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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认养程序

索  引  号: yishuixwz2421108/2021-0000399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夏蔚镇 发布日期: 2021-11-24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2021-11-24
标       题: 特困人员救助认养程序

特困人员供养办理条件: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申请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确定供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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