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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索  引  号: yishuigqz2811108/2021-0000822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高桥镇 发布日期: 2024-02-27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2021-11-22
标       题: 高桥镇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供养标准:从2019年8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6540元。照料护理标准调整为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每人每年7200元,部分自理人员每人每年3300元,自理人员每人每年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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