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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许家湖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yishuixjhz2501108/2020-0000429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许家湖镇 发布日期: 2020-07-01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07-01
标       题: 2020年许家湖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进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省市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按照《2020年沂水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沂招委【2020】8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全力化解大班额问题、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ニ、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入学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入学率达100%,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零拒绝”全覆盖”。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中心校统筹组织实施;各村居、社区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做好辖区内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二)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继续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学校规模和交通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学校招生范围,科学制定招生计划,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各招生学校严禁私自接收片区外学生。

(三)坚持严格控制班额、阳光招生的原则。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今年起始年级招生及编班严格控制班额在50人以下,如果片区内常住人口确有不能正常入学且不足以编排一个班的情况下,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突破标准班额,但须严格控制班额在55人以内,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全面稳妥地化解存量大班额,确保8月31日前完成大班额“清零”目标,并形成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

(四)对于符合进入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监护入必须按照《2020年沂水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名。

(五)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公布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片区,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计划

今年全镇11处公办小学计划招生19个班,800人。初中计划招生10个班,500人。各校招生计划见附件。

四、各学校招生划分。

根据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全镇各小学的招生范围如下:

中心小学:许家湖村、郑家庄、丰台湖村、贾贺庄、安子沟村、宝泉村,前坡村、东升村。

第二小学:埠子村、荆山岭村、柳家庄村、前进村、西官庄村、东官庄村、后城子村、新建村、袁家庄村、黄崖头。

第三小学:许家湖村、大桥村、河东村、东赵家楼村、西赵家楼村、李庄村、南王庄村、快堡村、东营村、阳光花园、长乐社区,石屋官庄村。

春水小学:北社村、郭家楼村、后南社村、前南社村、西南社村、东邱村、西邱村、东梅沟村、夏家楼村、春水社区。

正阳小学:水汪村、龙泉站村、兰香埠村、石屋官庄村?、西斜午村、东斜午村、万泉湖村、沙窝村。

潘家沟小学:红石官庄村、胡家马庄村、潘家沟村、苏家官庄村、小李马庄村、白家马庄村。

后坡小学:唐家官庄村、严家官庄村、后坡村。

陈家庄子村、芦家庄子村、臧家庄子村(原则上到后坡小学就读,也可按照自愿原则到王家庄子小学、南尧小学就读)。

王家庄子小学:兵房岭村、东王家庄子村、于家旺村。

南尧小学:北小尧村、南小尧村、大尧村、王家山村。

东安小学:朱家庄子村、元里村、马家庄村、东官庄村、前城子村、西梅沟村。

东戚小学:东黄家庄村、西黄家庄村、后黄家庄村、东戚家庄村、西戚家庄村、八宝庄村、邵家宅村、泉子湖村。

初级中学:按照以往招生区划,在全镇范围内招生。

五、招生办法与报名条件

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具有许家湖镇(含开发区)常驻居民子女,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并具有基本学习能力;初中直接接受小学在籍在校的六年级毕业生。

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同时接受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小学一年级实行现场报名,由监护人直接到相应学校报名。初中实行小学毕业学校与初中学校交接式报名。

按照县招生委员会文件规定,具有许家湖镇户籍、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儿童、六年级毕业生,要在前期信息采集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到中心校报名,同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城区中小学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是指本县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和县外来我县城区务工经商人员。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其监护人需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有自有房产,或者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县城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并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在城区经商者,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在城区务工,指在城区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务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合法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近年来,我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有些非城区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确在城区内生活、无稳定职业、无自有房产,但居所相对固定。根据《义务教育法》中关于“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等规定,城区小学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根据父母申报条件接收该类适龄儿童就读;在城区学位已满的情况下,要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入学。

六、工作流程

(一)8月1日,中心校召开会议,传达县镇招生方案和要求,安排各幼儿园、中小学通知适龄儿童少年、六年级毕业生到相关学校报到。

通知学生家长,符合城区学校招生条件学生监护人准备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调查表》(村居盖章,负责人签字)、诚信承诺书,并装入档案袋中。

(二)8月2-3日符合城区学校招生条件一年级学生监护人持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到镇中心校报名,接受材料审核。

(三)8月4日-5日

1.小学新生材料审核:中心校组织人员小学新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并进行实地调查。符合条件的,在《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调查表》上盖章,签发《统一外出就读证明》。

2. 到镇初级中学报名,接受材料审核。

3. 5日,新生材料审核:中心校组织人员小学新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查,并进行实地调查。符合条件的,在《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调查表》上盖章,签发《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三)8月7日-13日,镇中心校按照县局要求和安排,分批次向有空余学位的城区中小学提交符合城区学校招生条件的学生的证件、证明等档案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引导。成立许家湖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中心校,负责全镇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严格程序,抓好招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各招生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方案的宣传工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同时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今年全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公开、有序、稳定。

(二)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严禁跨区域招生。划片招生意见是结合学校布局调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班级数设置等情况制定的,涉及解决大班额目标任务的完成、师资力量的调配和群众的稳定,关系重大,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从全镇教育工作的大局出发,本着统筹兼顾原则。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以上划片区域范围招收学生,属于本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要全部纳入招生范围;不属于本校招生范围的,一律不得接收。

(三)严格规范操作,加强学籍管理和控辍保学工作。严格执行年龄要求,不得接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保证适龄儿童就读权;不足龄的,一律不得接收。学校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擅自附加条件选拔新生入学,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均衡编班、均衡安排任课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分班过程实行阳光操作。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完善学籍管理制度,及时注册学生学籍。新生报到入学后,原来已经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实现“人籍一致”;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今年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凭学籍表整理档案。

(四)严肃纪律约束,强化责任追究。镇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协调,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各学校和有关人员要按照分工,严把新生入学关,切实做好招生所需材料的查验比对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和《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步严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做到阳光招生。要加大对报名材料认证初审的力度,采取到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比对、入户核实等方式,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筮字、谁负责”,坚决杜绝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不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按照规定到相应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责任等处理。

招生监督电话:2501826


附件1:

许家湖镇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蒙

副组长:袁洪瑞

成 员:耿立合刘坤金张清华田 艳张大奎刘洪金刘海泉王成河刘照国

附件2:证件、证明材料审查分工

一组:中心小学、后坡小学、王家庄子小学、南尧小学服务片区学生

成员:刘洪金于秀冯培超孙明钦

二组:第二小学东安小学、东戚小学服务片区学生

成员:刘海泉刘春华郭兆荣

三组:第三小学潘家沟小学服务片区学生

成员:王成河高发田

四组:春水小学正阳小学服务片区学生

成员:刘照国赵秀娟

各组工作地点有第三小学负责安排。

初中组:全镇六升七学生

成员:初中教干

地点由初中确定

附件3:学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调查表(村居盖章,负责人签字);

(3)2020年沂水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诚信承诺书;

(4)务工人员需要提供父母一方在城区务工一年以上的用工证明,社会保险证明;

(5)经商人员需要提供父母一方经商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完税证明;

(6)在城区经商着,父母至少一方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实际入住证明(近一年的物业、水电费发票)。

(7)档案袋。装入以上材料,并按顺序在档案袋封面填写上述材料。

特别说明:根据县招生委员会文件规定:“所有证明证件、材料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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