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委托授权书
索 引 号: | 03-05-2018-000004 | 主 题 词: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 号: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黄山铺镇 | 发布日期: | 2018-03-05 | |
浏览次数: | 有 效 性: | 成文日期: | 2018-03-05 | ||
标 题: | 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委托授权书 |
我代表家庭做以下承诺及授权:
一、授权并自愿接受、配合村、(社区)、街道(乡镇)、省市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及民政部门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等经济状况信息进行核查,包括入户调查,到民政、公安、财政、人社、国土、房产和住房保障、交通、水利、渔业、统计、农机、公积金、国税、地税、工商、人民银行、银监局、保险行业协会等部门进行核查和信息比对。
二、本家庭在享受低保期间,主动配合复查,当家庭人口或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时,及时向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变动情况,授权并自愿接受、配合相关部门重新调查核实。
三、本人若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拒绝配合核查其家庭经济状况,愿意接受管理审批部门依法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并退出低保范围。
承诺(授权人)签名并按手印
代签授权人签名并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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