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索 引 号: | yishuigqz2811108/2021-0000916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高桥镇 | 发布日期: | 2024-03-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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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高桥镇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高桥镇现有现代农业示范园区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8个,入社社员640户,家庭经营农场26个,培育农村能人及产业大户11户。
一是全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加大政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经营者、业主熟悉、了解各项扶持政策,切实感受扶持政策带来的发展机遇,增强其带动普通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信心和决心。要加强对典型事例的宣传,通过宣传他们的成功经验、创业经历,辐射带动更多人,尤其是有志青年投身农业创业,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投身农业生产,能为社会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有更丰厚的经济利益。要把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纳入镇对村、镇对单位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形成责任倒逼,切实增强助力发展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是着力强化服务管理。要对全镇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摸底调杳,建立管理服务台帐,加强日常运行监测指导和跟踪服务。要明确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帮包责任,建立一个主体、一名领导、一个单位、一名技术指导的“3+1”包帮责任体系,主动帮助新型经营主体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项目,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分配机制,解决发展难题。要深入开展示范主体创建行动,制定镇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评选激励办法,整合上级各项扶持项目资金,加大对管理规范、带动作用明显、竞争能力强的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通过发挥示范主体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引导经营主体朝着主体资质化、生产专业化、管理标准化方向发展。
三是统筹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要从镇情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各村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市场需求、生态环境等因素,按照宜农则农、宜蔬则蔬、宜果则果的原则的产业布局思路,做好全镇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产业发展和产业基地建设规划。
三是引导建立稳定利益联盟。积极探索“主体经营、带动发展、保底分红”等方式,推广“农业主体+基地+农户”的帮扶联结模式,通过争取专项扶持、发展现代园区、落实配套建设等措施,激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采取土地、产业扶持资金等要素入股,以及返租倒包、基地共建、阶段就业等方式,建立保底分红、劳务增收、订单生产等链结机制,让懂市场、懂经营的能人带动增加收益,形成稳固的利益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