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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泉庄镇医疗救助指南

索  引  号: yishuiqzz2691108/2020-0000237 主  题  词: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泉庄镇 发布日期: 2020-12-1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0-12-14
标       题: 沂水县泉庄镇医疗救助指南

医疗救助指南

一、项目类别

医疗救助

   二、救助范围

   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因病花费较多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人员。

   三、办理程序

   对低保、特困人员到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通过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结算,只需缴纳个人自负费用即可出院。其他困难群众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医疗费用开支等情况,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救助条件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救助条件,说明理由。

   实际救助程序、条件和救助标准以县级医疗救助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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