,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危及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应当先将有关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后,方可开展其他应急处置工作。对巳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次生、衍生灾害的,应当果断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科学处置,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 请求上级防指、政府支援。
(一)制定方案。根据受灾情况,研判现场状况,制定处置方案。
(二)营救、疏散人员。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周边有关人员。
(三)抢险救援。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处置,迅速开展减灾救灾行动,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先,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四)现场管制。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将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对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合理设置出入口,控制进入事故应急救援核心区域的人员、车辆,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的顺利通行。
(五)医疗救护。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及时转移危重伤员。根据需求请求上级调派医疗卫生专家、专业医疗队伍进 行指导和支援。
4.3 应急结束
( 1 ) 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
( 2 ) 地质灾害发展形势趋于稳定;
( 3 )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基本得到控制;
( 4 ) 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
( 5 ) 灾区生活基本恢复正常。
根据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意见,参考上述指标,终止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呴应工作结束。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协助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 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关工作。
5.2秩序恢复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杨庄镇应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收集灾害人员信息、损失信息,负责受灾群众的维稳工作。
5.3评估总结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5.4预警防范科普
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手机以及户外屏幕等各类平台,广泛宣传普及突发地质灾害预警防范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6.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杨庄镇建立由基于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杨庄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沂水县消防救援大 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2 物资保障
杨庄镇各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7.预案管理
7.1 宣传培训
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村居(社区)农作物灾害预防、控制和处置能力。
7.2 应急演练
杨庄镇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按要求评估总结 演练效果,修订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
7.3 预案街接
本预案街接《沂水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杨庄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和企业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街接。
7.4 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杨庄镇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