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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街道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yishuiycjd2276811/2022-0000010 主  题  词: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发布机构: 沂水县沂城街道 发布日期: 2022-02-09
浏览次数: 有  效  性: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在全街道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的通知

沂街办发〔2022〕11号

关于在全街道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的通知

各管理区、村(居):

为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合法权益,确保干部队伍安全,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的统一安排,决定在全街道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时间要求

自2022年1月30日至6月30日,为期5个月。节点安排:1月30日至4月中旬为自查时间,4月下旬至6月30日为整改时间。

二、明确排查重点

经管站、审计站、各管理区、村(居)要严格对照财经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沂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印发《沂城街道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沂街发〔2020〕15号)要求,对经管站、审计站等街道职能部门承担的农村三资监督管理责任、管理区承担的所辖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责任、各村(居)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情况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是:

(一)资金管理情况

1.集体资金代管业务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代管资金管理制度,采取内部控制制度,有相关文件或制度牌;村集体资金收入是否在2个工作日内全部纳入代管或存入公户;是否按要求履行代管资金审批程序,代管资金审批单和成员代表会议记录(10000元以上)是否填写规范;村级是否存在坐收坐支、公款私存、收入不报账、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等违法违规问题,是否存在使用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行为;经管站代管资金是否管理规范,是否存在外借、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

2.管理区对村集体资金收入监管情况。管理区是否全面掌握所辖村资金收入情况,是否按要求及时规范登记《村集体收入台账》,并按月与经管站对账。

3.资金拨付情况。村集体与本组织成员、相关单位发生的资金支付业务,及工程费、单笔超过500元的支出,是否实行资金直达制度。

4.资金支出规范情况。村集体的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和各项专项资金支出等是否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进行支出,《派工单》、《机械使用记录核算单》、《出差申请表》、《租车核算单》、《招待费清单》等使用是否规范。

5.开支限时入账执行情况。开支限时入账制度是否执行到位,不合格票据上是否加盖印有“经审核不合格,不予入村集体账”字样的章,不符合要求的票据是否在5日内整改到位,支出票据在取得后是否1个月内入账。

(二)账据管理情况

1.票据填写和使用情况。村集体是否按要求取得和使用各种原始票据及附件,原始票据“四要素”是否齐全;记账凭证填写是否完整规范、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准确、账务处理程序是否规范;原始票据及附件是否按要求上传到“三资”监管平台。

2.账簿填写和使用情况。总账和现金、代管资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内部往来、应收应付、收入支出等明细账是否齐全和填写规范;是否建立资产、资源、债权、债务和经济合同台账等辅助账簿,填写是否规范。

3.村级票据领取使用情况。是否按要求做好全省统一的村级票据监管工作,是否有村级票据领用、核查、销号记录本,票据及存根保管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清查核对票据领取、使用和报废情况。

4.公章管理使用情况。是否建立和完善公章使用审批制度,有相关文件或制度,公章使用审批单存根填写、保管是否规范,公章使用记录本填写是否完整规范。

(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1.招投标情况。是否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有相关文件,村集体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产处置以及资源发包等项目是否按要求进行招投标,有相关档案资料;是否启用农村产权交易系统,开展招投标等相关业务。

2.合同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等经营时,是否签订规范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是否建立合同台账,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承包费收取等合同事项执行到位;各村经济合同,经管站是否存档备案。

(四)债权、债务管理情况

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村级举债搞建设;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贷款、借款或由施工单位垫资等方式新上项目;是否存在以村集体名义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贷款、借款提供担保和抵押;是否存在以村集体或个人名义举债解决办公经费不足、发放干部工资和垫支各种村级支出;村集体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债的,是否按照举债审批程序办理,提出方案,报乡镇批准;是否存在以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个人或单位借款,用于偿还村级债务或进行村级事务支出。

(五)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情况

1.民主管理情况。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发包、大额物资采购等财务重大事项是否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有相关会议记录;每月是否召开民主理财小组(2021年11月起,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会议,对财务收支事项进行审核监督。

2.财务公开情况。村集体财务公开是否做到以下六项:一是财务公开榜使用打印的公开榜或统一印制的公开榜(2021年11月起使用三资平台直接生成打印);二是公开榜清晰并逐笔逐项明细公开,是否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期初期末余额(包含代管资金、银行存款、现金)、相关责任人(会计、村主要负责人、管理区书记、经管站审计员)相关单位(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股份经济合作社、镇经管站)盖章等内容齐全;三是每个村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同时,在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并安排专人解答和解决群众质疑和问题;四是所留取的财务公开影像资料同时具有公开榜、永久性标题和村会计人员3项内容;五是年初公布本年度财务计划,每月结束15日内公开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年度终了后20日内公布本年度各项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债权债务、预决算执行等情况,重大经济事项随时公开;六是实行按月接续公开,从每年1月开始,接续公开当月财务事项,上月的财务公开事项应继续保留在公开栏上,并保持清晰、完整,确保信息公开的连续性,至少连续保留6个月(有条件的村12月都要保留);七是村集体留存公布底稿。

三、建立问题台账

经管站、管理区、各村(居)要针对排查重点,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精干专业力量,全面深入查摆在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分类建立《问题台账》。

四、全面抓好整改

(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各村(居)要以《问题台账》为基础,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分别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并坚决抓好整改措施落实,经管站要汇总各村(居)台账,督导各村(居)抓好整改落实。

(二)坚持分类施策,确保整改到位。要本着“能快则快、确保质量”的原则,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做到即知即改;对即知即改存在难度的问题,要在“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期限内,拿出过硬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管理规范。要以此次“大排查大整改”活动为契机,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将“三资”监督管理放在日常,将严的要求贯穿始终,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附件:《问题整改台账》

沂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30日

附件

问题整改台账

项目

查摆重点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完成情况

一、资金管理情况

1.集体资金代管业务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代管资金管理制度,采取内部控制制度,有相关文件或制度牌;村集体资金收入是否在2个工作日内全部纳入代管或存入公户;是否按要求履行代管资金审批程序,代管资金审批单和成员代表会议记录(5000元以上)是否填写规范;村级是否存在坐收坐支、公款私存、收入不报账、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等违法违规问题,是否存在使用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行为;乡镇经管站代管资金是否管理规范,是否存在外借、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





2.工作片(管理区)对村集体资金收入监管情况。工作片(管理区)是否全面掌握所辖村资金收入情况,是否按要求及时规范登记《村集体收入台账》,并按月与经管站对账。





3.资金拨付情况。村集体与本组织成员、相关单位发生的资金支付业务,及工程费、单笔超过500元的支出,是否实行资金直达制度。





4.资金支出规范情况。村集体的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和各项专项资金支出等是否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进行支出,《派工单》、《机械使用记录核算单》、《出差申请表》、《租车核算单》、《招待费清单》等使用是否规范。





5.开支限时入账执行情况。开支限时入账制度是否执行到位,不合格票据上是否加盖印有“经审核不合格,不予入村集体账”字样的章,不符合要求的票据是否在5日内整改到位,支出票据在取得后是否1个月内入账。





二、账据管理情况

1.票据填写和使用情况。村集体是否按要求取得和使用各种原始票据及附件,原始票据“四要素”是否齐全;记账凭证填写是否完整规范、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准确、账务处理程序是否规范;原始票据及附件是否按要求上传到“三资”监管平台。





2.账簿填写和使用情况。总账和现金、代管资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内部往来、应收应付、收入支出等明细账是否齐全和填写规范;是否建立资产、资源、债权、债务和经济合同台账等辅助账簿,填写是否规范。





3.村级票据领取使用情况。是否按要求做好全省统一的村级票据监管工作,是否有村级票据领用、核查、销号记录本,票据及存根保管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清查核对票据领取、使用和报废情况。





4.公章管理使用情况。是否建立和完善公章使用审批制度,有相关文件或制度,公章使用审批单存根填写、保管是否规范,公章使用记录本填写是否完整规范。





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1.招投标情况。是否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有相关文件,村集体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产处置以及资源发包等项目是否按要求进行招投标,有相关档案资料;是否启用农村产权交易系统,开展招投标等相关业务。





2.合同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等经营时,是否签订规范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是否建立合同台账,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确保承包费收取等合同事项执行到位;各村经济合同,经管站是否存档备案。





四、债权债务管理情况

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村级举债搞建设;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贷款、借款或由施工单位垫资等方式新上项目;是否存在以村集体名义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贷款、借款提供担保和抵押;是否存在以村集体或个人名义举债解决办公经费不足、发放干部工资和垫支各种村级支出;村集体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债的,是否按照举债审批程序办理,提出方案,报乡镇批准;是否存在以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个人或单位借款,用于偿还村级债务或进行村级事务支出。





五、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情况

1.民主管理情况。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发包、大额物资采购等财务重大事项是否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有相关会议记录;每月是否召开民主理财小组(2021年11月起,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会议,对财务收支事项进行审核监督。





2.财务公开情况。村集体财务公开是否做到以下六项:一是财务公开榜使用打印的公开榜或统一印制的公开榜(2021年11月起使用三资平台直接生成打印);二是公开榜清晰并逐笔逐项明细公开,是否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期初期末余额(包含代管资金、银行存款、现金)、相关责任人(会计、村主要负责人、管理区书记、经管站审计员)相关单位(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股份经济合作社、镇经管站)盖章等内容齐全;三是每个村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同时,在公开栏旁设立意见箱,并安排专人解答和解决群众质疑和问题;四是所留取的财务公开影像资料同时具有公开榜、永久性标题和村会计人员3项内容;五是年初公布本年度财务计划,每月结束15日内公开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年度终了后20日内公布本年度各项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债权债务、预决算执行等情况,重大经济事项随时公开;六是实行按月接续公开,从每年1月开始,接续公开当月财务事项,上月的财务公开事项应继续保留在公开栏上,并保持清晰、完整,确保信息公开的连续性,至少连续保留6个月(有条件的村12月都要保留);七是村集体留存公布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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