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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沂水县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参保的公告

索  引  号: yishuiycjd2276811/2020-0000091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沂城街道 发布日期: 2020-02-1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02-14
标       题: 转:沂水县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参保的公告

疫情无情人有情,为使广大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到充分的医疗保障,避免出现医保用时方恨无的现象,县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再次提醒尚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尽快参保。选择国家医保,增添健康保障。

20202月底前参保仍按原标准每人缴纳250元,31日以后参保的,需个人全额缴纳800元。为不增加个人缴费负担,请尽可能在2月底前办理参保缴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尚未解除,为减少现场办理的感染风险,请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尽量选择网上办理缴费手续。

具体步骤为:1.手机下载山东税务APP,登录后选择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缴费;2.微信添加关注临沂医保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服务指南后选择微信缴费。

 

沂水县税务局

沂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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