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蔚镇残疾人认定程序
索 引 号: | yishuixwz2421108/2023-0000129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夏蔚镇 | 发布日期: | 2023-06-0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夏蔚镇残疾人认定程序 |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
二、办理的条件
凡户籍在沂水县范围内,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公民均可申请。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照片上带姓名或身份证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审批表》1份(需县人民医院鉴定并加盖沂水县残疾人鉴定小组专用章)。
4、致残病历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近期3张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到乡镇残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审批表》,由乡镇残联初审把关并在照片上加盖乡镇残联公章。
(二)评定:申请人本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审批表》、致残病历或相关证明材料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残疾评定。评定结果需残疾评定医生签字并加盖沂水县残疾人鉴定小组专用章。
(三)审核:申请人本人持带有评定结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病历和相关材料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审核。
(四)领取:自县残联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残联领取。
五、评定时间
每周一进行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和智力残疾的评定,周三进行精神残疾评定。
六、证件有效期
有效期10年。
七、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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