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院东头镇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索  引  号: yishuiydtz2591108/2021-0000238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院东头镇 发布日期: 2021-12-06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12-06
标       题: 院东头镇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供养标准:从2019年8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6540元。照料护理标准调整为完全不能自理人员每人每年7200元,部分自理人员每人每年3300元,自理人员每人每年1200元。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