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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

索  引  号: yishuiqzz2691108/2019-0000205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泉庄镇 发布日期: 2019-07-08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19-07-08
标       题: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提高年度考核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更好地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人社局和卫生局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年度考核工作如下:

一、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医院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在编在岗)。

   二、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绩效。德,是指遵纪守法情况及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专业技术技能、管理水平、知识更新情况。勤,是指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是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情况,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是指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三、考核标准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管理水平高,积极参加知识更新活动;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5.在廉洁从业方面具有模范作用。
   (二)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管理水平较高,定期参加知识更新活动;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5.廉洁从业。
   (三)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不足;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管理水平较低;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不足;4.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5.能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道德品质较差;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3.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4.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5.不能做到廉洁从业,且情形较为严重。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在科室内民主测评。

(三)科室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考核领导小组对科室负责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五)院领导确定考核等次。

(六)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医院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八)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被考核人档案。
   工作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医院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院领导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再不服,可在接到复核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卫生局人事科提出申诉。

五、优秀等次比例的确定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为我院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人数的15%。

六、其他问题的规定

(一)对新进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首次就业者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非首次就业者本年度在医院工作累计不满六个月的(含试用期),不参加年度考核。

   (二)医院派出学习培训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医院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学习培训的表现确定等次。

(三)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未聘人员未聘时间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六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考核的人员,可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六)经组织批准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再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离岗到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可按正常考核年度兑现有关待遇;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可由单位写出评语,并作为一个考核年度计算。

(七)借调人员一律由原单位负责年度考核。

七、报送时间和填写表格要求

(一)各科室要将考核结果以科室为单位报送人事科。

(二)所有表格一律用碳素墨水填写。

八、考核领导小组:

 长:张学利

副组长:陈加勤    张兴旺

 员:马青源    孙焕强     张永富

       李振彪    党秀客     白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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