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站镇儿童福利救助标准
索 引 号: | yishuimzz2661108/2021-0000405 | 主 题 词: | 其他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马站镇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有效中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马站镇儿童福利救助标准 |
困境儿童:在出生、发育和成长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境遇或失去父母照顾的未满18周岁的儿童。主要包括:1、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2.经诊断身体重残、患有大病或罕见病需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儿童。经济困难和贫困的标准为家庭是否享受低保。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186元,享受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教助供养金或者困难残族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的实行补差发放。
Word版下载
PDF版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