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公务邮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手机版 微信
微博
登录 | 注册

夏蔚镇残疾人认定程序

索  引  号: yishuixwz2421108/2023-0000129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夏蔚镇 发布日期: 2023-06-05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夏蔚镇残疾人认定程序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

二、办理的条件

凡户籍在沂水县范围内,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公民均可申请。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上带姓名或身份证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审批表》1份(需县人民医院鉴定并加盖沂水县残疾人鉴定小组专用章)。

4、致残病历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近期3张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到乡镇残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审批表》,由乡镇残联初审把关并在照片上加盖乡镇残联公章。

(二)评定:申请人本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审批表》、致残病历或相关证明材料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残疾评定。评定结果需残疾评定医生签字并加盖沂水县残疾人鉴定小组专用章。

(三)审核:申请人本人持带有评定结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病历和相关材料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审核。

(四)领取:自县残联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残联领取。

五、评定时间

每周一进行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和智力残疾的评定,周三进行精神残疾评定。

六、证件有效期

有效期10年。

七、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关闭窗口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Copyright©沂水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水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Email: ysxxgkb@ly.shandong.cn  网站标识码3713230027 鲁ICP备0600096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302000107号

智能问答
客户端
爱山东
爱山东
沂水首发
沂水首发
政务微信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微博
新媒体矩阵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