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沂水县杨庄镇地震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yishuiyzz2851108/2023-0000120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杨庄镇 发布日期: 2023-09-13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水县杨庄镇地震应急预案

沂水县杨庄镇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提高应对地震灾害能力,保证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 编制依据

依据《沂水县地震应急预案》《杨庄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杨庄辖区内地震灾害应急准备、险情处置、紧急救援和抗震救灾工作。

1.4 工作原则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服务救援的原则。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1.5 风险分析

杨庄地处郯庐断裂带,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2.应急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部

杨庄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地震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挥长:党委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班子领导成员

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工作片书记、村居(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全局形势,作出重大决定,制定临时对策,适时发布命令、通告;对所需的人、财、物进行总体调拨;决定启动和终止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调度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应急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舆情管控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治安交通组、善后工作组等。

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牵头,综治办、民政考核办委、经贸办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牵头,应急办、党办、乡建办、林业站、农技站组成。

舆情管控组由宣传办牵头,统计站、信访办、纪委组成。

物资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民政办人社所审计站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杨庄镇卫生院等单位配合

治安交通组由派出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交管所、道管站配合。

善后工作组由应机关工会牵头,财政所应急办、党政办、派出所、政协妇联及老干所组成。

2.2 应急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置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杨庄镇分管领导担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地震文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统筹生产安全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调用;组织落实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组织收集、分析有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地震灾害重要信息;组织发布地震灾害预警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地震灾害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演练、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落实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相关事项。

2.3 村居 (社区)和企业应急机构

村居(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组织网格员、村居(社区)委会成员、党员、村民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应急处置,及时排查、发现、报告险情,开展自救互救。

企业依法建立应急管理机制,明确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有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





3.监测预警

3.1 监测

加强地震的动态监督管理,通过观察生态环境、动植物的异常现象,收集上级地震台、地震网等渠道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关注动态变化,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出处置措施建议,作出险情警报,并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监测预报预警信患,提前做好事故防范和应急应准备工作。

3.2 预警

及时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地震的预警和警报信息,密切关注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播发的预警信息。

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宣传车、“村村响”或组织人员以网格为单元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预警。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收到预警信息后,各村居(社区)等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预警变化,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地震防护宣传工作,加强野外住宿管理,开展安全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落实装备、物资等各项准备;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地震险情消除或上级发布取消预警时,解除预警信息。

3.3 信息报告

3.3.1 信息报告要求

地震发生后,村居(社区)核查灾情后应立即上投。

信息报告要求主动、客观、快速、真实;不求全但求快、有灾报灾、无文报安;不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地震灾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地震信息和救工作进展情况,研判情发展动态和资源保障需求,并安排专人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地震动态信息,信息报告应格式规范、详实准确。

3.3.2 报告内容

(一)影响范围;包括地震有感范围、受灾范围、极文区范围。

(二)人员伤亡:包括人员死亡、受伤、失踪人数等情况;

(三)建筑物破坏情况: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重要设施、设备的损坏和破坏、对当地生产的影响程度以及对家庭财产的损失:

(四)社会影响:地震对社会产生的综合影响,如人员伤亡、应急避险疏散、地震宏观异常、社会生活、生产秩序受破坏及影响情况等。

(五)次生灾害影响:指地震引发水灾、火灾、石油或天然气管道破裂、爆炸等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

(六)环境影响:地震引起的山体滑坡、地面裂缝、塌陷、喷砂冒水等对自然环境和生态造成的破坏及影响情況等。

4.应急处置

应急指择部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抗震救灾行动。组织应急队伍开展先期抗震救灾行动。

(1)配合相关部门分析、研判地震超势,了解、掌握灾情并确定抗震救灾工作方案。

(2)组织救援以伍迅速抢救人员,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3)组织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组织伤员的转移、接收与救治,开展卫生防疫和疫情防范。

(4)组织抢修毁损的公路、铁路、水利、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基础设施。

(5)启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临时住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安民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根据震情、灾情变化适时向社会征用救援物资、装备和工具。

(6)迅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关闭人员密集场所,停止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定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危险区域和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并采取紧急防控措施。

(7)依法采取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的紧急措施。

(8)组织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及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地震应急救援行动,开展灾后救助、心理援助等工作。

(9)向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请求上级支援。

5.后期处置

5.1灾后恢复与重建

应急指挥部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況,杨庄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灾区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及监管等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

地震发生后,为受灾地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组织实施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等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筹措、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灾情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地震活动断层、泄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收到受灾村居(社区)关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申请报告后,要根据倒损住房情況评估结果,按照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报杨庄镇审核批准后实施。

5.2 责任追究

在地震灾情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 规定追究责任。

5.3 评估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处置过 程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6.应急保障

6.1物资保障

杨庄镇、村居(社区)、企业和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设备、工具,建立台账,定期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和完善,随时保持可用状态。

6.2 队伍保障

杨庄镇建立由基民兵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把社会救援力量和企业应急队伍纳入杨庄镇应急救援体系,并借助沂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县应急部门专业队伍的力量,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6.3 场所保障

杨庄镇设有应急避难场所 24处,避难场所有专人管理,定期维护。

7.预案管理

7.1 宣传培训

(1)杨庄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防震抗震、紧急避险、防灾滅灾等知识。

(2)督导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把防震抗震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

(3)建立健全抗震救灾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本辖区特点定期开展地震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7.2 应急演练

根据实际情況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地震应急预案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7.3 预案衔接

本预案街接《沂水县地震应急预案》《崔家峪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村居(社区)和企业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街接。

7.4 发布实施

本预案由杨庄镇发布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附件


附件【4杨庄镇地震应急预案.docx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