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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城街道医疗救助办事指南

索  引  号: yishuiycjd2276811/2021-0000297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沂城街道 发布日期: 2024-05-0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有效中 成文日期:
标       题: 沂城街道医疗救助办事指南

医疗救助办事指南

经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符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待遇条件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全市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以上的部分,按60%救助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医疗救助限额2万元。个人负担费用可追溯至自申请之月前12个月,一次身份认定享受一个医疗年度医疗救助待遇和限额,一个年度内不得重复申请。

办理地点

沂水县沂城街道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办理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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